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坚持资金投入民生优先,民生投入水利优先的原则,确保新增财力向水利事业倾斜,投入重点向水利建设倾斜,大力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大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12年,全市财政部门投入水利资金7668万元,比上年增加3722万元,同比增长94.3%。其中,拨付防汛费170万元,拨付塘堰整治资金1000万元,完成全市7300口塘堰整治工作,支持了黄石江滩二期工程、磁湖江湖连通和大冶湖通江出口河道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
二是加大水利规费的征收力度。重点加强水资源费、水利规费、堤维费和水利欠缴等资金征收工作,强化经费收缴力度,确保水利资金全额征收到位。截止2012年10月底,市财政征收水利资金8298.7万元。其中,按土地出让金10%返还水利资金2150万元,水利规费资金1500万元,水资源费资金5.7万元,防汛费资金138万元。做好水利欠缴资金征收工作,征收大冶有色公司水利费返还资金400万元和堤维费资金4105万元。
三是加大向上争取工作力度。截止2012年10月底,我市共争取中央、省财政水利资金7389万元,2011年为4236万元。万元,同比增长74%。其中,大冶3225万元,阳新3253万元,城区911万元,重点支持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抗旱救灾等工程建设。
四是加大水利资金监管力度。2012年,市财政重点对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资金三大类水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资金80.64万元,加强水利资金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及时、均衡、有效、安全。加强水利资金绩效管理,坚持实行竞争立项、择优立项的项目选定原则,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制和监理制管理,完善水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努力建立以效果(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使有限的资金发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