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6〕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评估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我局按照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于2026年7月至9月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2026年黄石市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名单
对全市15家行政事业单位、7家国有企业、1个社会组织和2家会计师事务所等共计25家单位(企业、组织)开展检查。(详细名单附后)
二、重点检查时间
2026年7月11日至2026年9月15日
三、检查人员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由市财政局监督科联合会计科统筹组织实施。
(二)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国有企业的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级层面检查由市财政局监督科牵头,抽调相关业务科室执法人员组建检查专班;县(市、区)层面检查由当地财政局自行组织实施。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开展非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重点查处2025年以来伪造审计证据、抄表式审计、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随意签署报告、或有收费、网售虚假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按照全省国资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要求,重点抽查涉国企的审计报告和其他重点报告,必要时延伸检查。
(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1.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检查。聚焦2025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重点关注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等。
2.对国有企业的检查。聚焦2025年度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重点查处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同时,按照全省国资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延伸检查中介机构执业质量。
根据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一把手”财会监督情况、财会监督中的政绩观偏差问题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关注。
五、工作纪律
重点检查期间,检查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会计监督检查和财政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纪律严明、严格把关、准确定性、秉公执纪。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者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执行廉洁和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程 蒙
举报电话:0714-6226803
举报邮箱:hssczjdj@126.com
附件:2026年黄石市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黄石市财政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