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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0-07-07 11:59

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落实“六保”任务要求,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20]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你地2020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     万元,已拨付     万元,本次拨付    万元。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射虎UI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807就业补助”,项目代码Z135080000005,通过2020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此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劳务输出交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技能强省等支出,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不要从就业补助资金科目中列支。

二、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等文件规定,各地要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忍者落实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劳务输出交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稳就业措施,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新冠肺炎患者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此项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请各地统筹安排并使用号上级和本级补助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

四、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标识为“02001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黄石市财政局

2020年77

附件

2020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合  计

已拨付

此次拨付

黄石港区

931

521

410

西塞山区

963

538

425

下陆区

929

508

421

开发区 铁山区

1160

648

512

市人社局

255

255

0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4083.12

1821.12

2007

市人才中心

460

460

0

市直

32.88

32.88

0

合  计

8559

4784

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