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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1-01-21 18:44

关于黄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12日在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黄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黄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五大目标”和“五大转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持打好疫情防控战、防汛抗洪战和脱贫攻坚战,努力服务疫后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着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实现财政收支平稳运行,有力推动我市经济恢复和社会稳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2亿元,比上年下降26.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完成286.3亿元,比上年增长7.9%。

市级(市直及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6864万元,为预算的91.9%,比上年下降14.6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869475万元,为预算85.72%,比上年增长11.97%。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0327万元,为预算的100.13%,比上年下降13.7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7756万元,为预算的103.75%,比上年下降12.39%,非税收入完成102571万元,为预算的95.34%,比上年下降15.66%。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30572万元,为预算的88.03%,比上年增长13.41%。预算支出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市县财政支出数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财政支出反映实际支出数,未形成实际支出的预算项目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类支出251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34.4%。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47万元,占预算的82.09%,下降28.99%;住房保障支出38907万元,占预算的98.93%,下降32.22%;卫生健康支出138949万元,占预算的86.8%,增长279.77%。

2、社会事业发展类支出162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22.27%。主要包括:教育支出66779万元,占预算的94%,下降1.7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477万元,占预算的92.05%,增长198.77%;农林水支出27705万元,占预算的134.2%,下降1.4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572万元,占预算的95.06%,增长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58万元,占预算的150.73%,增长107.73%。

    3、经济建设类支出121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6.61%。主要包括: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452万元,占预算的77.68%,下降40.01%;节能环保支出42968万元,占预算的101.46%,增长133.19%;交通运输支出33310万元,占预算的76.10%,下降22.84%;政府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8593万元,占预算的77.37%,增长16.75%。

4、支持产业发展类支出447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6.22%。主要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695万元,占预算的58.31%,下降13.38%;科学技术支出16751万元,占预算的99.15%,增长46.6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325万元,占预算的93.20%,增长71.5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605万元,占预算的111.2%,增长121.57%;金融支出359万元,下降0.28%。

 5、政法及行政机关运转类支出150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20.5%。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592万元,占预算的80.1%,下降9.52%;公共安全支出70829万元,占预算的94.54%,下降5.34%;其他支出6099万元,占预算的51.93%,增长123.4%。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327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193629万元,减去转移性支出6046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力839286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0572万元相抵,年终结余108714万元,其中需结转下年支出87382万元,净结余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33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10723万元,为预算的103.8%,比上年增长13.58%。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00798万元,为预算的104.5%,比上年增长16.28%。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6969万元,为预算的105.3%,比上年下降4.24%;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54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9273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709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7220万元,调入资金268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906654万元。收入分项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3331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266万元,港口建设费收入65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736万元。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82213万元,为预算的98.33%,比上年增长27.66%;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047万元,调出资金3636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5354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支出466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贷支出424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98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为906654万元。支出分项情况是:国有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45962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3505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8696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发行费支出2880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309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4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9375万元,其他支出16432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507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65.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24万元,上年结余23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总计43362万元。收入分项情况是:华新集团公司、三鑫公司等分红收入35985万元,冶钢集团利润收入49万元,众邦公司上缴收入1473万元,交投集团上缴收益3000万元。

2020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5450万元,为预算的44.45%, 比上年下降28.39%。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392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9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43362万元。支出分项情况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524万元,冶钢、矿务局职工安置费4705万元,企业离休干部等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经费711万元,金融贴息支出1724万元,支持平台公司发展2331万元,新港港口公司3000万元,交通银行、湖北银行配股资金245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89533万元,占预算的109.88%,比上年增长11.81%。其中:财政对社保基金补贴收入283315万元,比上年增长21.02%。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12187万元,占预算的92.3%,比上年下降0.62%。当年收支结余77346万元,累计滚存结余69060万元。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98356万元,其中保费收入286192万元(包括2020年扩面征缴一次性收入1163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4484万元;支出675056万元,当年结余23300万元,累计结余-138078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0767万元,支出63642万元,当年结余57125万元,冲抵实施准备期结算收支缺口57125万元,累计结余为零;

3、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93万元,支出2279万元,当年结余714万元,累计结余5926万元;

4、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134764万元,支出130252万元,当年结余4512万元,累计结余136836万元;

5、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641万元,支出13062万元,当年结余6579万元,累计结余34486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518万元,支出13368万元,当年结余-6850万元,累计结余20148万元;

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494万元,支出14528万元,当年结余-8034万元,累计结余9742万元。

(五)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债券资金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317515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8742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487737万元。按区域划分:市级债务限额1642770万元(其中市直1195149万元,开发区·铁山区337198万元,黄石港区21718万元,西塞山区59588万元,下陆区29117万元),大冶市债务限额824289万元,阳新县债务限额708099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2020年12月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2980632万元,为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债务限额的93.9%。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8066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399964万元。按区域划分:市级债务余额1575228万元(其中市直1157669万元,开发区·铁山区324025万元,黄石港区16135万元,西塞山区52211万元,下陆区25188万元),大冶市债务余额759775万元,阳新县债务余额645629万元。市直、各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3、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省财政转贷我市政府债券资金627834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205009万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422825万元。

再融资债券。全市发行再融资债券205009万元,比上年减少30469万元,再融资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债券到期偿还本金。其中:市直41130万元,开发区·铁山区10968万元,黄石港区1345万元,西塞山区1905万元,下陆区1875万元,大冶市97651万元,阳新县50135万元。

新增政府债券。全市新增债券资金422825万元,比上年增长14.54%,其中:市级292345万元,大冶市75395万元,阳新县55085万元。按照预算管理性质划分:一般债券为83225万元,专项债券为339600万元。

--市级一般债券21445万元,其中:市直12878万元,开发区·铁山区1381万元,黄石港区2037万元,西塞山区3076万元,下陆区2073万元。市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项目主要是:

(1)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2000万元;

(2)市城发集团有轨电车项目3958万元;

(3)众邦公司大冶湖园博大道建设项目2000万元;

(4)交投集团黄石西互通改扩建第一期3000万元;

(5)校园维修改造项目1398万元;

(6)黄石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522万元。

--市级专项债券270900万元,其中:市直224300万元,开发区·铁山区31000万元,西塞山区15600万元。市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主要是:

(1)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专项债券项目51400万元,其中:黄石市建筑材料循环利用项目4000万元,黄石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7000万元,花湖水厂二期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12300万元,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尾水管道项目1800万元,市第四医院医养综合楼项目6600万元,市第五医院门诊医技楼工程9100万元,铁山独立工矿区土地复垦山地运动及文化旅游基地项目6600万元,黄金山新区供水工程4000万元;

(2)市国资经营公司专项债券项目40100万元,其中:砂石集并中心黄颡口港区项目12100万元,黄石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28000万元;

(3)市妇幼保健院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项目1000万元;

(4)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债券项目46000万元,其中:黄石港棋盘洲港区二期工程项目16000万元,武阳高速黄石段建设项目30000万元;

(5)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3000万元;

(6)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吕四连住宅小区项目60000万元;

(7)下陆区专项债券项目12300万元,其中:大宗固废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9000万元,团城山国绣园片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600万元,下陆区开山塘口山体生态修复项目300万元,东方山南门文化旅游项目2400万元;

(8)黄石港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10500万元。

二、“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及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一)“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回顾

1、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从“十三五”时期地方收入总规模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完成543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加156亿元,增长4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9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7.97%,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全市财政支出规模进一步扩大,“十三五”时期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250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加451亿元,增长56.44%。财政支出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和社会民生等支出增长迅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总体而言,“十三五”时期,我市财政收支运行呈现总体平稳、迎难而进、保障有力的发展态势。

2、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发展成效明显。不断优化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巩固财政持续稳定增收的经济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市累计安排各类支持企业发展资金39亿元,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及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安排城市建设及重点项目资金156亿元,支持市域一体化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和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城市价值得到较大提升。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营改增”全面推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建立发展基金,支持融资担保,创新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政采贷等多种模式,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向中央、省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588亿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

3、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疏堵并举,完善举债融资机制,不断加强地方债务管理。摸清债务总量,严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截至2020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9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为71%,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级实现“脱红”,风险总体可控。二是坚决落实扶贫政策要求,完善资金和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监管,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十三五”时期,全市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9亿元,为我市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提供了财力支撑。三是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通过预算安排、向上争取等方式筹措资金41亿元,支持长江大保护“四大行动”和综合整治“六大工程”等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切实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全面落实民生工程各项政策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十三五”时期,全市共投入民生支出983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8.47%,年均增长5.9%。其中:教育支出208亿元,年均增长6.79%;科学技术支出22亿元,年均增长3.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亿元,年均增长6.54%;医疗卫生支出118亿元,年均增长16.58%。我市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更公平的享有全市改革发展的成果。

5、不断加大工作创新,财政改革纵深推进。深入贯彻新《预算法》,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确保预算收支平衡。落实人大预算审查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推进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公开范围和深度逐步扩大。严格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突出预算单位主体作用,拓宽预算绩效管理范围,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评价工作。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了市、区财力保障和支出责任匹配机制,完成开发区·铁山区、新港园区财税体制改革,激发了城区发展活力。深化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提升了财政依法理财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情况

1、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一是全力以赴保障防控救治。全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各类疫情防控资金20亿元,做到政策落实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管服务到位,及时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确保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个人零负担”,不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全面落实关爱医护人员和参与防控的基层一线人员政策,统筹好中央、省补助资金,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地发放临时工作补助。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筹集安排特别国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及新开行应急贷款资金26亿元,推动建设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着力补齐我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2、积极争取各项政策资金。为落实好中央对湖北一揽子财税支持政策,财政部门将向上争取作为今年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判政策,积极向上对接,明确工作责任。全市共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03亿元,其中中央一揽子支持政策资金113亿元。一是争取减收综合财力补助资金24.7亿元,主要用于“三保”支出和弥补收支缺口。二是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和新开行贷款资金53.2亿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市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停车场建设、能源综合利用、公共卫生设施、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疫情防控等领域。三是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2.3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争取疫情增支补助资金14.5亿元,落实疫情期间中央省出台一系列政策,缓解我市疫情防控增支压力。

3、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继续支持精准扶贫工作。落实精准扶贫资金政策,全市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6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全力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二是继续支持污染防治工作。全市统筹安排本级预算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约10亿元,加大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三是着力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围绕防范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偿债资金预算和平台化债措施,全市化解存量隐性债务96亿元。加强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配合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全市专项债券实际使用进度达到97.4%。

4、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全市民生支出达230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80.4%。一是压实责任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落实县(市)区财政“三保”支出责任,密切监控财政库款运行,共向城区调度资金20亿元,有力保障了各类基本民生资金、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确保了工资发放和基层正常运转,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二是全力保障养老金发放。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增加保费收入11.6亿元,全力向上争取中央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和调剂金29.8亿元,从国库预拨调度资金23亿元用于企业职工养老金及时发放。三是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加强特殊困难群众帮扶,支持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统筹困难群众救助金、抚恤优待金和事业保险基金,在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失业人员的基础上,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公殉职、病亡人员的直系亲属分类有序纳入补贴保障范围。四是支持抗洪救灾工作。全市安排资金6.7亿元,支持灾区重建、农业生产自救。积极向上对接,争取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我市开展富河流域、大冶湖综合项目水利补短板工作。

5、兑现政策保市场主体。一是全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21亿元,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综合施策确保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激发企业市场活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全力以赴保障复工复产。按照中央省政策要求,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正常生产。制定和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财政政策措施,从减税降费、稳岗就业、贷款贴息、金融贷款、产业扶持5大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全市安排资金9.5亿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补贴及疫后产业发展、企业复工复产等政府补助支出。充分利用央行为抗击疫情设立专项再贷款的机遇,争取专项优惠贷款21亿元,服务我市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

三、“十四五”财政收支目标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十四五”时期,市财政将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认真履职尽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一)“十四五”财政收支目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2025年达到14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可比口径年均增长7%。

(二)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为主线,以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为目标。坚持全局意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系统观念,深化财税改革,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强化绩效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财政运行体系,确保“十四五”财政改革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2021年市级预算安排主要突出四个重点:

1、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完善同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资金、本级资金与上级资金的统筹机制,部门依法取得的各类收入、政府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政府资源处置收入均要按规定全部纳入预算统筹使用。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入挖掘财政可统筹资源,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2、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预算安排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的保障力度。

3、突出评审和绩效导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着力推进建立和完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加强预算评审结果运用,着力推进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4、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防范财政风险为底线,着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民生、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依法依规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存量隐性债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预期增长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大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及时将全市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3.99%。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4912万元,比上年增长10.98%。

2021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000万元,上年增长19.84%,其中:税收收入177120万元,增长19.87%;非税收入122880万元,增长19.8%。

202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84047万元,上年增长7.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以下简称“支出占比”)为12.95%,主要用于维持机关事业单位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85819万元,支出占比10.95%,主要用于公安司法等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3、教育支出88253万元,支出占比11.26%,主要用于保障各项教育事业发展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23382万元,支出占比2.98%,主要用于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扶持科技事业发展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483万元,支出占比4.91%,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及相关事业发展。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416万元,支出占比16.89%,主要用于城乡职工居民社会保险、促进就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济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39388万元,支出占比5.02%,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治、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

8、节能环保支出21376万元,支出占比2.73%,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整治、污染防范、节能减排、自然生态保护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47330万元,支出占比6.04%,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10、农林水事务支出22095万元,支出占比2.82%,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扶贫及乡村振兴等。

11、交通运输支出36368万元,支出占比4.64%,主要用于保障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公路维修保养、交通事业发展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901万元,支出占比4.45%,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764万元,支出占比1.12%,主要用于支持商贸流通服务、口岸建设和旅游博览会等行业发展。

14、金融支出600万元,支出占比0.08%,主要用于政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奖补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169万元,支出占比3.08%,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气象服务等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34284万元,支出占比4.37%,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低收入群体的租金等补贴。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11万元,支出占比0.12%,主要用于支持重要物资储备工作、管理部门事业运转等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48万元,支出占比0.71%,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支出。

19、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25380万元,支出占比3.24%,主要用于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和债券发行费支出。

20、其他支出13044万元,支出占比1.66%,主要用于预备费安排支出、军分区支出及部分上级转移支付等支出。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00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3480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380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7432万元,上年结余87382万元,调入资金14035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31万元,收入总计为11611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047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9501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027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1777万元,支出总计为1161115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3050万元,比上年下降1.08%。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3389万元,比上年下降28.57%。

2021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68050万元,比上年下降17.66%。加上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45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35697万元,上年结余115354万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23601万元。收入分项情况:土地出让金收入31524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35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35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0万元,港口建设费收入4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00万元。

2021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20036万元,比上年下降38.43%。加上对下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143万元,调出资金76308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6114万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623601万元。支出分项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5975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0677万元,港口建设费支出4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6000万元,政府债券付息及发行费支出233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18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万元,上年结转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1360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934万元,增长5.9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24万元,上年结余13986万元,收入总计为57444万元。收入分项情况:华新集团、三鑫公司、交通银行等分红收入37600万元;众邦公司、交投集团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5334万元。

2021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2003万元,增长107.1%,加上调出资金1889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5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7444万元。支出分项情况:国企三供一业移交补助1023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1814万元,冶钢、矿务局职工安置经费5595万元,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经费1100万元,向市级平台公司资本金注入支出20000万元,企业下岗职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费818万元,解决历年应收款项目支出1653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0]25号)的要求,2021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采取市县编制、省级审核下达的程序,编制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算,经省人大批准后下达各地,各地将省级下达的收支预算报同级人大备案后执行。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基金预算编报工作要求,2021年市级预算编报口径中不含中央调剂金补助,与2020年基金预算编制口径不一致。

2021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728700万元,较上年下降26.36%,主要原因是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中央调剂金补助由省财政统筹,市级财政不再反映调剂金补助收入。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32014万元,较上年增长2.17%。当年收支结余-203314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34254万元。其中:

1、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市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收入218105万元,比上年286192万元下降23.79%。加上财政补贴185136万元,其他收入7680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410921万元,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626752相抵,当年收支结余-215831万元,累计结余-353909万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市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收入60995万元,加上财政补贴65562万元,其他收入365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30215万元,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130215万元相抵,当期收支平衡。

3、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53万元,预算支出安排240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53万元,累计结余6579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3432万元,预算支出安排13589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7534万元,累计结余14437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137万元,预算支出安排1308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8055万元,累计结余4254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792万元,预算支出安排1474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948万元,累计结余479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150万元,预算支出安排892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223万元,累计结余21370万元。

(七)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安排情况

2021年应偿还市直政府债务本息235891万元,其中:到期债务本金187891万元,应付债务利息48000万元。主要包括: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偿还一般债券本息86777万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归还37432万元,通过收回平台公司和项目单位债券本息偿还45145万元,通过安排一般预算资金偿还4200万元;

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偿还专项债券本息149114万元,其中通过收回平台公司和项目单位债券本息偿还135697万元,通过安排政府基金预算资金偿还13417万元。

四、2021年财税重点工作

(一)统筹财政资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开展税源调查,摸清收入底数。严格落实收入责任,加强收入协调督办,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挖潜增收,做到应收尽收,打牢收入底盘,做大财政蛋糕。二是盘活财政资源。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和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政府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三是统筹安排单位所有资金。加强部门单位所拥有的各类资源的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将对应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资金。四是加大向上争取。密切跟踪财政政策调整动向,加强政策研究,了解政策信息,策划包装好项目,加强向上对接,争取在基本财力、民生保障、区域发展和其他补助等方面有新的增长。

(二)发挥职能作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支持产业转型发展。统筹安排各类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强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强传统优势产业。支持提升产业链水平,培育壮大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全域科技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支持我市科创工程和产业研究院建设。支持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促进人才和产业发展融合。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三支持财政金融创新。综合运用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等方式,发挥科技金融、绿色金融、产业链金融和政采贷金融等政策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四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等各类惠企政策,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五是支持平台公司做大做强。整合优化市级平台公司运营业务,实现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化、业务系统化、管理专业化。支持平台公司大力开展直接融资,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债务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融资方式,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发挥财政资金精准支持重点领域补短板作用,推动长江岸线治理、水利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防范化解风险,保障财政稳健运行。一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严控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根据隐性债务到期情况制定存量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的实施方案,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债券资金支持平台公司偿还、置换隐性债务。二是防范平台公司运营风险。推动平台公司实施存量隐性债务项目转换为企业经营债务、金融机构贷款重组存量隐性债务等化债方式,缓解平台公司偿债压力。积极探索市债转股和资产证券化,引进战略投资者,用市场化手段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存量隐性债务进行化解。三是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方面的优先顺序,精准测算财政收支缺口,优化财力分配和支出结构,加大城区转移支付力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四是积极化解企业养老保险运行风险。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认真完成省定保费收入征收和本级财政补贴任务,确保企业养老金及时发放。以时间换空间,积极向上争取省财政支持政策,逐年安排财政补贴解决历史欠账,通过3-5年努力消化历史包袱。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一是积极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报告等预算管理环节,形成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预算全过程的管理闭环,推动实现资金项目化、支出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二是加快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建立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激发城区发展动力,支持城区加快发展。三是做好地方税制改革准备工作。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要求,做好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的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研究应对,为我市争取最大利益。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预算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实施投资评审和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健全结果反馈和运用机制,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迎难而上,担当作为,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支持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