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石市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年8月25日在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黄石市财政局局长 姜笑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2578万元,完成预算的51.8%,增长16.4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中央省转移支付支出)完成1149561万元,完成预算的47.5%,增长31.74%。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69360万元,增长8.78%。其中:
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75488万元,增长32.26%,剔除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和增值税中央与地方50:50分享比例调整等不可比因素,可比增长1.68%,增值税增长乏力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生产经营收入和利润继续下降。我市精炼铜、铁矿石、水泥、锻压设备等主导产品产量均呈下降态势,规上企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双双下降,第二产业中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电力生产和设备制造四个行业均出现不同程度减收,第三产业中受黄石国贸停业、新百百货经营低迷以及电商的冲击,批发和零售业增值税减收明显;二是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低位徘徊。产能过剩、供需矛盾导致铁矿石、阴极铜、钢材、水泥等工业产品价格持续低迷;三是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税收减负减收因素较多,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短期内影响我市增值税税源及收入。
营业税99318万元,增长2.24%,考虑四大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因素,可比增长9.6%。从行业看,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向好,房地产业无明显起色,金融业税收趋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得益于全市主要经济指标逐步好转和重点投资平稳增长,投资在建的鄂东医疗中心项目、园博会项目、武九客专项目、棋盘洲港口项目、奥体中心项目、黄阳快速路项目进展顺利,今年在税收上正逐步收到实效。
企业所得税(40%部分)71408万元,增长11.8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大冶特钢、烟草、黄石热电厂和有色绿城公司等清欠所得税;二是西塞山电厂所得税增收6000万元;三是湖北银行、农商银行今年增收所得税2000万元。
个人所得税(40%部分)11613万元,下降1.22%。其他地方税收111533万元,增长1.63%,地方税种减收主要是:契税下降25.47%,资源税下降25.02%,土地增值税下降16.26%,印花税下降5.83%;地方税种增收主要是:耕地占用税增长156.1%,房产税增长4.65%,车船税增长9.95%,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13.4%,城建税增长3.11%。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市级(含市直及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6383万元,完成预算的52.79%,增长20.21%。市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99123万元,完成预算的52.95%,增长28.98%。
3、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8228万元,完成预算的56.41%,增长15.25%。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74224万元,下降2.91%,地方税收占比57.88%;非税收入完成54004万元,增长55.12%,主要是罚没收入、土地出让金提取的教育及农田水利资金收入、转列公共预算的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增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26804万元,可比增长16.89%;地税部门完成48977万元,可比下降13.9%;财政部门完成52447万元,增长58.87%。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9289万元,完成预算的53.36%,增长25.9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特点是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进度加快,重点事业发展保障有力。财政部门积极贯彻中央、省加快支出进度的要求,对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农林水、住房保障等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加大资金拨付力度,督促项目支出加快进度,有效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9568万元,完成预算的28.27%,增长4.02%,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的前期审核、准备工作进度较慢,预算安排的相关支出不能执行导致支出进度偏慢。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3471万元,完成预算的41.76%,下降8.28%,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下达数额较少。
3、教育支出完成25852万元,完成预算的37.19%,下降3.3%,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教育费附加专项计划下达较晚,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为33%。
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187万元,完成预算的20.32%,下降32.21%,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科技研发专项经费拨付进度较慢;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较少。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856万元,完成预算的30.05%,下降24.51%,主要原因是已下达到单位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形成实际支出进度慢,预算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20580万元,完成预算的67.23%,下降2.7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7827万元,完成预算的49.7%,下降16.52%,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预算支出进度较快。
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4703万元,完成预算的63.12%,增长102.38%,主要原因是上半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比同期增加,预算支出增幅较大。
9、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7277万元,完成预算的35.46%,增长43.07%,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城维费和重点建设专项支出进度慢,导致上半年未达到时序进度;支出比上年增长的原因是及时拨付省财政厅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
10、农林水支出完成11905万元,完成预算的53.99%,增长107.69%,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工作和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的要求,市财政加快扶贫资金和森林城市创建资金的拨付,预算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
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2805万元,完成预算的86.55%,增长71.36%,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及时拨付省财政厅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4781万元,完成预算的16.28%,下降36.90%,主要原因是制造业转型专项申报审批时间较晚,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下达数额较少,影响预算支出进度,并导致预算支出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2102万元,完成预算的27.66%,增长141.61%,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服务业奖励专项、外经贸发展及商贸服务业专项支出进度较慢。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1232万元,完成预算的24.37%,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未下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导致预算支出进度较慢。
1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37352万元,完成预算的213.44%,主要原因是积极向上争取保障房转移支付补助和债券资金,上半年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7亿元及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亿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818万元,完成预算的66.88%,增长12.05%。
以上涉及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是教育、科技、城乡社区等方面的项目支出,针对这种情况,市财政积极向市政府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重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强化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预算审批和执行的程序。市财政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城维费、配套费、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教育附加费、人防工程建设费、体育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科技研发专项经费等九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推动各部门加快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进度。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2675万元,为预算的26.29%,增长214.20%,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118496万元,为预算的26.02%,增长303.01%。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4404万元,为预算的22.38%,增长152.95%,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100630万元,为预算的22.10%,增长204.64%。
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3107万元,为预算的47.88%,增长337.09%,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49024万元,为预算的55.71%,增长907.89%,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交易成交量比上年增加,市级投融资公司参与摘牌土地较多,且上年同期土地出让金收入基数较小。
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5754万元,为预算的32.23%,增长174.21%,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32024万元,为预算的32.02%,增长348.8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952万元,为预算的50.31%,主要是三鑫金铜公司分红收入4754万元,华新集团公司分红收入1198万元。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505万元,为预算的38.08%,比上年增长18.55%,主要是冶钢集团及矿务局职工安置财政补贴3135万元,华新集团公司职工费用补贴137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55281万元,为预算的55.09%,下降1.89%,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163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74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8414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62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14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567万元,城乡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44万元。
市级社保基金支出完成278775万元,为预算的49%,增长9.56%,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097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945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0876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09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59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744万元,城乡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6万元。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增长乏力,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全力加强收入征管,推进财税改革,支持经济发展,实现了收入任务的“双过半”和财政的平稳运行,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创新资金、政策扶持方式,主动服务和支持我市经济发展。一是制定出台《市财政局关于统筹盘活各类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统筹整合各类工业转型和企业帮扶资金1亿元,奖补市级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和工业转型升级,上半年已拨付3009万元;设立6亿元的中小企业应急循环资金池和1.46亿元的生产流动资金,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目前,已办理过桥资金73笔,帮助远华装备、攀宇实业、丰润纺织等多家企业完成续贷5.9亿元,有效降低企业成本2000多万元。二是积极支持市国资公司与基金公司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今年首期规模13.5亿元,定向投资于我市的重点企业和新兴产业。三是支持企业改组改制和股权并购。积极参与美尔雅集团改组改制,促成大型投资集团收购美尔雅集团79.7%股权,推动美尔雅实行多业综合发展,同时市政府也收回了收购方支付的2.69亿元的债权资金。大力支持东贝股权并购,通过国资公司筹集委托贷款资金3亿元,增加东贝股权并购的现金流,确保股权并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实施“营改增”,落实国家现有的增值税、所得税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涉企收费标准和水平,并安排拨付资金3000万元,支持涉企执收单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二)优化服务保障民生。按照“突出重点、守住底线”的要求,积极落实民生政策,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元至6月份,市本级民生支出28.7亿元,同比增长27.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3%。一是着力改善民生保障。落实养老金第12次提标政策,筹集养老保险资金19.77亿元,保障了我市15.7万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资金9888万元,保障城区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救助等。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继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综合改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二是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各类资金近1.7亿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支持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和城区教育布局调整,推动解决城区义务教育教职工医疗补助和剥离托管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支持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保证四馆一站免费开放的资金需求。三是大力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政府债券资金58.7亿元支持武九客专、黄阳快速路、园博园、普通公路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保障房建设本级配套资金4.1亿元支持保障房建设;积极推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核心区城镇化等项目建设,放大政府资金投入效应。四是重点保障防汛救灾和精准扶贫工作。紧急启动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筹措安排防汛救灾资金10137万元,争取上级水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省防汛救灾调度资金2763万元,支持我市防汛救灾工作的开展。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精准扶贫工作的精神,加快拨付市级扶贫建设资金7000万元,支持全市精准扶贫和脱贫工作。
(三)继续深化财税改革。结合实际,制定财政改革总体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为经济发展增添动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继续做好部分重点项目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政府债务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上半年市级财政统筹整合资金32.7亿元支持我市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重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强化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预算审批和执行的程序,细化预算编报和绩效评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管理工作,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扩大预决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提高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二是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营改增”政策,积极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改革扩面工作。加强政策分析评估,积极支持“营改增”企业产业调整、产业升级和经营模式优化,确保“营改增”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三是推动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进一步完善市级投融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市场化经营能力。梳理政府相关资产和资源,将经营性资产、股权、土地资源等注入投融资公司,增强造血能力,支持投融资公司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截止6月底,5家级投融资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812亿元,实现融资128亿元。四是积极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完善了PPP相关配套制度,建立PPP专家库、项目库和中介机构推介库,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开展餐厨垃圾物资源化利用、奥体中心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园博园建设、轨道交通等PPP项目的识别,完成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审工作,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撬动引导民间、金融资本80亿元投入我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全力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元至6月份,市直向上争取资金45亿元,同比增长23.7%,其中社保资金15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3.5亿元,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2.96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补助资金3.66亿元。
(四)不断强化财政监管。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基层财务专项整治、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和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我市各级各部门的财务收支、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等进行了深入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基层财务专项检查工作查出我市乡镇(村)存在五大突出问题,涉及金额达8873万元。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2016年重点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绩效监控计划,完成了20家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占全市一级预算单位的30%,涉及金额23394万元。对20余个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绩效跟踪监控和第三方重点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了城维费、配套费、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教育附加费、人防工程建设费、体育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科技研发专项经费等九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四是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通过对政府资产的清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受托代理资产719.9亿元,政府储备物资1.2亿元,公共基础设施452.7亿元。五是加大“三公经费”监管力度。执行“三公经费”月报制度,建立三公经费执行情况预警机制。元至六月份市直三公经费支出126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71万元,下降22.7%。
上半年各项财税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影响,重点税源减收的现状没有根本好转,“营改增”全面推开等政策性减税影响,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较大;各类政策性增支和抗灾救灾增支因素较多,可用财力增长有限,财政支出压力加剧。财税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待我们在下半年工作中积极应对,努力化解。
二、2016年下半年财税工作安排
下半年,财税部门将紧紧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现代化特大城市的战略部署,积极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全力增收节支,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着力支持经济发展。一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支持设立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扶持,突出支持大冶湖生态新区和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化模具产业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二是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各项财政扶持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安排使用好工业转型发展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统筹使用好2.96亿元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和6亿元应急循环资金,缓解企业资金难题。深入推进“双千”活动,认真研究各项帮扶政策,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三是认真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加快跑省进京,重点关注“营改增”后省与地方的税收分成比例调整情况,争取增量返对黄石的倾斜,提高对我市转移支付额度。大力争取中央、省救灾资金、物质和项目支持。积极争取高端装备制造、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等各类中央、省财政奖补资金。
(二)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向上争取省级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人员的各项待遇落实。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要求,完善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各项财税政策,支持就业创业工作。二是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健全教育经费保障及扶困助学机制,加大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扶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促进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发展。统筹使用教育附加费,支持实施市经济开发区、团城山教育布局调整三年行动计划。支持重点文体设施建设,加大文化经费投入,促进文体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三是支持住房保障工作。筹集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重,推动实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四是支持抗灾救灾工作。全力筹措资金,支持防汛救灾、灾后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
(三)着力抓好收支管理。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围绕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的跟踪监管,确保收入均衡入库。密切关注经济走势,加强税源分析与监控,重点加强土地税收、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收征管和营业税清欠工作,确保税源稳定。抓好罚没收入、基金收入、社保费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支出管理。建立健全支出进度通报制度,督促各预算单位不断加快资金拨付流程和用款计划,有效加快支出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促进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着力强化财政监管。一是认真组织做好基层财务专项整治和“六个专项治理”工作。巩固乡镇基层财务专项整治成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黄石乡镇(街道)基层财务报销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配合做好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出台《黄石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编制2017年项目绩效目标,规范绩效目标管理。组织开展重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重点预算绩效评价占公共预算支出的30%以上。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构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挂钩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和置换债券资金安排使用、跟踪监管工作。建立债务预警和考核问责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市级公务费管理制度,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积极引导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严格压缩不合理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上半年全市经济发展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向好”态势,财政预算执行平稳有效。下半年,各级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实体经济困难不减、民间投资增速下降、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增加等突出问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凝心聚力,积极应对、改革创新,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