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文件精神,自2007年12月开始,我市积极落实县属以上国有和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已基本兑现完2007年12月31日前政策奖励。2011年9月,我市又启动了2008年县属以上国有和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已完成工作的宣传、申报、公示和审核等程序。2008年,我市城区共有2989人符合此政策,其中,2008年之前人员278名,死亡人员41名,2008年人员2670名。按人均3500元奖励标准,共需奖励资金1046.15万元。
2011年-2012年,市财政已预算安排计生奖励资金600万元,各城区负担奖励资金87.57万元。目前,市财政和城区财政部门即将拨付奖励资金645.65万元,其中,拨付资金111.65万元,按人均3500元的标准,将对城区2008年前278名退休人员和41名死亡人员给予一次性政策兑现;拨付资金534万元,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将对2008年2670名退休人员予以政策兑现,余下部分将于明年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