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市资产管理信息,现将2015年资产报表编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资产报表编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是各单位资产总量的综合反映,是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进行全面、规范管理的数据支持。每年度终了的资产报表编审工作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质量及管理情况进行有效核查的重要手段,是发现问题、改进管理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提高认知,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工作。
二、加强核查,做好资产报表编报基础工作。一是要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信息的真实性。各单位在年度终了要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组织清查盘点,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要做好新增资产的录入及账务工作,防止出现帐外资产。单位通过购置(建)、调拨、调剂、接受捐赠等各种方式取得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要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单位要将软件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完整录入软件资产卡片;单位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管理,当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三是要做好资产卡片信息核查工作,提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质量。单位要依据土地、房屋、车辆的产权证,认真核实并完善资产卡片信息;对于已制定配置标准的固定资产,要准确填报资产分类代码。四是要做好涉密资产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单位对涉密资产,不予录入详细信息,可用“其他资产”代替,录入汇总数据。
三、严格把关,提高资产报表编报质量。一是各单位应当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编报资产报表,具体操作步骤见《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单位版)操作手册》。二是各单位要积极建立资产与财务有效衔接机制,共同推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资产负债简表》、《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人员机构情况表》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部门决算软件中相同口径的信息要做到真实、完整、一致。若单位资产与财务信息不准确、不一致的,应按照年度终了资产清查盘点结果,及时调整资产账或财务账。三是要明确资产报表的编制要求。《资产负债简表》、《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人员机构情况表》的编制说明,参见省财政厅印发的《2015年度湖北省部门决算编制手册》。四是要确保新增资产与相关决算支出的有效衔接。单位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本年增量表》中的房屋建筑物(含大型修缮)、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信息网络及软件、公务用车、其他交通工具的新增价值,要与部门决算软件《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相关决算支出有效衔接;对于差异部分,单位要予以说明。
四、加强统计分析,做好资产报表分析报告的编报工作。市直各单位要按照《2015年资产报表分析报告格式(市直单位版)》(见附件)编写本单位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以文件扫描件的形式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信息表》中“附件”上传。
五、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报送资产报表和分析报告。市直各单位应于2016年1月22日前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本单位的资产报表及分析报告。各单位在编制和上报资产报表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行资科联系。对于严重影响我市资产报表汇总和上报工作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15年资产报表分析报告格式(市直单位版)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
2015年资产报表分析报告格式
(市直单位版)
一、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及工作流程。
二、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分析说明。其中,重点对土地、房屋、车辆的产权状况、人均占有情况,以及软件资产的管理情况予以说明。
三、对《资产负债简表》、《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人员机构情况表》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部门决算软件中存在信息不一致的特殊情况,予以说明。
四、对本单位2015年新增资产价值与《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相关决算支出的差异进行分析说明。
五、对本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兴办企业),以及国有资产收益上缴等情况予以说明。
六、对本单位土地、房屋、车辆处置情况予以说明。比如,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申报审批;资产处置方式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及使用情况等。
七、对资产报表编报中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说明。
八、分析说明本单位资产报表和资产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九、对改进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