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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5-05 15:13

局属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按照省纪委《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鄂纪文〔2017〕11号)、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步骤,认真抓好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黄石市财政局

2017年 4月 21

 

 

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对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开刀问斩”,

形成强大震慑,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全局干部职工

    (二)治理重点:

      1、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无意见;

      2、对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以及上级交办工作拖而不办,或办理缓慢,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3、对办事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意见问题,视而不见,受而不理,敷衍塞责,相互推诿,踢皮球的;

      4、对群众利益问题漠不关心,合理诉求故意刁难的,需要担责的不单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认为设置关卡的;

      5、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不取消,或取消不及时;审批资料要求复杂、程序冗长超,审批超规定超时限的;

      6、资金审批、拨付不及时,影响预算单位使用的。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市财政局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姜笑山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部署与督办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吴时宏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材料宣传组、督导检查组,人员从相关科室(单位)抽调,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检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一)市财政局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姜笑山

副组长:王彪张恩强  吴时宏 乐树盈 李端平

  员: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市财政局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吴时宏(兼)

副主任:陈敦胜 周志霞 王平

  员:袁吉祥 李星光 胡晓燕 王鑫 石倩卫波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材料宣传组、督导检查组。小组之间相对分工,相互协作。

1、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实施方案的拟制、活动日程安排、会议通知、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发挥服务协调、指导督办作用。

组长:陈敦胜成员:卫波 胡晓燕

2、材料宣传组,主要负责领导讲话、宣传简报、汇报总结等各类材料信息的撰写,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组长:周志霞成员:李星光 石倩

3、督导检查组,主要负责督促实施方案的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方面问题自查及整改落实,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纪问题,实施纪律追究。

组长:王平成员:袁吉祥  王鑫

    四、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从2017年4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主要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问责三个阶段。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法步骤,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至6月中旬)。

    (一)市财政局印发《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各科室(单位)对照专项治理重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和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相关单位意见,对本科室单位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表现进行全面排查,并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逐条逐件整改到位。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局机关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单位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反映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举报,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调查处理,典型案例移交给纪检机关通报曝光。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局政工科与各科室(单位)成立若干随机检查组,结合我局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开展纪律作风大巡查工作,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科室(单位)全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纪律执行情况、担当尽责情况和作风建设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移交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挂牌督办、调查处理。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一)各科室(单位)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工作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对本科室(单位)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在十月上旬报局政工科,局政工科将根据全局工作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提交总结报告。

    (二)局机关将向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提交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查处结果,并按要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三)局机关将把各科室(单位)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与各科室履职尽责工作、年底量质化考核工作相结合,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科室(单位)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以突出问题的整改补齐工作短板,以具体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要查个人的问题,又要查科室(单位)的问题;既要查具体问题,又要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既要查执行落实问题,又要查监督管理问题;既要查基层问题,又要查上级问题;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不包庇不掩饰,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过公开通报、点名曝光等方式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督查结果将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及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挂钩。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将移交市纪委派驻是财政局纪检组。

    (四)注重工作实效。要把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抓一促”、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六个专项治理”以及财政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治本,强化制度建设,筑紧织密促进财政干部全面依法履职尽责的制度“笼子”,推动财政部门和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提高效能制度化、常态化,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黄石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

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方案

 

    根据局机关《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安排,现制定市财政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对照专项治理重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和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相关单位意见,全面排查本科室(单位)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表现。同时针对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逐条逐件整改到位。

    二、主要方面

      1、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无意见的;

      2、对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以及上级交办工作拖而不办,或办理缓慢,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3、对办事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意见问题,视而不见,受而不理,敷衍塞责,相互推诿,踢皮球的;

      4、对群众利益问题漠不关心,合理诉求故意刁难的,需要担责的不单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认为设置关卡的;

      5、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不取消,或取消不及时;审批资料要求复杂、程序冗长超,审批超规定超时限的;

      6、资金审批、拨付不及时,影响预算单位使用的。

    三、工作步骤

    自查自纠阶段自4月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

    (一)自己找。各科室(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逐一对照治理内容,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本科室(单位)及个人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和具体表现。

    (二)群众提。局机关将做好“四个一”,方便办事群众和其他服务对象提意见。在服务窗口等显著位置发布一个征求意见公告、在局机关一楼大厅设立一个意见箱、公开一个投诉举报电话(0714-6217576)、公开一个投诉举报邮箱(zgk6217576@163.com),广泛收集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对本单位本部门及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反映。同时,局机关将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蹲点调研等形式,听取服务对象和相关单位意见建议。

    (三)上级点。各科室(单位)要就本部门和领导干部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书面征求省财政厅对口处室和分管领导意见建议。同时,要对省财政厅对口科室及上级领导在具体工作中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梳理,查看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四)相互帮。各科室(单位)要采取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相互查找干部个人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五)认真改。各科室(单位)要原汁原味收集、梳理和分析查摆出的问题。对一般性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局机关将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问责。自查及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有关要求

    1、务求工作实效。各科室(单位)要切实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并在6月上旬将自查情况报工作专班进行汇总。

    2、加强监督检查。局工作专班将对各科室(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做好信息报送。局机关将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将各科室(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做法汇总后进行上报。

附件:1、向省厅征求意见表

      2、科室(单位)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自查自纠清单

 

 

 

 

1、黄石财政局关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向省财政厅征求意见表

是否存在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的表现

(存在打钩)

1、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无意见;

 

 2、对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以及上级交办工作拖而不办,或办理缓慢,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3、对办事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意见问题,视而不见,受而不理,敷衍塞责,踢皮球的,相互推诿的;

 

 4、对群众利益问题漠不关心,合理诉求故意刁难的,需要担责的不单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认为设置关卡的;

 

5、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不取消,或取消不及时;审批资料要求复杂、程序冗长超,审批超规定超时限的;

 

6、资金审批、拨付不及时,影响预算单位使用的。

 

其他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况:

 

 

 

 

2、科室(单位)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自查自纠清单

                                                                             填报科室(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查找出的问题

具体表现

整改情况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