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6年10月26日在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黄石市财政局局长 姜笑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预算调整原因
今年以来,市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实现了预算收支稳定增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根据我市2016年预算执行、政策性增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变化及政府债券发行情况,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需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预算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调整),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是:
(一)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增加,需调整预算收支。为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全市深化改革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市财政及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和资金,目前已经争取到企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补助、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提标补助资金、保障房建设补助、抗灾救灾补助资金、环境治理补助等转一般移支付项目资金约44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5亿元,需调整安排相关预算支出和债务举借数额。
(二)中央、省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支政策,需调整预算支出。中央、省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政策,需增加安排预算支出。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的调整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减轻企业税收负但,我市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市税收收入减收幅度较大。从1-9月全市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64亿元,收入进度为66.89%,比时序进度慢8.11个百分点,比年初预算掉收8.81亿元。从地方税收收入看,原增值税与上年持平,企业所得税增长5.14%,改征增值税下降27.32%,资源税下降31.49%,土地增值税下降24.08%,契税下降31.22%;地方税收收入完成进度62.43%,比时序进度慢12.57个百分点,比年初预算掉收9.6亿元。根据国税、地税部门对全市税源调查摸底情况,结合目前税收收入的入库情况,今年完成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计划困难非常大。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2016年5月,因财政收入分成体制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变更为新口径,按新口径换算的市级(市直及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43200万元(原体制口径的年初预算为334110万元)调整为302260万元,调减40940万元,比上年增长7.6%。调减的主要原因是团城山、花湖区域从开发区划转至下陆区、黄石港区,相应调减开发区年初预算收入。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53789万元调整为860264万元,调增106475万元,可比增长10.7%。主要是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支出84850万元,增加上级一般转移支付支出10498万元,减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453万元,增加本级预算支出16743万元,增加开发区上年结转项目4837万元(明细项目见市直及开发区附表)。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260万元,加上上级财政净补助收入38346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8916万元、政府新增债券收入8485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6556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财政存量资金150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208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860264万元,比上年增长5%,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0264万元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今年以来的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及市国税、地税部门的全年收入预测情况,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36400万元(体制调整后口径),可比增长10%,较年初预算236400万元(体制调整后口径)持平,需要调整的是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中各款级科目的收入预算,主要调整项目是:
(1)税收收入预算由147016万元调整为134006万元,减少13010万元,较上年下降8.7%。其中国税收入预算由71974万元调整为59718万元,较上年下降10.95%;地税收入预算由75042万元(不含教育费附加)调整为74288万元,较上年下降6.8%。具体税种收入调整情况见附表。
(2)非税收入预算由89384万元调整为102394万元,增加13010万元,较上年增长24.75%。
一是专项收入预算由9860万元调整为27980万元,增加1812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益提取的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增加。
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由37154万元调整为27500万元,减少9654万元,主要是取消或暂停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收入。
三是罚没收入预算由14000万元调整为18000万元,增加4000万元,主要是公安交警执罚部门罚没收入增加。
四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由11410万元调整为14000万元,增加2590万元,主要是交通局办公楼补偿收入增加。
五是其他收入预算由14160万元调整为11360万元,减少2800万元,主要是政府住房资金收入预算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根据中央省出台的政策性增支情况、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及上级转移性收入调整情况,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654594万元调整为752481万元,增加97887万元,主要是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支出84850万元,增加上级一般转移支付支出10498万元,减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1303万元,增加本级预算支出23842万元。主要项目是:
(1)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支出84850万元(不含债务付息支出4100万元)。2016年省下达新增政府债券资金84850万元,其中安排65000万元用于武九铁路建设;安排10950万元用于山南铁路及新港支线铁路项目;安排4900万元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4000万元用于有轨电车建设项目。
(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离退休费提标增支5200万元。根据中央、省相关要求,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离休人员离休费,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初步测算需增加支出5200万元。
(3)新增抗灾救灾及恢复重建项目支出335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和市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增加安排防洪闸及泵站设施改造等支出3350万元,主要用于鼎丰闸改造、胜阳港花湖青山湖泵站维修及城区地下管网改造项目的补助支出。
(4)工商质监部门下划增加支出3148万元。工商质监部门7月底完成下划工作,财政预算管理关系移交市级财政管理,需增加安排2016年8-12月预算支出3148万元。
(5)新增警衔津贴调标支出720万元。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的通知》,适当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需增加安排预算支出720万元。
(6)增加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21922万元。根据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相应增加安排相关支出:
一是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安排教育支出7800万元,用于新党校设施建设和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等支出。
二是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水环境治理支出3852万元,用于水污染综合治理及青山湖改扩建工程建设。
三是安排交通局置换办公楼相关支出3362万元,2015年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纪要,明确将公安刑事技术大楼调剂给市交通局,并将交通局办公楼拆迁补偿收入3362万元划拨市公安局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部分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相应安排支出6908万元,主要是垃圾费管理中心2174万元、中心医院1500万元、政府住房资金安排保障房支出900万元、殡管所813万元、机关事务管理局750万元、粮食现代物流中心建设494万元、歌舞剧院160万元、大冶湖管理局117万元。
(7)调减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21303万元。中央、省级财政下达专项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02697万元,较年初预算124000万元减少21303万元,相应减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400万元,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5068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8916万元、政府新增债券收入8485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1069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财政存量资金1135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208万元(因税收收入减收及增加市对区抗灾救灾恢复重建补助,减少了市本级可用财力,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752481万元,比上年增长3.3%,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2481万元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调整方案
(一)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预算461780万元调整为225926万元,比上年187380万元增长20.57%。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3207万元、上年结余7057万元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46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00850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预算466575万元调整为274018万元,比上年201610万元增长35.91%。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0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592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9466万元及调出政府性基金1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00850万元。
(二)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预算106130万元调整为129030万元,比上年28903万元增长346.4%。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3207万元、上年结余7057万元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46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03954万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290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178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增加58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减少36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29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预算110925万元调整为174122万元,比上年43082万元增长304.2%。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支出3833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059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9466万元及调出政府性基金1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03954万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63197万元,主要是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36274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相应安排支出22900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增加相应安排支出3207万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具体项目(按功能分类)的调整情况见附表。
四、关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券资金78.6亿元,较上年48.3亿元增长62.7%。其中置换债券资金56.8亿元,增长66.7%;新增债券资金21.8亿元,增长53.7%。按照区域划分:市级债券资金45.6亿元,较上年增长78.5%;大冶市债券资金12.5亿元,较上年下降29.4%;阳新县债券资金20.5亿元,较上年增长272.7%。按照预算管理性质划分:一般债券55.8亿元,专项债券22.8亿元。
(一)市级置换债券资金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市级置换债券资金30.8亿元,较上年增长97.1%,其中市直18.6亿元,开发区8.2亿元,黄石港区0.8亿元,西塞山区1.2亿元,下陆区1.2亿元,铁山区0.8亿元。
市直置换债券资金18.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6亿元,专项债券8亿元,主要项目是:
1、袁仓煤矿棚改贷款项目27850万元;
2、金广厦保障房项目10000万元;
3、大冶湖通江口裁弯取直项目6600万元;
4、紫新苑保障房项目19965万元;
5、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10000万元;
6、置换2015年到期应还政府债券本金39486万元;
7、供水管网建设项目3000万元;
8、山南铁路及新港支线铁路项目10195万元;
9、发展大道建设项目4190万元;
10、月亮山隧道项目54990万元。
(二)市级新增债券资金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市级新增政府债券14.8亿元,较上年增长50%,主要项目是:
1、市直新增债券项目安排13469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8950万元,专项债券45740万元。
(1)2016年应还政府债券利息13566万元;
(2)污水管网及污水收集工程10000万元;
(3)武九铁路建设项目65000万元,其中大冶市16250万元,阳新县48750万元;
(4)市城投公司公益项目24950万元,其中土地收储项目10000万元,山南铁路及新港支线铁路项目10950万元,有轨电车项目4000万元;
(5)黄阳公路项目3000万元;
(6)园博园项目2000万元;
(7)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900万元,其中黄石一中1800万元,黄石二中3100万元;
(8)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及普通公路建设等项目11274万元。
2、转贷各区债券额度13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000万元,专项债券6000万元。
(1)开发区3000万元;
(2)黄石港区2000万元;
(3)西塞山区3000万元;
(4)下陆区3000万元;
(5)铁山区2000万元。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扶贫(建档立卡的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支出,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要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资项目,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不容乐观,财政收入增速继续放缓,财政政策性增支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后几个月,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履职尽责,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
附件:
1、2016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总表
2、2016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功能分类)
3、2016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变动表(按资金来源)
4、2016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变动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5、2016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明细表(按功能分类)
6、2016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7、黄石市2016年政府债券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