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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六次上调城乡低保标准

   时间:2012-12-17 11:00

 

为提高城区城乡低保人员生活保障水平,自201271日起,我市第六次上调城乡低保标准,将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由原先的380/月上调到420/月,城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由1800/年上调到2000/年,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600/月上调到680/月。据初步预计,2012年,我市将发放城区城乡低保金9900万元,城区1577132986名城市低保户和22825113名农村低保户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