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黄石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工作方案>的通知》(黄财采发〔2023〕5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现将《黄石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工作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7日
附件:
黄石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工作指南(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工作方案>的通知》(黄财采发〔2023〕53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市绿色建材信息登记工作流程,加强应用与监督管理,提高绿色建材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推进黄石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部门
黄石市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黄石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工作,定期动态公布绿色建材产品信息。
二、登记范围
(一)可予以进行信息登记的建材产品:
1、取得绿色建材认证(评价)证书的建材产品;
2、取得对口管理部门相关绿色建材产品认可证明的建材产品;
3、符合《黄石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具体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并具有环保、节能等特征的建材产品;
4、鼓励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尾砂产品、磷石膏产品等生产企业进行信息登记。
(二)不予进行信息登记的建材产品:
1、无产品标准及应用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的产品;
2、列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中限制及淘汰类的产品;
3、列入《湖北省建筑节能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技术和产品目录》中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和技术;
4、在“信用中国”、湖北省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黄石市建筑市场信用平台等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及其产品。
三、登记流程
1、申请。需要办理信息登记的绿色建材生产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1)黄石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申报表(附件一)、告知承诺书(附件二)和产品执行标准;
(2)企业营业执照、土地证明资料;
(3)绿色建材产品可予以信息登记的符合性证明材料;
(4)企业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证明文件;
(5)定型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6)环保部门批准的环评报告或其它符合环保要求的证明资料;
(7)企业基本信息(附厂房布置示意图)、生产工艺与规模(附生产流程图)、主要生产和检测设备清单及照片(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数量、用途)。
2、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申请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组织专家对绿色建材产品登记材料进行评审,可随机对申请企业按“抽检分离、盲样检测”原则,委托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
3、公示。评审结果在市住建局官网绿色建材应用专栏进行公示。
4、登记。评审合格的绿色建材产品在公示期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登记,并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官网发布。
四、登记管理
绿色建材产品登记信息有效期两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绿色建材信息登记进行动态管理,主要包括登记变更、暂停登记、注销登记。
(一)办理登记企业绿色建材产品登记信息在有效期内且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下述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1、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包括:申请企业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2、绿色建材产品发生变化。包括产品规格、工艺和主要设备、执行标准等;
3、登记证明材料有效期发生变化。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认证或评价证书、型式检验报告、《绿色建材政府采购符合性证明》、《需求标准》等。
(二)办理登记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暂停登记,整改完成后恢复登记。
1、产品监督抽检质量不合格的;
2、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需求标准》的;
3、未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登记变更的;
4、未在规定期限进行有效整改的;
5、生产应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的。
(三)办理登记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注销登记,两年内不得办理绿色建材信息登记申报。
1、伪造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登记的;
2、允许他人冒用本企业已登记信息登记的;
3、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4、质量抽检(包括厂内抽检和工地抽检)不合格、整改复检后仍不合格;
5、有生产应用违规问题拒不整改的;
6、违反《告知承诺书》内容的。
五、登记使用
1、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动态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登记信息;
2、绿色建材产品纳入黄石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清单库,并通过黄石市财政局官网、黄石市住建局官网、黄石市经信局、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及时向社会公开;
3、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归集采购人对纳入登记的绿色建材产品开展集中采购。
4、4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400万以上的试点项目采购人均应依据产品信息采购产品。
六、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互相监督,负责登记信息的动态监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化解问题。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定期开展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诚信记录,定期通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抄报相关部门处理。
七、其他
1、本指南由黄石市住建局、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2、本指南在绿色建材试点工作期间实行,并根据《需求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修订;
3、办理信息登录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1、黄石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申报表;
2、告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