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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2018年市直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19-02-14 11:00

  一.2018年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一)夯实基础,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一是求真务实,抓好总结工作。对工作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科学分类、全面归档,按省厅要求及时报送了涵盖基础保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结果应用、宣传培训、附加项等方面的考核资料。五月底省厅对2017年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黄石市被评为预算绩效管理优秀单位。二是加强“两库”建设,按照《黄石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暂行办法》、《黄石市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11月,对绩效专家库进行了扩充,同时通过第三方招标机构,更新组建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库,由15家机构更新扩充到25家。经过三年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推广,专家库和第三方机构库绩效管理工作业务水平显著提升,为我市顺利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二)扩面提质,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全覆盖,一是绩效目标全覆盖。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按照“谁用钱谁申报”的原则,实行“一项目一申报”,2019年预算单位38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部申报,总金额达20.1亿,同时要求各单位将绩效目标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监督,凡是有项目支出的预算单位必须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不报送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安排预算。二是绩效监控全覆盖。2018年对部门预算中461个项目进行全面监控。预算单位每季度填写项目绩效跟踪监控表,清晰把握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分析绩效目标出现偏差的原因,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和措施,在项目运行的全过程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项目进程中的资金使用率,更好的契合绩效目标,提高项目社会满意度。三是绩效评价全覆盖。绩效评价工作的评价范围再一次扩大,时效进一步缩短,实现项目支出评价的全覆盖。2018年绩效评价工作采取部门自评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第三方专业机构绩效评价资金74299万元,主要项目是精准扶贫、文物保护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排污费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8月底全部完成。

  (三)加强学习,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一是加强理论学习。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正式公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标志着预算绩效管理从探索试点阶段向全面实施阶段的转变,11月,市财政向人大财经委、预工委汇报我市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今后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人大领导的一致肯定。二是开展业务培训。9月5日,召开了“市财政局预算编制暨预算绩效管理实务培训会”,邀请湖北经济学院刘望辉教授,对200多家市直预算单位进行授课,提高了各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实务水平,11月12日,参加省厅举办的“2018年财政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学习中央扶贫动态监控系统实务操作,组织市直各部门进行中央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补报和填报工作。运用“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培训方式,不断提高财政、预算部门和中介机构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多方宣传。7月,印发《绩效管理工作手册》400册,向全市各预算单位宣传绩效管理知识,在《财政与发展》省级杂志上,发表论文《黄石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做法和建议》。运用新闻媒体、报纸杂志、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度。

  (四)强化评价,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全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组织完成69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实现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的全覆盖,预算单位填报数量和质量同比上年有较大提高,促进部门财政收支整体情况的全面掌握。二是全面开展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组织对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将中和差的评审结果反馈给部门,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的所有绩效目标报市人大财经委接受预算审查。三是组织再评价工作。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实施全面评价,将报告评价结果作为付费给第三方机构的依据,对报告评价结果不合格的第三方,削减5%以上的委托费用,同时对部门单位项目自评绩效报告,实施部分抽取评价,再评价结果与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同步反馈给单位,要求各预算单位规范绩效自评报告的撰写,提高部门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强化党建,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提升队伍素质。自觉担当从严治党责任,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底线。为实现黄石市2018年全面脱贫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任务,全科同志积极参与扶贫,每月慰问贫困户,帮助贫困户解决需求,送文化下乡,送书籍去上街小学,教育扶贫,提高村民脱贫思想觉悟。积极配合局里党建扶贫工作,提升自身素质修养,打好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

  二、2019年预算绩效工作重点

  为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决定》文件精神,2019年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1.拓展绩效评价范围。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3到5年内逐步将绩效预算覆盖到四本预算。2019年,结合黄石市工作实际,拟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内,以提高政府性基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将绩效评价工作范围进一步拓宽,打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只对一般公共预算评价的局限性,进一步探索和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

  2.加强宣传培训。继续加强运用新闻媒体、报纸杂志、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绩效管理,为绩效评价工作工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2019年,拟向人大汇报提请举办一期绩效管理主体班,主要对象是市直部分重点单位、融资平台、中介机构等,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理论和实务操作落到实处,实现预算绩效培训工作的有效化,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队伍素质和水平,为我市的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3.加强运用中央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中央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是中央工作的一项特色,其中的绩效管理工作占有很大比重,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申报工作,逐步得到加强,项目不申报绩效目标不下拨指标要求得到明确,同时项目资金的绩效监控工作也逐步提上日程,其进一步促进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4.加强绩效团队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日趋繁杂和重要,健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力量,各县(市、区)和主管部门必须设立独立机构和配备专职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黄石市级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库、专家学者库,探索建立监督指导库,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技术指导和监督。

  5.加强经常性工作的维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推进和完善,逐步形成了一套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监控为支撑,以绩效评价为核心,以结果应用为落脚点,以绩效信息反馈为纽带的闭环工作模式和全过程链条,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等经常性工作的维护,是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6.探索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落实责任,提高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和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予以表扬和激励,对预算绩效管理做得较差的部门,予以督促。通过绩效考核,促进各部门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而不断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7.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自觉担当从严治党责任,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底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认真执行内控制度、公务开支制度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