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黄石城区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奖励范围由贫困残疾人大学生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以更好支持和鼓励残疾人子女上大学,并设置了不同奖励等级,既专科生奖励2000元/人、本科生奖励3000元/人、研究生奖励4000元/人、博士生奖励5000元/人,均高于原先1000元/人的奖励标准。同时,《新办法》还首次对资金渠道进行了明确,即奖励资金从市级残疾人保障金中安排,并每年列入残保金预算。
市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