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局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选择重点行业单位,于2018年5月至10月分别对黄石市信访局、黄石市扶贫办、黄石市人才中心、黄石市慈善总会、黄石市第三中学等36家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重点检查(其中,国有企业2户,民营企业5户(包含1户代理记账机构、2户会计师事务所、1户资产评估机构),行政事业单位27户,社会团体2户)。从监督检查的情况看,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并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被检查单位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和处理,现将监督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全市共计检查36户单位,检查发现问题单位30户,共查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1492.98万元,其中:资产不实357.91万元,负债不实573.07万元,收入不实56.5万元,费用支出不实20.95万元,挤占挪用财政资金0.91万元,截留滞留财政资金4.26万元,其他违规资金1.02万元,其他违规问题金额478.36万元。检查纠正违规问题金额1457.31万元,其中:调账1059.85万元,追缴财政资金4.29万元,其他393.17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形成的原因是:
一是会计处理不规范。财务机构人员对新颁布的会计政策和财经法规了解不及时,掌握不全面,对单位的经济业务定性不准,从而在会计核算中产生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或不准确的现象。
二是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少数单位由于项目实施滞缓等原因,部分专项资金长期滞留账上,未及时拨付使用。
三是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未严格落实到位。在近年来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过程中,各地均多次发现违反政府采购的行为,整治政府采购违规行为任重而道远。
四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有些单位财务人员对政策制度学习不够,固定资产划分标准处理有误,导致账务结算处理时,不转入固定资产或部分转入固定资产。
五是会计基础工作较薄弱,原始票据审核把关不严。主要是相关单位财会人员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账上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填制不规范不完整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有的单位取得的发票为假发票或者是过期作废的定额发票、有的使用的收费依据实质是已过期的财政收入票据、有的使用个人抬头的发票入账报销。
二、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依规向被检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各被检查单位均按检查要求和制度规定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了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并向市财政报送了书面整改落实情况。
特此公告。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