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木港财政所全面贯彻财政资金监管要求,积极落实木港镇政府安排部署,以持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为抓手,着力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激发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建章立制。根据木港镇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木港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财政资金监管要求,制订了全新的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结合木港镇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财政资金专管员制度》、《木港镇财政资金分级审批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监管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突出全程动态监管,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财政资金涉及面广,关系社会民生,特别是财政项目资金,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财政所全面做好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动态监督管理,在项目立项上村级必须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依法依规向木港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项目申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镇政府驻村干部和财政专管员必须到项目现场进行监督;项目验收必须有财政专管员、镇政府驻村干部签字;资金拨付过程中要求政府驻村干部、政府“三资”管理委员会领导、村主职干部、村委监督委员会、项目监理公司、财政专管员、代理会计、财政所分片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把关。通过实施严格地全程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确保每一个项目都能带来实实在在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是盘活农村资源,助力乡村振兴。以“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农村建设”为目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聚焦产业结构调整,美丽乡村建设、四好公路建设等重大项目;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夯实自我发展能力建设,实现持久脱贫;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支持现代农业项目建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挥美丽乡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作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镇区水利补短板和灾后重建项目等。
四是深化农村两大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家庭经济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土地确权工作成果,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增加土地流转面积,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