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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黄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0-09-15 09:57

鄂齐会师绩字【2020】第002


项目名称: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价机构:湖北齐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目 录

概述 3

评价结论 5

经验教训和建议 6

前言 9

开展绩效评价的背景 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0

(一)项目概况 1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1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3

(一)绩效评价目的 13

(二)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3

三、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20

四、评价结论 25

(一)评分结果 2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5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5

(二)存在的问题 26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27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30


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鄂齐会师绩字【2020】第002

摘   要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绩效评价报告,欲了解本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情况,

应认真阅读绩效评价报告全文。


  •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的通知》的要求,黄石市财政局委托湖北齐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依据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单位提供的2019年度黄石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财务、业务等相关资料,结合项目组实地抽查验证等结果,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1.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2019年度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在西塞山、黄石港区等4个区实施牧羊湖雨污管道、大智路小区通信管线等17项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黄石市黄石港区建设局等4家单位。

3)项目周期和项目地点

项目绩效考核周期为1年,自20191月至201912月。

项目地点为黄石市辖域内。

4)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191231日,黄石市财政部门共拨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19,600.00万元,共对243.13万㎡、25,904户、29个小区、835栋房屋进行改造开工,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户、个、栋

项目区域

资金量

业务量

地方资金

中央资金

面积

户数

小区个数

楼栋数

黄石港


4,043.00

55.38

6,089

6

163

西塞山


2,335.00

28.90

3,472

11

134

下陆区


981.00

8.80

1,083

3

30

开发区·铁山区


11,741.00

150.06

15,260

9

508

黄石市以奖代补

500.00






合计

500.00

19,100.00

243.13

25,904

29

835

2.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1)资金筹集情况

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19,600.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9,100.00万元,地方筹集资金500.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黄石市财政部门共拨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19,600.00万元。

  • 评价结论

一、评分结果

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评分结果为99.00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绩效评价结果等级的划分标准,评价结果等级为“优”。

二、评价结论

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充分指导下,在黄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9年,黄石市财政局和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部门职责要求,紧紧围绕城市发展大局,坚决抓好任务落实,对牧羊湖雨污管道、大智路小区通信管线等17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开工建设,有效地缓解了原有老旧小区各种配套设施的老旧短缺与日益发展的经济条件及逐渐增长的使用需求的矛盾,增进了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是部分项目单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等方面信息未及时全面在政府信息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公开。

  • 经验教训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逐年推进、改善民生”的总体思路,黄石市立足实际,创新方式,多措并举,按照省、市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实施,大力推进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措并举管好用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

1.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

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始终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督导,对整治改造工作负总责,按照市级统筹、区县组织、街办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按照上级财政补贴,本级政府积极筹措配套改造费用的原则,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积极征求居民意见和了解需求,根据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共谋、共建、共评、共管、共享的指导意见,黄石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积极发动群众,让群众参与进来,实行一院一策、一区一策、群策群力的原则,赢得群众满意。首先由社区主导深入居民家中,征求居民意见,然后归纳整理出共性问题、反映强烈急需改造的问题、需要提升的问题,然后交由专家设计组根据居民意见进行设计。居民满意,设计方案则通过实施,居民满意度低的话,方案再作调整。总之,小区怎么改、怎么建、怎么管,在合理合法范围内的让小区居民说了算。

2.因地制宜、阳光透明、完善机制、督导考核。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实事求是、科学评估,尊重小区自然条件,突出自身特点。改造内容、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实现全程阳光透明。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物业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建立督导、检查、考核机制,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不力的及时问责。

二、存在的问题

经询问及现场走访,各地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工作流程等均在各项目实施地上墙对外公示,但还是存在部分项目单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等方面信息未及时全面在政府信息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公开,政府工作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政务公开是人民主权和责任政府的要求。进入新世纪以来黄石市政务公开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存在着对其本质认识不清、内容有待拓展、层次亟待提高和监督机制无力等不足之处。究其原因,主要有思想认识不足、政务公开执行不全面、责任不清及考核监督体系不健全等。

四、建议和改进举措

1. 提高透明度意识,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加快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完善公众参与的民主协商制度。政府部门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务信息,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具体体现。政务信息公开是落实公众知情权的重要形式,也是社会公众履行监督权、管理权的前提条件。政务信息越透明,政府部门就越能广泛听取公众意愿。

2.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积极探索,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3.做好老旧小区项目库的项目储备工作,加大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的申报力度。


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

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绩发〔2012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的通知》的要求,黄石市财政局委托湖北齐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依据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单位提供的2019年度黄石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财务、业务等相关资料,结合项目组实地抽查验证等结果,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 开展绩效评价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等文件精神,应该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2007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包括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以及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等。20156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2016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黄石市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甚至更早时期建设的房屋,由于受到当时、当地特定的建筑技术、经济条件及使用条件的制约,使得老旧小区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中人们对居住环境的需求。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客观需求。黄石市财政局和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结合黄石市本地实际开展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以改善项目区内住户的生活环境,提高项目区住户生活水平。

2.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2019年度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在西塞山、黄石港区等4个区实施牧羊湖雨污管道、大智路小区通信管线等17项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明细如下表:

城区

序号

小区名称

年度改造计划

面积(万平方米)

户数(户)

小区个数(个)

楼栋数(栋)

投资额(万元)

黄石港区

1

覆盆山八栋小区

12.3

1300

1

20

5500

2

南岳社区

10.9

1150

1

34

7500

3

楠竹林社区

20.4

2150

1

55

9800

4

枫叶山小区

8.55

950

1

19

5600

小计

52.15

5550

4

128

28400

西塞山区

5

沿江小区

12.75

1242

1

49

6500

6

牧羊湖小区

5.9

1049

1

21

3850

7

大智路小区

7.8

858

1

28

4120

小计

26.45

3149

3

98

14470

下陆区

8

青龙山社区一期(联合小区/黄棉小区/华新小区)

8.8

1083

3

30

7000

小计

8.8

1083

3

30

7000

开发区·铁山区

9

冶矿路小区

19.2

1920

1

64

2100

10

曹家林小区

29.4

2940

1

98

3200

11

友爱小区

18

1800

1

60

2000

12

光明里文化小区

20.4

2040

1

68

2300

13

建设路小区

18.9

1890

1

63

2100

14

矿山二路小区

21

2100

1

70

2400

15

九龙洞小区

20.8

1560

1

52

1700

16

地质队小区

9.3

930

1

31

1000

17

石灰石矿小区

0.6

80

1

2

200

小计

157.6

15260

9

508

17000

汇总

245

25042

19

764

66870

2)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黄石市黄石港区建设局等4家单位。

3)项目周期和项目地点

项目绩效考核周期为1年,自20191月至201912月。

项目地点为黄石市辖域内。

4)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191231日,黄石市财政部门共拨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19,600.00万元,共对243.13万㎡、25,904户、29个小区、835栋房屋进行改造开工,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户、个、栋

项目区域

资金量

业务量

地方资金

中央资金

面积

户数

小区个数

楼栋数

黄石港


4,043.00

55.38

6,089

6

163

西塞山


2,335.00

28.90

3,472

11

134

下陆区


981.00

8.80

1,083

3

30

开发区·铁山区


11,741.00

150.06

15,260

9

508

黄石市以奖代补

500.00






合计

500.00

19,100.00

243.13

25,904

29

835

3.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1)资金筹集情况

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19,600.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9,100.00万元,地方筹集资金500.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黄石市财政部门共拨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19,600.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旨在通过环境综合整治、硬件提档升级以及后期长效管理,基本达到居住舒适、配套齐全、管护有效、环境美化的宜居目标。黄石市2019年度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重在完善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及环境设施建设,主要改造目标如下:

1.基础设施:对雨水、污水管道以及化粪池进行全面的疏通清淤,接入城市雨污主管网。对破损及淤堵管段进行重点检查,更换或重建局部管道和检查井、井盖等。新建或重建道路时,应分别建设雨水和污水管道系统,实现雨污分流。

2.环境设施:依据小区实际情况对小区道路实施硬化、修复或重建,建立、完善小区人车道路系统,方便居民出行。整治完善院落绿化,适当增加居民活动空间,增补健身器材,做到绿化整体布局合理,乔灌花草配置得当,视觉效果良好。完善小区照明系统,补齐路灯、楼道灯,从小区大门至任一单元入口及公共活动场地均应有路灯照明,所有住宅楼梯每层均应设置楼道灯。整修楼宇外墙、公共部位内墙与顶棚,小区楼宇外立面整洁,饰面美观,体现小区特色。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总的来说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通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具体目的一是全面了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二是有利于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增加财政支出的透明度,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四是有利于有限的财政资金对重点项目支持,促进项目管理,增强项目责任人的责任感;五是正确引导和规范财政资金的运用于监管,形成有效的财政执法与监督约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六是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黄石市财政局于201912月下达了绩效评价通知。通知下达后,我公司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黄石市财政局的领导下,开展具体评价工作。评价机构和人员如下:

绩效评价组长:罗凯

绩效评价组员:卢玉辉、郑军、叶剑、刘家慧

评价机构:湖北齐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本次评价工作是在黄石市财政局领导和组织下,由评价机构具体负责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阶段、评价实施阶段和报告出具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1)初步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具体任务实施方案,包括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具体分工等;

2)收集整理项目相关基础信息资料,初步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标准值、基础数据表、调查问卷及资料清单等;

3)通过到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单位调研、访谈,修改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资料,形成定稿,并与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定改造现场核查时间安排并与各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和进行沟通;

4)要求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书要求,上报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指标情况,并提交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来源、文件资料。

2.评价实施阶段

1)听取项目单位的汇报;

2)结合汇报情况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

3)针对项目资料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在项目现场实地询问、复核、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收集数据和资料;

4)按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计算和打分,初步形成评价报告并与项目单位交换意见。

3.报告出具阶段

1)评价小组综合分析评价信息资料,汇总指标评分情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完成报告的三级复核并发项目单位反馈;

3)向黄石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反馈;

4)根据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的原则

1)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4)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5)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6)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7)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553号);

8)《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

9)《省财政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综发〔20173号);

10)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629号);

11)《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

1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

1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绩发〔20125号);

14)《湖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617号);

15)《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

16)《黄石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暂行办法》(黄财绩发〔2017332)

17)反映本项目资金投入、拨付、监管、使用成效的相关资料;

18)评价工作组现场调研资料;

19)与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629号)所附绩效评价指标表为依据,分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四大部分11个具体指标。

2019年度黄石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资金管理

25

资金筹集

10

地方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5分);没有安排的(0分)。企业、居民等社会筹资占改造项目资金比例20%及以上的(5分),未达到目标的,每低四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

资金分配

5

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2分);资金按规定时间拨付到项目单位方(2分),资金分配结合本地区特点,有针对性地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1分)。否则扣减相应分数。

资金使用管理

10

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2分);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3分)。否则扣减相应分数。没有违规违纪情况的(5分);通过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存在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每发现1项扣0.5分,最多扣5分。对性质恶劣、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违规违纪项目一次性扣除5分。

项目管理

10

政策公开

5

相关管理政策、年度计划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开的(5);每少公开1项扣0.5分,最多扣5分。

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

5

按时报送绩效自评表、绩效评价报告且内容完整的(5分);报送逾期每1天扣1分,最多扣5分。

产出效益

60

改造户数目标完成率

20

项目实际开工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责任目标的(20);未达到目标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20分。

改造面积目标完成率

20

项目实际开工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责任目标的(20);未达到目标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20分。

改造楼栋目标完成率

5

项目实际开工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责任目标的(5);未达到目标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

改造小区目标完成率

5

项目实际开工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责任目标的(5);未达到目标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

工程质量

10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10分);通过住房城乡建设、监察等部门检查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每发现1项扣1分,最多扣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5

满意度指标达到80%以上的(5分);低于8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对于群众信访没有及时处置的,每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

合计

100


4.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指标中,既有定性指标又有定量指标,各类指标因考核的内容不同和标准值的存在与否,情况差异较大。因此指标体系各单项指标计算中分别采用了不同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2)比较法

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

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具体可采用面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象是各类相关专家、项目受益群体、项目服务对象或社会公众等。

5)统计(核算)计算法

统计(核算)计算法是指采用各种专业(或专门)指标的计算方式,通过项目实施达到的数据,采用统计(或核算)进行计算实际完成(或达到)的结果,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6)其他适宜的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四)证据收集方法

证据的收集采取现场收集证据、项目实施单位上报资料、调查问卷和面谈的方式进行。现场收集的证据采取现场核实,对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资料结合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案头审核和抽查;抽查方式为重点抽查,确定重点抽查对象后到项目实施地实地核查,当面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进度。结合了解到的情况设计调查问卷内容,发放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均在现场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面谈采用召集的方式进行。

三、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一)资金管理分析

资金管理主要从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经评价,资金管理指标满分25.00分,评价得分25.00分。

1.资金筹集方面

黄石市人民政府依据《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要求,多次在黄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讨论,积极筹集地方资金,2019年度已安排住宅小区改造加装电梯试点项目以奖代补经费500.00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见附1-1-1

覆盆山小区企业出资参与改造项目,但由于项目正在进行中,项目资金未进行统计,无法确定投资占比(见附1-1-2

本项指标满分10.00分,评价得分10.00分。

2.资金分配方面

黄石市财政局和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等管理制度的指引下,结合黄石市本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色制定了《黄石市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统筹管理使用意见》(黄财综发【2016414号)等,同时拟起草《黄石市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申报及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见附1-2-1)。

项目资金均按合同进度在2019年度内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见件1-2-2)。

本项指标满分5.00分,评价得分5.00分。

3. 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鄂财综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对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进行预算执行管理。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度末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无对应绩效监控机制等绩效相关资料。

本项指标满分10.00分,评价得分10.00分。

(二)项目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主要从政策公开和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价。经评价,项目管理指标满分10.00分,评价得分9.00分。

1.政策公开方面

政策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

各地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工作流程等均在各项目实施地上墙对外公示,但还是存在部分项目单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等方面信息未及时全面在政府信息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公开(见件2-1)。

本项指标满分5.00分,评价得分4.00分。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方面

2019年度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时报送绩效自评表、绩效评价报告。

本项指标满分5.00分,评价得分5.00分。

(三)产出效益分析

产出效益主要通过改造户数目标完成率、改造面积目标完成率、改造楼栋目标完成率、改造小区目标完成率、工程质量五个方面的指标评价。经评价,产出效益指标满分60.00分,评价得分60.00分(见附3-1/2)。

1.改造户数目标完成率方面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文件精神,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户数目标是25,042户,经对《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及各小区改造项目合同等资料进行抽查、汇总,2019年度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了25,904户,改造户数目标完成率100.00%,详见下表:

项目区域         基本信息

2019年度改造户数计划完成情况(户)

计划

完成

差额

市本级

25,042

25,904

862

本项指标满分20.00分,评价得分20.00分。

2.改造面积目标完成率方面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文件精神,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面积目标是245.00

平方米,经对《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及各小区改造项目合同等资料进行抽查、汇总,2019年度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了243.13

平方米,改造面积目标完成率99.24%,详见下表:

项目区域      基本信息

2019年度改造面积计划完成情况(平方米)

计划

完成

差额

市本级

245.00

243.13

1.87


本项指标满分20.00分,评价得分20.00分。

3.改造楼栋目标完成率方面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文件精神,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楼栋目标是764栋,经对《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及各小区改造项目合同等资料进行抽查、汇总,2019年度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了835栋,改造楼栋目标完成率109.29%,详见下表:

项目区域     基本信息

2019年度改造楼栋计划完成情况(栋)

计划

完成

差额

市本级

764

835

71

本项指标满分5.00分,评价得分5.00分。

4.改造小区目标完成率方面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文件精神,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小区目标是19个,经对《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及各小区改造项目合同等资料进行抽查、汇总,2019年度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了29个,改造小区目标完成率152.63%,详见下表:

项目区域     基本信息

2019年度改造小区计划完成情况(个)

计划

完成

差额

市本级

19

29

10

本项指标满分5.00分,评价得分5.00分。

5.工程质量方面

2019年度黄石市改造工程的质量经监理单位、相关居民代表多方监督,严格按图纸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未见住房城乡建设、监察等部门检查存在工程质量问题,也无任何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工程质量问题。

本项指标满分10.00分,评价得分10.00分。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主要通过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进行评价。经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分5.00分,评价得分5.00分。

本次评价,现场发放并有效收回调查问卷101份,我们从政策知晓度和服务满意度两方面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统计分析结果如下:

小区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总体满意度为89.01%。其中,政策知晓度为85.84%,政策知晓度较高;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2.18%,有1.32%的人不满意,1.65%的人不太满意、4.46%的人评价一般、18.65%的人基本满意、73.93%的人非常满意(详见附件5)。

本项指标满分5.00分,评价得分5.00分。

四、评价结论

(一)评分结果

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评分结果为99.00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绩效评价结果等级的划分标准,评价结果等级为“优”。

(二)评价结论

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充分指导下,在黄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9年,黄石市财政局和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部门职责要求,紧紧围绕城市发展大局,坚决抓好任务落实,对牧羊湖雨污管道、大智路小区通信管线等17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开工建设,有效地缓解了原有老旧小区各种配套设施的老旧短缺与日益发展的经济条件及逐渐增长的使用需求的矛盾,增进了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是部分项目单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等方面信息未及时全面在政府信息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公开。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逐年推进、改善民生”的总体思路,黄石市立足实际,创新方式,多措并举,按照省、市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实施,大力推进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措并举管好用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

1.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

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始终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督导,对整治改造工作负总责,按照市级统筹、区县组织、街办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按照上级财政补贴,本级政府积极筹措配套改造费用的原则,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积极征求居民意见和了解需求,根据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共谋、共建、共评、共管、共享的指导意见,黄石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积极发动群众,让群众参与进来,实行一院一策、一区一策、群策群力的原则,赢得群众满意。首先由社区主导深入居民家中,征求居民意见,然后归纳整理出共性问题、反映强烈急需改造的问题、需要提升的问题,然后交由专家设计组根据居民意见进行设计。居民满意,设计方案则通过实施,居民满意度低的话,方案再作调整。总之,小区怎么改、怎么建、怎么管,在合理合法范围内的让小区居民说了算。

2.因地制宜、阳光透明、完善机制、督导考核。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实事求是、科学评估,尊重小区自然条件,突出自身特点。改造内容、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实现全程阳光透明。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物业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建立督导、检查、考核机制,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不力的及时问责。

(二)存在的问题

经询问及现场走访,各地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工作流程等均在各项目实施地上墙对外公示,但还是存在部分项目单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等方面信息未及时全面在政府信息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公开,政府工作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政务公开是人民主权和责任政府的要求。进入新世纪以来黄石市政务公开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存在着对其本质认识不清、内容有待拓展、层次亟待提高和监督机制无力等不足之处。究其原因,主要有思想认识不足、政务公开执行不全面、责任不清及考核监督体系不健全等。

(四)建议和改进举措

1. 提高透明度意识,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加快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完善公众参与的民主协商制度。政府部门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务信息,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具体体现。政务信息公开是落实公众知情权的重要形式,也是社会公众履行监督权、管理权的前提条件。政务信息越透明,政府部门就越能广泛听取公众意愿。

2.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积极探索,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3.做好老旧小区项目库的项目储备工作,加大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的申报力度。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提供数据的说明

1. 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19,600.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9,100.00万元,地方筹集资金500.00万元,各提供单位对其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2.本次绩效评价以黄石市财政部门与住建部门截止2020130日提供的2019年相关单位相关项目数据为准。

(二)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抽查样本的影响。本次绩效评价由于评价时间及评价条件的限制,部分定量数据难以核实,故大量采用现场抽查调查的方式进行分析,可能抽查选定区域不一定具有代表性;被抽查单位提供资料也不一定真实、完整、准确,此外我们也未能进行全面抽查。截止评价日,大冶市仅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立项工作,每个绩效指标按资金权重扣减相应分值。这些都可能影响本次的绩效评价效果。

2.本次绩效评价由于受评价时间以及部分单位配合程度的影响,部分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有的仅提供报表,导致这部分单位数据我们无法深入核实,则以单位申报数据为准,评价工作仅能依据收集到的资料进行评价,这些因素影响了评价指标计算及分析的准确性。

3.除上述局限性外,本次评价还存在评价人员知识水平及评价经验的局限性,这些客观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评价结论。

(三)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本报告基础数据由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项目单位提供,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由提供单位负责;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的审核及评价由黄石市财政局委托湖北齐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本公司评价工作的责任是保证本次评价工作全过程的严肃与公平,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未经评价组织管理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附送

1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计分结果级别评定表;

3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42019年度黄石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5: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表、调查问卷分析;

6:面访和实地调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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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