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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6-01-31 10:39

市十三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

关于黄石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10日在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黄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我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及主要工作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财政紧紧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现代化特大城市”战略目标,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积极发挥勇担当、敢作为的保障作用,创新运行机制,破解发展难题,全面完成了市人大确定的各项财政预算任务,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发展。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0.58亿元,为预算的102.32%,增长12.53%。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含上级各项转移支付,下同)完成220亿元,可比增长13.73%。需要说明的是,市直及各县(市)区在办理决算过程中数据会有调整,市财政将汇总全市决算上报市人大常委会。

市级(市直及开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09325万元,为预算287675万元的107.53%,增长12.53%。市级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01181万元,为预算924089万元的97.52%,可比增长14.96%。  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19243万元,为预算204700万元的107.1%,增长9.21%,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37160万元,为预算123660万元的110.92%,增长8.73%,非税收入完成82083万元,为预算81040万元的101.29%,增长10.01%。

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807944万元,为预算841877万元的95.97%,可比增长11.97%。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直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14〕42号)的规定,初步预计2015年需结转下年支出3.6亿元,并纳入了2016年预算安排,待结转结余资金审核确认工作完成后,市财政将有关结转结余资金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情况是:

(1)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教育支出完成64093万元,为预算的87.03%,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结转下年安排及省厅实际下达转移支付较预算有所减少;科学技术支出完成6141万元,为预算的99.3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6426万元,为预算的107.49%,主要原因是省厅新增下达群众文化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5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6686万元,为预算的104.08%,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结转下年安排及省厅实际下达转移支付较预算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74263万元,为预算的89.91%,主要原因是省厅实际下达转移支付较预算有所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2721万元,为预算的129.6%,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新增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经费52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完成38765万元,为预算的105.13%,主要原因是省厅新增下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1890万元。

(3)经济建设方面: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71232万元,为预算的220.55%,主要原因一是省新增下达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资金增加支出,二是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将结转结余等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相应增加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完成47086万元,为预算的111.24%,主要原因是省厅新增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5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01342万元,为预算的78.81%,主要原因一是政府债券支出科目调整,二是省厅实际下达转移支付较预算有所减少。

(4)产业发展方面: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26995万元,为预算的98.5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7539万元,为预算的94.75%;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完成2117万元,为预算的166.56%,主要原因是省新增下达粮食风险基金及粮食市场建设专项经费850万元。

(5)公共安全及行政机关运转方面: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4437万元,为预算的99.8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4335万元,为预算66.99%,主要原因一是对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二是部分支出结转下年安排;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92413万元,为预算的98.72%;其他支出完成1353万元,为预算35.36%,主要原因是预备费分解反映到各相关科目,相应减少本科目数额。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直公共财政收入219243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938503万元,减去转移性支出310149万元,公共预算总财力为84759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07944万元,收支相抵公共财政预算年终滚存结余39653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6158万元,年终净结余3495万元,净结余资金是国土部门征收的耕地开垦费收入,该收入将专项用于耕地保护、整治等方面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7380万元,为预算294620万元的63.6%,较上年下降39.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挂牌出让成交量少,土地出让收入下降。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4855万元,为预算315945万元的64.84%,较上年下降34.04%。

2015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903万元,为预算55190万元的52.37%,较上年90916万元下降68.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及城市配套费收入减少;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14155万元、上年结余14867万元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04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0841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情况是:土地出让金收入16551万元(包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73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1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958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666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120万元。

2015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327万元(明细项目见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为预算76515万元的60.55%,较上年91209万元下降49.21%;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9490万元及调出资金680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7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0841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216万元,为预算12517万元的97.6%,较上年9036万元增长35.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华新集团公司分红收入增加39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分项情况是:三鑫金铜股份公司分红收入4300万元,华新集团公司分红收入3970万元,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分红收入2540万元,其他企业分红收入1406万元。    2015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216万元,为预算12517万元的97.6%,较上年9036万元增长35.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分项情况是:冶钢集团及矿务局职工安置财政补贴3700万元,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及生活补贴1200万元,企业分离办社会内退人员支出700万元,偿还美尔雅集团资产包借款本息支出145万元,国有企业分红收入安排资本性支2540万元,华新集团费用性支出26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31万元。

4、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①企业职工养老基金收入351981万元,支出395734万元,当年结余-43753万元,累计结余-121592万元;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7211万元,支出100550万元,当年结余-3339万元,累计结余129424万元;③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740万元,支出13593万元,当年结余-853万元,累计结余33761万元;④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656万元,支出11974万元,当年结余-2338万元,累计结余33377万元;⑤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824万元,支出2871万元,当年结余953万元,累计结余14488万元;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15万元,支出1300万元,当年结余515万元,累计结余3104万元;⑦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0586万元,支出11795万元,当年结余-1209万元,累计结余10822万元。

(二)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十二五”财政工作回顾

(1)收支规模稳步扩张,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十二五”末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56亿元,年均增长16.9%,是“十一五”末(2010年)71.46亿元的2.18倍。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0.58亿元,年均增长19.85%,超额完成“十二五”计划81.8亿元任务,是“十一五”末(2010年)40.68亿元的2.47倍。随着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全市财政支出规模也进一步扩大,预计“十二五”末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20亿元,是“十一五”末的2.2倍,年均递增16.5%;人均公共财政支出由2010年的3950元,提高到2015年8330元,人均增加4380元。

(2)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发展措施有力。“十二五”时期,市财政进一步加大支持经济发展力度,累计安排各类支持企业发展资金20多亿元,安排城市重点建设资金80多亿元,安排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4亿元。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了1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创新实施PPP模式,撬动24亿元社会资本支持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和停征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了发展环境。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十二五”期间,市本级累计向中央、省争取上级资金约190亿元,支持了我市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

(3)切实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面落实民生工程各项政策,增强公务服务供给能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十二五”期间,市本级民生支出204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3%。教育支出由2010年的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4亿元,年均递增16.36%;科学技术支出由2010年的0.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0.6亿元,年均递增8.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2010年的9亿元扩大到2015年的17.4亿元,年均递增14.1%;医疗卫生支出由2010年的1.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9亿元,年均递增18.07%。

(4)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财政改革实现纵深推进。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编制四本预算,确保了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认真落实“营改增”政策,在邮政、电信、铁路交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推进改革试点,涉及企业1.05万户,减轻了企业税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投融资管理机构,支持组建五大市级投融资公司,增强了投融资能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进PPP模式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深化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五项改革,提高了财政依法理财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5)财政监督不断强化,科学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十二五”时期,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组织财政存量资金、涉农资金、财务票据、会计信息质量、津补贴发放、“三公经费”、“小金库”治理等专项检查,规范了政府公务支出行为。会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三项会计资格考试和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规范了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稳步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不断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实现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健全内控措施和内审制度,规范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和人员安全。

2、2015年我市财政主要工作 

(1)着力抓好增收节支。今年,受经济下行等各种因素影响,我市收入组织工作面临多年来少有的压力。面对这种情况,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征管效能,规范支出管理,财政收支运行平稳。一是完善税收征管机制。进一步加强财、税、库联系协调,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财政局班子成员包保督办县(市、区)收入工作制度和收入月通报制度,使组织收入的架构和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监管,强化税源分析和纳税评估,创新建立财政、税务和项目单位“三方联动,两票控税”的税收征管机制,积极争取跨地域税收和总部经济税收,确保了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应收尽收。三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建立非税收入“税式管理”机制,实行以票控收,票款同步,确保了非税收入的足额征缴,同时清缴了历年欠费,支撑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四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2)着力支持经济发展。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通过本级预算安排、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债券资金安排等方式,统筹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30亿元,保障了园博园、黄阳快速路、武九客专、保障房建设等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二是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分类实施市对区优惠财税体制政策,安排预算调度资金、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6亿元,支持五个城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统筹整合资金7000万元,支持阳新县和“两镇一区”扶贫建设。三是支持产业和企业发展。建立产业投资基金10亿元,支持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安排拨付工业转型发展资金及服务业发展资金8000万元,通过奖励、贴息和补助形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完善信贷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四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015年,市本级向上争取资金52亿元,增长32.57%。其中,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3.48亿元,社保资金18.8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中央补助资金3.95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0亿元,矿山地质治理资金5.26亿元,其他专项资金10.5亿元,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

(3)着力推进民生改善。坚持民生为先,加大社会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市级民生支出59亿元,可比增长12%,占财政支出73%。一是安排9.78亿元,用于全市完善创业就业政策,推进城乡养老全覆盖,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整合资金3亿元,保障养老金提标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资、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政策兑现。二是安排8.92亿元,完善全市助学体系,促进教育城乡统筹,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安排1.2亿元,用于促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市博物馆、群艺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三是统筹整合资金2.62亿元,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加强农村水利、农田设施、农村道路、农业生态等建设,支持精准扶贫工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四是多渠道筹集保障房补助资金2.3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4)着力深化财税改革。一是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完整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稳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市级186个部门单位2015年预算(包括“三公经费”预算)及2014年决算公开。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全省首家成立了市投融资和债务管理机构,加强对全市投融资和债务的顶层设计和日常管理,并整合全市资产资金资源,支持五家市级投融资公司发展壮大。2015年,5家公司新增资产200亿元,比2014年末增长44%,资产规模达到650亿元。预计实现融资授信220亿元,提款120亿元,融资综合成本控制8%左右。三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核查,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统筹整合市级财政存量资金用于保障民生支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四是积极推进PPP模式建设。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建立PPP项目库,组织推进园博园、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地下管廊等PPP模式建设,集聚各类资源支持经济发展,缓解了政府资金压力。五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管理工作。2015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性收益1.8亿元。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和行为,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意见和目录,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5)着力加强财政监管。一是加强预算绩效投资评审。对9个市级重点项目开展投资评审,送审资金16.36亿元,审减资金1.12亿元。对市直14家部门单位实施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24亿元,评价面达到61%以上。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将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建立了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财务票据、涉农资金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四是加强日常财政财务管理。组织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市本级财政账户,撤销合并财政专户5个,清理和规范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工资发放户和党团工会户200多户。五是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和规章制度,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加大国库动态监控,减少不合规支出。2015年,预计市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3%。

2015年,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全市财税部门砥励奋进、改革创新,为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形势仍复杂严峻,“新常态”下我市财政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新《预算法》的实施,相关配套改革陆续出台,对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依法理财水平需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社会各方面对财政保障能力也有更高的期待。我们将在新的一年工作中积极应对,努力化解。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财政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财政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服务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落实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出需要;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创新预算支出方式,发挥支持引导作用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绩效,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围绕中央、省重大政策落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6年预算突出“三保障、二支持、一严控”六个方面的预算编制重点。即保障人员支出,保障重点民生支出,保障日常运转,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

(一)公共财政预算

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建议按增长8%安排,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8.6亿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42亿元,比上年增长10%。

市级(市直及开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4110万元,可比增长12.58%。市级公共预算支出(包含上级各项转移支付)安排753789万元,可比增长12.81%。

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7310万元,可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137926万元,可比增长10.7%;非税收入89384万元,增长8.89%。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直公共财政收入22731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592287万元,减去转移性支出160088万元,公共预算总财力为659509万元。与公共预算支出654594万元相抵,2016年年终滚存结余4915万元(滚存结余资金是国土部门征收的耕地开垦费)。

市直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54594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与2015年支出比较存在支出口径不可比因素,一是2015年结转2016支出减少8亿元,二是年初预算中暂不反映政府债券资金,减少支出9.4亿元,三是上级专款及城建资金等一次性支出减少5亿元,剔除以上不可比因素,可比增长12.11%,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218万元,可比增长7.86%,主要用于维持机关事业单位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56209万元,增长3.26%,主要用于公安司法等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3、教育支出69504万元,可比增长12.6%,主要用于保障各项教育事业发展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5841万元,可比增长12.52%,主要用于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扶持科技事业发展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830万元,可比增长10.49%,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及相关产业发展。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366万元,可比增长11.83%,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促进就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济等支出。

7、医疗卫生支出35871万元,可比增长2.82%,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 

8、节能环保支出23295万元,可比增长5.26%,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整治、污染防范、节能减排、自然生态保护等支出。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717万元,可比增长14.58%,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10、农林水事务支出22052万元,可比增长19.96%,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及精准扶贫等。

11、交通运输支出26349万元,可比增长2.93%,主要用于保障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公路维修保养、交通事业发展等。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9361万元,增长8.76%,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600万元,可比增长2.81%,主要用于支持商贸流通服务、口岸建设和旅游等产业发展。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6088万元,可比增长5.89%,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气象服务等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17500万元,可比增长3.75%,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低收入群体的租金补贴等。

16、其他支出4793万元,可比增长5.58%,主要用于粮油管理事务发展支出、预备费安排支出及军分区、预备役高炮团、海关等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831万元,较2015年12216万元下降3.15%。收入分项情况:三鑫金铜股份公司分红收入3694万元,市级投融资公司3106万元,湖北银行及交通银行分红收入1100万元,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分红收入2600万元,转移性收入1331万元。

2016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831万元,较2015年12216万元下降3.15%。支出分项情况:冶钢集团及矿务局职工安置财政补贴6500万元,国有企业分红收入安排资本性支出4000万元,转移性支出133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61780万元,较2015年187380万元增长146.4%;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66575万元,较2015年204855万元增长127.8%。

2016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6130万元,较2015年28903万元增长267.2%;加上上年结余47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10925万元。收入分项情况:土地出让金收入(含国土收益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0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收入900万元,港口建设费收入33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200万元。

2016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0925万元,较2015年46327万元增长139.4%。支出分项情况:土地出让金安排支出10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7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支出900万元,港口建设费支出33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42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4795万元。

(四)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①企业职工养老基金收入301604万元,支出410704万元,当年结余-109100万元,累计结余-230691万元;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0603万元,支出90388万元,当年结余215万元,累计结余129638万元;③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841万元,支出9423万元,当年结余4418万元,累计结余38179万元;④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611万元,支出12327万元,当年结余-4716万元,累计结余28661万元;⑤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133万元,支出3438万元,当年结余-305万元,累计结余14183万元;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4万元,支出1204万元,当年结余350万元,累计结余3455万元;⑦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3366万元,支出9689万元,当年结余3677万元,累计结余14499万元。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基金收入31705万元,支出  31705万元。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市人大财经委提前三十日对2016年市级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市财政局关于预算审查意见的整改处理情况,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印发各位代表。

三、“十三五”财政目标任务和2016年财政重点工作

“十三五”时期,市财政将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财政改革发展新趋势,科学谋划新思路、新举措,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十三五”财政收支目标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2020年达到312亿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5%,2020年达到200亿元。

市直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2020年达到68亿元;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5%,2020年达到44亿元。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含上级各项转移支付)年均增长15%,2020年达到440亿元;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均增长15%,2020年达到160亿元。

(二)2016年主要工作

1、积极做大财政“蛋糕”。一是加强财税改革政策研究。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准确研判宏观经济走向及相关政策调整对地方税收征管的影响;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科学编制“十三五”财源建设规划;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并落实2016年收入计划。二是强化收入征管。建立税源管控机制和支持激励机制,加大土地税收、重点工程项目税收、跨地域税收、总部经济税收等的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强化罚没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征管,增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三是进一步用足用活“营改增”政策。鼓励和引导我市重点企业推进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科技研发等服务业实行“主辅分离”,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2、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重点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地方财源结构。一是完善财政资金扶持方式。通过财政贴息、股权投资、以奖代补和基金引导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源共同投入。二是积极支持产业发展。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进创新驱动和节能减排,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融合,推动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建立产业基金群,完善金融服务链,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四是继续推进PPP模式建设,力争将地下综合管廊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纳入中央和省PPP试点,争取开工建设项目达到2个以上。五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2016年市本级向上争取资金在2015年基础上增长10%。

3、大力服务改善民生。一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完善城乡养老体系,实现制度可持续,人员全覆盖。支持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二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三是支持健全教育经费保障及扶困助学机制,加大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扶持。支持教育城乡统筹,促进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发展。四是完善和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引导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体育事业发展。五是支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合理安排项目,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六是支持推进精准扶贫,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和支持保障机制,服务全市精准扶贫工作。

4、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组织编制2016年-2018年中期规划和三年滚动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二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支出绩效;三是深化投融资管理改革。按照市场化、证券化、规模化发展方向,继续支持市级投融资公司发展壮大,提高投融资能力,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围。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服务创新“以钱养事”新模式。五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升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电子化支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六是扎实做好公务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5、继续加强财政监管。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民生工程、社会保障、支农惠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跟踪评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二是加强“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经费支出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培训费、会议费等支出。加强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征缴和票据管理使用等工作的日常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预警和考核问责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努力完成全年任务,为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⑴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也称一般公共预算。

⑵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用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和其他收入。

⑷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⑸公私合作:英文表述为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是指在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政府与私人部门建立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的合作机制。发达国家普遍将PPP作为缓解财政压力、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一次变革。在当前着力化解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背景下,运用PPP可以缓解三个方面的难题,一是转变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由政府包办转为公私合作,可以缓解目前融资平台债务高的问题;二是引入市场竞争激励机制,由国有企业管理转为公私共同管理,可以推动解决公共供给效率低的问题;三是拓宽投融资领域,降低或取消民营投资进入公共领域的门槛,可以解决私人资本进入难的问题。

 ⑹政府性债务: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三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属政府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由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政府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是指政府不负有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需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后两类债务均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政府或有债务。

⑺预备费:是指政府预算中不规定具体途径的当年后备基金,一般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⑻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⑼地方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⑽地方公共预算支出:是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地方各级人大批准 ,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

⑾专项收入:是指环保、水利、教育、国土等部门征收的,有专门用途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

⑿部门预算:是指政府的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为履行其职能,经依法编制、汇总、审核、批复后形成的、涵盖本部门全部收支活动的综合财政收支计划。

⒀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含追加预算)己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⒁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己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