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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3-09-15 17:48

关于黄石市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8月29日在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黄石市财政局局长陈志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1400万元,完成预算的61.70%,增长24.9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完成1401352万元,完成预算的48.37%,下降1.41%。

地方税收收入完成585512万元,增长21.53%;非税收入完成365888万元,增长30.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矿产资源出让和特许经营权出让等一次性收入。主要税种情况:

增值税(50%部分)237404万元,增长97.46%,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增值税比上年增长15.7%,两年平均增速为3.6%;

企业所得税(40%部分)99692万元,下降8.09%;个人所得税(40%部分)14488万元,下降22.32%;其他地方税收233928万元,下降0.22%。其中:契税完成60300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32258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3220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7356万元,资源税完成14638万元,印花税完成15632万元,车船税完成6847万元,房产税完成2439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8748万元,环保税完成1549万元。

总体上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较高,主要是同期留抵退税导致的低基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两年平均增速为13.7%。从税收分项看,除增值税受基数效应大幅增长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下降反映了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同期下降,主要是2023年全市一般债券发行规模较上年同期减少9亿元,债券支出相应减少;大冶市、西塞山区一般预算支出因上年同期一次性支出因素,今年下降幅度较大。

2、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4695万元,完成预算的69.93%,增长34.18%,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12140万元,完成预算的47.25%,下降2.75%;非税收入完成132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17.75%,增长97.67%。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2327万元,完成预算的59.05%,增长9.45%。民生支出完成30.54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79.89%。市财政加大力度统筹各类财政资金资源,有效保障了教育、科技、社保、环保、农林水、交通运输及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1464万元,完成预算的13.31%,比上年同期下降34.87%,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36534万元,完成预算的12.18%,下降38.63%,主要是今年土地市场交易冷清,上半年市直仅成交2宗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879万元,完成预算的21.98%,下降17.54%,主要是房地产行业新建、改扩建楼盘少,城市配套费同比减收严重;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4051万元,完成预算的54.01%,增长32%。

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2534万元,完成预算的25.74%,比上年同期下降76.79%,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1439万元,完成预算的22.91%,下降42.40%;当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出20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481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505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93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0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历年结转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77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720万元,完成预算的5.5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缴库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8114万元,完成预算的81.59%,其中:冶钢集团及矿务局职工安置财政补贴支出2249万元;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支出345万元;落实“四补机制”支出3020万元;化解债务支出25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67369万元,完成预算的50.91%,增长28.92%,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医保从2023年起实行市级统筹政策,收支由市级统一调配;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于部分单位2023年缴费基数调整并进行了补缴,导致收入增幅较大。

市级社保基金收入分项情况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6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409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182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934万元。

市级社保基金支出完成247357万元,完成预算的49.43%,增长29.8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3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2046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530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0282万元。

(五)政府债务余额及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末,我市政府债务余额4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0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217亿元,大冶市政府债务余额124亿元,阳新县政府债务余额93亿元。市级和各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省政府批复的债务限额以内。

2023年1-6月,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政府债券资金46.9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14.6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2.3亿元。

再融资债券:全市再融资债券14618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债券到期偿还本金。其中:市直7947万元,开发区28896万元,铁山区722万元,黄石港区7977万元,西塞山区20459万元,下陆区9799万元,大冶市41539万元,阳新县28847万元。

新增政府债券:全市新增政府债券322609万元,其中:市级70807万元,大冶市162270万元,阳新县89532万元。按照预算管理性质划分,一般债券为60909万元,其中:市级30607万元,大冶市13770万元,阳新县16532万元;专项债券为261700万元,其中:市级40200万元,大冶市148500万元,阳新县73000万元。

市级一般债券30607万元,其中:市直22607万元,开发区·铁山区500万元,黄石港区4500万元,西塞山区1000万元,下陆区2000万元。

市级专项债券40200万元,其中:市直22700万元,开发区·铁山区3000万元,西塞山区14500万元。

市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主要是:

一般债券项目22607万元,其中,湖北黄石现代有轨电车一期项目9741万元、湖师南大门外道路改造工程500万元、黄石段河道整治工程200万元、黄石日报社智慧融媒650万元、黄思湾隧道维修改造工程110万元、现代有轨电车正线配套道路立交工程4904万元、黄石五中学生公寓B栋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400万元、延安路改造项目6102万元。

专项债券项目22700万元,其中,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生活区)项目20000万元、青港湖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700万元、砂石集并中心黄颡口港区2000万元。

二、上半年落实市人大决议和财政政策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大的预算决议,围绕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通过统筹财政资金资源,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积极支持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财力统筹,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壮大财政收入。培植税源。组织开展税源检查,着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今年新引进项目等主体税源跟踪管理;鼓励、支持、引导各城区引进行业龙头企业、上级重点项目在黄投产落地,夯实税源根基。加强征管。压实收入组织责任,建立收入与预算执行情况相匹配的监控管理机制;积极支持“五个一百亿”专项行动,加大政府和国企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切实提高政府资产资源等收益水平;进一步引导执法部门积极引进市域外案源在黄审结入库,扩展非税收入来源。二是统筹资金资源。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力度,规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8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6亿元,弥补一般预算收支缺口。强化部门存量资金管理,清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部门结余结转资金8.49亿元,收回结余资金1.48亿元。三是加力向上争取。加大新增项目及资金向上争取,上半年市本级向上争取资金73.79亿元,主要是调度资金16.8亿元,社保资金补助27.7亿元,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3.97亿元,债券资金5.32亿元。

(二)积极落实政策,保障重点支出及惠企政策兑现。

一是保障重点支出。在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大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支出,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资金。2023年市直统筹安排项目支出25.6亿元,支持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先进制造业和工业互联网、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奖补专项资金等重点项目。1-6月份,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3.97亿元,支持水利工程补短板建设、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建设、保障房性安居工程等工程建设;安排到期政府债券本息10.87亿元、化解存量隐性债务6.45亿元,推动债务化解工作落实。二是落实稳增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国家、省级政策要求,延续调整各类惠企政策,上半年全市留抵退税6.95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共减免585户租户房租151万元,缓缴197户租户租金704万元;市本级阶段性减征失业保险费6008万元,减免贷款担保费636万元;市本级安排就业补助资金6465万元、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1321万元,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拨付“首贷户”贷款和“科技创新和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贷款专项贴息资金772万元;继续推进“无申请”兑现,累计拨付(减免)资金3.77亿元,惠及企业(个人)6066家;支持发放“惠购湖北”消费券、家电消费券3260万元;支持举办“啤酒节”等展会活动,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三)合理安排支出,有力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完成112.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18%,其中:市直民生支出完成30.5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9.89%。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市直“三保”支出完成23.08亿元,完成预算的58.3%,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不留硬缺口。二是加快社会民生事业支出执行进度。拨付使用衔接乡村振兴资金0.9亿元,完成预算的78.26%,加快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拨付使用商业服务业项目支出1.05亿元,完成预算的73.15%,加快支持服务业刺激消费;拨付使用文化旅游体育项目支出2.26亿元,完成预算的60.07%,加快旅游业复苏提振经济;拨付使用社会保障及卫生健康项目支出11.56亿元,完成预算的99.52%,积极促进社会福利、就业、救助、医疗等水平提升。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城区财政体制改革。重新制定市区契税分配方案,提高城区土地交易和房产交易的积极性,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二是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入选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国级试点,完成全省首例政府采购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完善“五化五统一”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被省营商办明确为“政府分散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省先行区,目前已有975家采购预算单位、234家代理机构、28605家供应商完成注册登记,成交金额17.81亿元。三是强化投资评审及绩效管理。完成投资评审项目28个,评审金额2.97亿元,审减金额0.37亿元,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首次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纳入绩效评价,确定科技创新专项、教育专项、衔接资金、污水处理费等18个重点评价项目,评价资金规模达10亿元。四是加强财会监督和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财政监督,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举办市直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五是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实施常态化债务风险监控机制,强化风险指标管控和预警。积极拓展化债资金来源,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统筹调度财政资金,确保政府债务到期还本付息,加快使用新增债券资金。支持帮助市级平台参与“五个一百亿”行动,助推平台公司加快市场化转型。

总体来看,2023年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双过半”工作任务。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

收支矛盾突出。在财政收入方面,一是受经济下行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增长潜力不大,税收占比在全省靠后,上半年全市增值税留抵退税6.95亿元,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亿元;二是土地市场交易冷清,上半年市直只成交了2宗地8292万元,土地出让收入规模同比大幅下降,既影响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也影响政府综合财力,政府综合债务率有所升高。在支出方面,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规范,促经济稳增长政策性增支,债务付息支出,财政弥补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机关养老保险收支缺口等重点民生支出增长,财政预算刚性支出压力增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运行风险增加。

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一是隐性债务化债难度大。近年来中央对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市化债资金主要靠土地出让收入,对于全省第一个养老金穿底的城市而言,我市财力有限,且需保障“三保”支出和中央省级重大政策性支出,地方筹措财力用于化解存量隐债非常困难。二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显现。全市2022年末债务余额419亿元,近5年共需偿还到期债券本息247亿元,其中2023年56亿元,2024年51亿元,2025年35亿元,2026年49亿元,2027年56亿元。政府债务近几年偿债压力较大,对市级财政资金调度要求较高,多数县(市、区)财政预算财力除用于“三保”和还本付息外,基本没有更多空间支持经济发展。

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下半年,全市财税系统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锚定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目标,坚定不移奋进全省第一方阵,立足财税职能,凝聚智慧力量,以有效的工作措施,统筹好财政政策、资金、资源,支持和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发挥财政支撑作用。

(一)全力以赴抓收入。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加强分析研判和包保督办,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力争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一是依法抓好税收收入。协调税务部门做好开展纳税评估和稽查,重点加强建安房地产、PCB等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骨干税源企业的调研分析,坚持一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一手强化收入征管,对各类企业的欠税进行清单式管理,督促企业及时足额缴纳欠税,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积极挖潜非税收入。协调自规等部门加快拟出让矿山报批和挂牌,加快当期非税收入入库进度。鼓励执法部门积极引进市域外案源在黄办结入库,加快暂扣款转罚没的速度。加快推进“五个一百亿”工程,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提高充电桩等特许经营权的变现速度,积极拓宽非税收入来源。

(二)优化结构保民生。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更加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和公平,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大事要事。在财政收支紧平衡的状态下,把民生保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办好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兜牢民生底线。积极争取调度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切实缓解本级库款和财力压力,进一步用好用活债券资金、直达资金等各项财政资金,确保早投入、早见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规定继续做好压缩一般性支出工作,进一步降低我市财政运行成本。

(三)加力增效促发展。认真落实“财源建设年”要求,大力培育财源,做大财政蛋糕。一是向内激活力。做好减税降费、“双千”帮扶、招商引资等惠企利民政策的落实落地工作,统筹安排各类涉企专项资金,积极支持主体财源改造升级和新兴财源发展壮大,积极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二是向上争财力。配合相关部门单位,高质量谋划、包装、储备项目。积极跑省进京,加大下半年发行新增政府债券力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向外引动力。强化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对接,支持市级平台公司对接省产业引导基金,引领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做优我市产业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四)持之以恒防风险。一是压实“三保”支出责任,加强对“三保”支出的预算执行监控,建立完善资金调度和库款运行机制,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确保不出风险,保障财政平稳运行。继续加大暂付款清理和债券利息催缴工作,提高市本级财政库款调控能力。二是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债、稳妥化解存量隐债,做好市本级债务迁移,守住债务安全的底线。三是积极推进市级平台公司“五个一百亿”增资扩容工程,建立“四变”机制,统筹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注入市级平台公司,增强市级平台公司有效资本和融资实力,提高平台公司抗风险能力。继续对市级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实施四条“警戒线”管控,并加强月通报、年考核和督促整改,确保市级平台公司始终做到风险可控。

附件:黄石市市直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