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在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六次会议上
黄石市财政局局长 姜笑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88313万元,完成预算的51.6%,按可比口径增长7.2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中央省转移支付支出)完成1150108万元,完成预算的55.81%,与上年同期持平。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74267万元,完成预算的49.9%,增长5.36%。其中:
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50%部分)153366万元,可比下降4.5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营改增政策减税影响。
企业所得税(40%部分)68621万元,下降3.9%。
个人所得税(40%部分)15301万元,增长31.76%。
其他地方税收136979万元,增长22.81%。其中:契税完成35626万元,增长68.07%;土地增值税完成14128万元,增长49.81%;耕地占用税完成21648万元,增长24.04%,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985万元,增长3.52%;资源税完成8042万元,增长13.83%;印花税完成6626万元,增长16.58%;车船税完成4159万元,增长13.32%;房产税完成11407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3358万元,下降2.86%。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市级(含市直及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0654万元,完成预算的58.88%,增长8.09%。市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85051万元,完成预算的50.65%,下降3.53%。
3、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218万元,完成预算251850万元的63.62%,增长24.95%。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78792万元,增长6.15%;非税收入完成81426万元,增长50.78%,主要是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转列公共预算的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增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44942万元,增长1.87%;地税部门完成35251万元(含契税19434万元),增长21.9%;财政部门完成80025万元,增长52.58%。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0908万元,完成预算的51.23%,下降2.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3745万元,完成预算的31.52%,增长21.35%,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的前期审核、准备工作进度较慢,预算安排的相关支出不能执行导致支出进度偏慢。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8859万元,完成预算的47.75%,增长22.95%。
(3)教育支出完成27206万元,完成预算的39.58%,增长5.24%,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教育费附加专项计划下达较晚,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911万元,完成预算的15.75%,下降23.26%,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科技研发专项经费拨付进度较慢;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较少。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4251万元,完成预算的29.11%,增长10.25%,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已下达到单位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形成实际支出进度慢,上半年下达转移支付指标2677万元,实际支出785万元;另体育局第十五届省运会筹备经费2000万元,上半年基本没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49268万元,完成预算的86.33%,增长23.79%。主要原因是社保转移支付拨付进度加快,上半年下达养老、民政、就业转移支付资金12.5亿元,形成实际支出12.4亿元,支出进度较快。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9637万元,完成预算的59.42%,增长10.15%。
(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7956万元,完成预算的20%,下降45.89%,支出进度慢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比同期减少。
(9)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6408万元,完成预算的48.4%,下降5.03%,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城维费、重点建设专项、规划专项等支出进度慢,导致上半年未达到时序进度。
(10)农林水支出完成8966万元,完成预算的37.46%,下降24.69%。支出进度慢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省对市农业转移支付到位资金较少,农林水支出全年预算为23932万元,其中:市直预算资金1577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预算8154万元。而上半年省下农林水上级转移支付指标仅780万元,与预算数相差较大,影响了支出进度。
(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5864万元,完成预算的78.52%,下降30.44%,下降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用于交通运输的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而今年暂无此类资金。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22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1%,下降51.99%,主要原因是制造业转型专项申报审批时间较晚,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下达数额较少,影响预算支出进度,并导致预算支出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1158万元,完成预算的7.55%,下降44.92%,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服务业奖励专项、外经贸发展及商贸服务业专项支出进度较慢,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下达数额较少,影响预算支出进度,并导致预算支出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2173万元,完成预算的24.03%,主要原因是耕地开垦费专项支出进度较慢。
(1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8434万元,完成预算的36.19%,下降50.65%,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上半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到位较少,影响了支出进度。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完成数因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较多的原因数额较大。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341万元,完成预算的17.82%,下降58.34%。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粮油储备补贴项目经费上半年未拨付,省级粮油物质储备转移支付资金上半年到位很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3078万元,为预算的26.41%,下降32.28%,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76993万元,为预算的25.38%,下降35.02%。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5088万元,为预算的16.98%,下降47.24%,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49843万元,为预算的16.43%,下降50.47%。
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4387万元,为预算的29.59%,下降16.42%,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38302万元,为预算的27.36%,下降21.87%,土地出让金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土地出让金收入包含了2015年底土地出让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3692万元,为预算的92.3%,增长85.71%,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绿城、山水二期等房地产项目今年开工。
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9955万元,为预算的44.19%,下降12.48%,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14723万元,为预算的10.52%,下降54.03%,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块成本在上半年尚未完成核算,必须待成本核算完成后才能支付。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141万元,下降30.43%,为预算的36.85%,主要是三鑫金铜公司分红收入2000万元,华新集团公司分红收入2000万元。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411万元,为预算的27.34%,比上年下降24.28%,主要是冶钢集团及矿务局职工安置财政补贴2841万元,企业离休津补贴5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保基金收入完成356681万元,为预算的55.41%,增长39.72%,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841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79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234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37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86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677万元,城乡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3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41万元。
市级社保基金支出完成356872万元,为预算的54.62%,增长28.01%,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152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781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328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17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79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4544万元,城乡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61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1万元。
(五)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1、支持经济发展。一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6月已累计为企业减税4.5亿元,并安排拨付资金2500万元用于支持执收单位落实涉企收费减免政策。二是大力支持项目建设。通过预算安排、债券资金、贴息资金等筹措9000万元,支持团城山综合站枢纽、贺铁线、大棋路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利用应急循环资金池办理企业过桥资金186笔,企业续贷总额11.5亿元,为企业节约成本近3000万元。安排调度资金2.96亿元,支持各城区帮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周转难题。四是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继续落实城区工业园区财政激励政策,将新增税收市级留成部分全额予以返还、共建项目税收分成结算到位,增加城区可用财力。
2、保障改善民生。上半年,市本级民生支出299457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385051万元77.77%。一是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要求,积极筹措精准扶贫资金5280万元,支持两镇一区和阳新县开展精准扶贫。二是筹集养老保险资金18亿元,保障了我市参保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继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综合改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四是统筹安排各类资金7000多万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支持学前教育普及和城区教育布局调整,解决城区义务教育教职工医疗补助和剥离托管退休教师生活补贴。五是筹措资金1.25亿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提标增支,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单位资金缺口。
3、深化财税改革。一是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认真积极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改革扩面工作。二是支持投融资公司转型发展。截止5月份,6家市级投融资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1080亿元,实现融资76.18亿元,占年计划160亿元的47.6%。三是积极推进PPP建设。上半年,全市新增模具工业园、大冶灵乡等乡镇污水处理、新港物流园、大冶湖生态综合治理等4个实施项目,及奥体、工业废水等落地项目2个。四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等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4、强化财政监管。一是严格资金审批拨付流程。贯彻市政府《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办法》(黄政办发【2017】7号)文件精神,保证财政预算执行严肃准确、规范有序。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三确保、一从严”要求,建立预算支出监控机制和考核通报制度,督促预算单位加快资金拨付使用。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绩效评价的管理水平。四是强化“三公”经费监管。建立“三公”经费监管和预警机制,进一步规范公用经费支出。2017年元至六月份市直三公经费支出1159.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53.8万元,下降11.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受经济下行影响,我市有效税源不足,重点企业税收下滑,收入增长缓慢。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税收收入等三项指标增幅已连续多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市地方财政总收入规模、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在全省17个市州中的排名也不断下滑。二是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全市各方面支出的投入力度逐年增加,尤其是养老保险提标、困难企业改革改制、重点项目建设等刚性支出,进一步加剧了我市收支矛盾。目前,各类政策性增支项目缺口总额已达60183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缺口44000万元,精准扶贫经费5000万元,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经费2000万元,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公交补贴2294万元,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3689万元,增加退休人员量质化奖和档案奖及二级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量质化奖和综治奖3200万元。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千方百计抓好收入。一是继续加强包保、督办、协调和考核,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应收尽收,圆满完成收入任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通过市、区两级分别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总部经济企业、市外企业来我市注册登记并缴纳税收,鼓励市外上市公司限售股在我市减持交易,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三是加快土地招拍挂,激活土地市场,盘活土地存量,切实增加我市土地收入。四是依法加强贸易和生产性服务业税收征管,挖掘税收增收潜力。五是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入库。六是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建立国地税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税源普查,制定堵漏增收措施,严防“跑冒滴漏”。七是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申报上交行为,督促企业及时申报、足额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二)创新支持经济发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营改增”、增值税抵扣、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征等减税政策,降低企业税负。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和目录清单制度,并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继续安排涉企收费减免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弥补执收单位经费缺口,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二是加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各类扶持企业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财政直接投入,为财政增收奠定坚实基础。三是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确保6亿元应急循环资金池服务企业400家以上,办理银行续贷业务40亿元基础上,由市国资公司负责2亿元生产流动资金的分配,并按照1:1的比例以基金投入的方式配套安排2亿元,用于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问题,确保资金规模达到10亿元,放大4倍。四是落实金融机构激励奖励政策,促进金融机构贷款向我市实体经济倾斜。五是创新融资担保体系,通过争取省财政地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借款和市财政注资等方式,增强市担保集团抗风险能力和担保融资能力。六是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工业转型升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扶贫开发等各类中央、省财政奖补资金,缓解政府资金压力。
(三)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大交通、大城建”的理念,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全域一体化发展。一是统筹使用好本级财政资金、上级补助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等,加大对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保障有轨电车、武九客专、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沿江大道、黄阳一级公路、团城山综合客运枢纽站、武南高速黄石段等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服务打造黄石半小时交通圈。二是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我市棚户区改造、水利设施、环大冶湖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三是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支持大冶湖生态新区建设、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四是鼓励市级各投融资公司将具有稳定现金流的经营性项目资产证券化,优先采取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信托产品、海外发债等直接融资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五是加快推进国家PPP示范项目早日落地,力争2017年全市新增PPP项目6个。大胆探索,积极推进产业PPP、园区PPP,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我市产业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
(四)继续服务改善民生。一是通过向上争取、财政兜底等措施,确保企业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完善城乡养老体系,实现制度可持续,人员全覆盖。二是支持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三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四是支持健全教育经费保障及扶困助学机制,加大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扶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促进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发展。统筹使用教育附加费,支持实施市经济开发区、团城山教育布局调整三年行动计划。五是完善和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引导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六是积极筹集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重,支持房地产业去库存。七是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和支持保障机制,服务全市精准扶贫工作。
附件:1、开发区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
2、黄石市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
附件1:
开发区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开发区财政部门,始终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管委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克难攻坚,砥砺奋进,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努力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开发区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72,600万元,市下考核目标为8.6亿元。按实际入库数: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437万元,完成预算的41.92%,较上年同期48,155万元下降36.79%,主要原因是:一是受区域移交的不可比因素影响,上年同期入库数中包含团城山、花湖地区入库税收7425万元,二是因经济环境及一次性清收历年欠税因素影响导致收入掉收,上年同期入库数中包含一次性清收历年欠税10141万元;按照市通报数: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092万元,完成市下考核目标进度的44.29%,较上年同期48,421万元下降21.33%。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开发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94781万元,上半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43万元,完成预算的46.57%,较上年同期49,832万元下降11.4%。具体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为5,270万元,占预算11,996万元的43.93%,比上年同期4,560万元增长15.6%。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加大结余结转清理后,各单位加快了预算支出进度。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93万元,占预算1,681万元35.28%,比上年同期557万元增长6.5%。
3、教育支出完成9,927万元,占预算16,805万元的59.07%,比上年同期12,760万元下降22.2%。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4000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44万元,占预算1,270万元的3.46%,比上年同期91万元下降51.6%。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科技奖励资金55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59万元,占预算118万元的50%,比上年同期30万元增长96.7%。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广播以钱养事经费支出11万元;二是增加农村文化建设本级配套资金2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067万元,占预算5,948万元51.56%,比上年同期7,120万元下降56.9%。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上级转移资金由省财政下达指标文件,开发区本级列支;2017年由市财政列支,资金实拨到开发区社保专户支出,导致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7、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898万元,占预算3,590万元的52.87%,比上年同期2,203万元下降13.8%。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导致支出减少。
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836万元,占预算1,685万元的49.61%,较上年同期924万元下降9.5%。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9,136万元,占预算14,416万元的63.37%,比上年同期1,100万元增长731.3%。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建设资金支出7000万元。
10、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652万元,占预算11,067万元的14.93%,比上年同期9,651万元下降82.9%。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防汛救灾专项支出6000余万元。
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10,818万元,占预算15,176万元的71.28%,比上年10,481万元增长3.2%。
1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265万元,占预算564万元的46.98%,比上年同期175万元增长51.4%。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2014年10月-2017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补发工资;二是增加2015年1月-2016年12月在职人员乡镇补贴资金;三是增加乡镇国土所2014年年终五项奖励工资。
13、其他支出完成578万元,占预算10465万元的5.52%,比上年同期182万元增长217.6%。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大王镇11.17突发事件处置经费;二是增加新成立的开发区政法委综治维稳、信访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上半年基金收入完成38,691万元,完成预算164,572万元的23.5%;基金支出完成35,133万元,完成预算164,572万元的21.35%。基金收入掉收原因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大环境影响,土地成交萎缩。
1、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691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391万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300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133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300万元;
(2)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1,820万元;
(3)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支出)13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支出2万元、2017年农村五保平安保险补助专项支出11万元。
四、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1、加强征管合力,财政收入运行基本平稳。
一是积极开展税源调查,畅通征管渠道。继续加强与国地两税征管部门的深度合作,对辖区内80家规模以上企业逐家上门调研、跟踪服务,积极开展税源评估,定期召开收入分析会议,及时解决征收中的问题及困难,简化征管程序,畅通征管渠道,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二是完善征管体制机制,加强收入征管。针对开发区体制现状,开发区财政部门不断加强对国家税收重大调整政策的学习研究,积极与国、地税征管部门沟通对接,逐步建立完善开发区税收征管的体制机制,形成征管合力。不断加大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和历史欠税的催缴力度,主动宣传政策,提供税务咨询,积极引导外来建筑企业在开发区注册登记,充分挖掘财源潜力,确保做到应收尽收。
2、加快支出进度,民生保障项目稳步推进。
在国内外经济发展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及区域经济下行巨大压力下,开发区财政部门围绕“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有效保障了民生支出及重点项目建设需要。一是狠抓资金调度。截止6月末,向市财政争取上级结算补助资金3.5亿元,共计清理收回财政结转结余资金1639万元,其中:收回部门往来资金260万元、收回社保专户结转结余资金379万元。二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开发区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宣传,努力提升机关各部门财政财务管理意识,严控各部门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有效地控制了行政运行成本。1-6月份,开发区“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53.9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79万元,同比下降29.3%。三是规范拨付流程,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开发区财政部门在竞进提质、提高效能方面,不断规范财政资金审批流程,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支出重点不断向教育、公共卫生医疗、社会就业、生态环境治理、扶贫脱贫等民生领域倾斜。
3、加大监管力度,财政资金效益稳步提高。
开发区财政部门高度聚焦财政改革发展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以提高预算管理质量为导向,重点围绕财政资金流向,主动介入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各个环节,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促进财政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激发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开发区财政部门注重抓早抓小,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小金库”重点整治核查工作。开发区财政部门在2016年“小金库”重点整治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6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小金库”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均无私设“小金库”行为发生。征地拆迁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为进一步了解各镇街办落实《开发区财政性资金核算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和征地拆迁资金使用情况,开发区财政部门对所辖的六个镇街办2016年以来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与使用进行了专项检查。应检查单位6家,已完成检查单位6家,检查资金总额80068.25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资金37425.62万元,拆迁补偿资金42642.63万元,清理建设项目沉淀资金1550万元,收回未启动项目资金480万元。开发区财政部门对各被检查单位下达了存在问题的情况通报,要求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开发区公安、审计及国地税部门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完成自查阶段,正在开展重点核查。参与自查单位共82家,发现各种违规问题共计718个、涉及金额924.13万元、涉及单位69家,已整改问题数190个、涉及金额432.21万元,13家单位自查发现问题数为零。截至6月10日,基本完成区直部门重点检查资料收集工作。
二是提升工作透明度。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坚持以“公开是基本原则,不公开是违法”的理念,全面落实《预算法》要求,积极推进财政编制和政务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截止6月末,开展财政政务公开活动5次,张贴悬挂标语横幅6条,发放惠农政策宣传单680份,接待群众约700人次,取得良好社会效应;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应公开单位40家,按照统一要求在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进行全面公开,已公开单位为40家,公开率达100%。
三是建立问责机制。充分利用财政监督检查成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建立财政资金使用与管理问责机制,倒逼部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基层单位和区直部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4、规范债务管理,防范风险能力稳步增强。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开发区投融资和债务管理议事规则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投融资活动,不断规范开发区投融资和债务管理;二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债券资金36710万元。债券资金共二批次,第一批为定向置换债券11500万元,第二批为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25210万元。第一批债券资金已下达债权人,并第一时间解除了债务债权关系,第二批债券资金已收到下达文件,正在与债权人沟通债务债权解除协议及资金的偿还事宜;三是有序推进或有债务转化。按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在进一步清理甄别政府存量债务的基础上,做好存量债务的核减退出,为或有债务的转化腾退空间。经清理核实政府存量债务中可核减退出债务1.33亿元,向省财政争取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2.88亿元,经审核批准后,本年将通过公开发行置换债券方式下达债券资金。
5、深化财政改革,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开发区财政部门坚持以供给侧性改革为重点,大力支持实体经济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助推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财政各项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是有序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国库集中支付3.0系统启用2年来,运行平稳,有力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提升了国库管理水平。成立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管理改革工作专班,制定了《开发区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方案》,并积极与辖区有关单位和相关银行机构沟通协商,已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扎实推进非税收入征管改革。上半年,开发区财政部门积极与市财政沟通对接,与非税征管系统软件开发公司多次商谈,已初步达成了非税系统建设框架协议 。目前,已完成制定了非税收入电子征管系统改革工作方案,对用票单位的手工财政票据进行了清理收缴等前期准备工作,正在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非税征管清算账户,待账户批准后将立即安装启用。
三是扎实推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会议精神及《开发区乡镇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坚持“八不变”的原则下,有条不紊的开展开发区5家卫生院托管改革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太子卫生院的托管工作。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及安排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根据年初量质化考核目标地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不低于80%的要求,下半年,开发区财政部门将在进一步理顺税收征管体制、优化收入结构、拓展挖掘财源等方面继续加强收入征管,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一是继续加强与国地税部门的协调沟通,对税源调查情况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和完善税收征管工作机制;二是协调各部门从招商引资工作伊始,全过程做好企业服务对接工作,充分发掘税收财源;三是跟踪做好进区企业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关系的清理核查,理顺辖区企业的税收征管关系,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二)强化预算约束,稳妥做好预算调整工作
严格按《预算法》要求,依照法定程序,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强化预算约束,加快推进支出进度,扎实推进预算公开,稳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一是继续加大《预算法》的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发放宣传读本等方式,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促进《预算法》贯彻落实;二是按照法定程序于10月份底完成预算调整工作;三是高效完成2017年财政决算编制、部门决算汇总及上报工作;四是按期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及预算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