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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黄石市本级财政预决算

   时间:2014-05-29 09:58



 

  (18)

市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

   

   

  关于黄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8在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黄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我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与此同时,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的战略部署,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财政改革创新力度,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领域重点支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83582万元,为预算748000万元的104.76%,增长19.38%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501600万元,增长6.93%。需要说明的是,各县(市)区预算报同级人大审批通过后,市财政汇总全市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9526万元,为预算155400万元的102.66%,增长9.6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0695万元,为预算96200万元的104.67%,增长15.2%

  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87280万元,为预算286640万元的100.22%,比上年增长4.2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情况是:

  1、教育支出完成41516万元,为预算40861万元的101.6%,按可比口径(以下简称“同比”)增长8.35%;

  2、科学技术支出完成4833万元,为预算4735万元的102.07%,增长13.45%;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9980万元,为预算9797万元的101.87%,增长5%;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0560万元,为预算30556万元的100.01%,增长21.42%;

  5、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7008万元,为预算16993万元的100.09%,同比增长5.63%;

  6、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1404万元,为预算21393万元的100.05%,同比增长3.57%;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21562万元,为预算21506万元的100.26%,同比增长10.87%;

  8、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6293万元,为预算6274万元的100.3%,增长14.75%;

  9、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9204万元,为预算19372万元的99.13%,同比增长8.17%;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6743万元,为预算6862万元的98.27%,增长14.27%;

  1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734万元,为预算711万元的103.23%,下降0.94%;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1469万元,为预算51665万元的99.62%,同比增长7.48%;

  1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40002万元,为预算40055万元的99.87%,下降3.15%;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1872万元,为预算1850万元的101.19%,增长3.43%;

  1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8685万元,为预算8602万元的100.96%,同比增长8.3%;

  16、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完成797万元,为预算797万元的100%,同比增长2.05%;

  17、其他支出完成4618万元,为预算4611万元的100.15%,同比增长4.02%。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当年市直公共财政收入159526万元加上转移性净收入56391万元、其他转移支付补助35648万元、政府债券收入35792万元,可用财力为28735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当年收支结余77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要求,在编制2013年年初预算时,市财政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财力性和政策性转移支付项目已纳入预算安排。但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和省财政厅不定期地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市财政按照上级下达的专项文件中规定项目予以拨付资金,2013年上级财政累计下达市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21910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39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18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2085万元,为预算的120.68%,比上年增长434.6%,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92379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6215万元,残保金收入121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272万元。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085万元,为预算的120.68%,比上年增长434.6%,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192379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支出6215万元,残保金支出121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27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821万元,为预算的118.21%,比上年增长18.21%,主要是三鑫金铜股份公司分红收入9611万元,轴承厂产权转让收入2210万元。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821万元,为预算的118.21%,比上年增长18.21%,主要是冶钢集团及矿务局职工安置财政补贴9000万元,企业离休干部财政补贴1200万元,矿务局分离办社会内退人员补贴700万元,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财政补贴621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

  (四)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 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0751万元,加上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收入93517万元、省级财政统筹补助收入66667万元及其他收入15376万元,社保基金总收入416311万元。

  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38850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7811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34612万元,其中养老基金累计结余-63413万元,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1515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117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34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2023万元,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9322万元。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3年,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扎实推进财税各项工作,为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1、紧紧围绕产业强市,全力支持经济发展。更加注重发挥财政的杠杆和引导放大作用,积极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财政持续增收和经济健康发展的良性互动一是全力推进园区和项目建设。先后借调资金9亿元支持开发区、城区基础设施和工业园区建设。将城区工业园区新增税收全额返还用于其滚动发展,将“营改增”试点财力返还城区其用于扶持现代服务业。通过资金调度及土地出让金收益安排等方式,支持正威、万达、武商、沪士电子等重点项目建设。其中,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正威电子项目,安排资金1.8亿元支持万达广场项目建设,从财政资金中调度1.1亿元支持开发区和新港物流园区建设。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由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支持10个招商分局和55个招商小分队强力推进产业链招商。自身也主动开展招商,成功引进了总投资2亿元马立可汽配服务项目,引荐促成福建长乐兄弟集团与大冶市签订了总投资20亿元的意向性协议,并积极推动鄂西圈投与我市合作开发东方山文化园项目。二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奖补资金2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专项基金近3000万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企业加快培育发展;结合“营改增”试点,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引导和促进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全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349家、限额以上服务企业149家;支持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新增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9900万元,使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达到6.4亿元,共为1000多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调度资金5000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茁壮成长;建立健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和小微企业银行信贷考核奖励机制,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信贷投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开展清费治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组织专班对全市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联合市物价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取消减免涉企收费(基金)的通知》,对市区范围内122个涉企收费项目予以取消或减免,为企业减轻负担1.2亿元,使我市成为全省唯一涉企行政审批零收费城市。收费减免政策的实施,有效改善了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培育增长,全年新增市场主体5万户,增长87.6%。

  2、紧紧围绕生态立市,积极推进鄂东特大城市建设。更加注重支持改善生态,立足大冶湖生态新区开发这一支点,加强城乡生态建设,完善城乡综合功能,努力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积极服务生态新区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大冶湖生态新区建设的部署要求,先后对团城山花湖区域社会事务调整、阳新“两镇一区”托管以及西塞山区河口镇章山片区6个行政村移交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查摸底,分别制定了有关财政移交方案,理顺各方利益关系,促进了新区协调发展。对开发区实行全省最优惠的财政体制政策,财力全部留存开发区,支持其滚动发展。安排资金930万元,支持大冶湖流域整体规划编制和循环经济示范市产业规划编制,为打造产业的生态、生态的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稳步推进城市建设。安排资金2.3亿元,支持城市环卫、园林绿化和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安排资金1.05亿元,支持全市“创卫”;安排资金540万元,支持数字城管建设;安排资金6300万元,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污染源防治以及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应用;筹集资金6亿元,支持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建成保障房面积65万平方米;进一步完善财力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城市公共消防安全、企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有力地保障了城市公共安全。与此同时,积极盘活城市土地资源,拓展城市融资经营渠道,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三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安排专项奖补资金300万元,支持全市“四化”同步试点乡镇建设;继续采取贷款贴息补助的方式,为大冶、阳新各提供奖补资金200万元,支持其新农村建设发展;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整合投入资金2000万元,支持阳新实施幕阜山区扶贫开发整县推进;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集中实施了一批村庄整治、水利建设、土地治理等项目,一幅山清水秀田园美的美丽乡村建设画卷正在鄂东大地徐徐展开。

  3、紧紧围绕拓展财力,继续做好“三争”工作。更加注重一手对内抓财源,一手对上抓争取,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筹措资金、提供保障。2013年,市直累计争取财政调度资金26亿元,同比增长25%;向上争取项目资金35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争取社保补助资金15.9亿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56亿元,保障房建设资金1.2亿元,政府债券资金3.58亿元,其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3亿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老工业基地独立工矿区转型试点和工矿废弃地综合试点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为黄石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撑。与2008年相比,市直税收仅实现恢复性增长,但财政支出翻了一番。在财力增长受滞,但需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全市财政部门通过对上争取资金和政策,对内挖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效缓解了支出压力,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法定支出和民生支出。

  4、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努力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更加注重民生所指、民需所向,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突出的民生问题。一是优先保障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投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筹措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13720万元,支持全市27所学校校园建设改造;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资金532万元;落实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资金1244万元;发放各类助学和救助资金462万元,安排中职教育免学费资金910万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造计划资金1858万元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补助经费843万元,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权益。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500万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黄石成为全省唯一国家首批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城市。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助67792万元,完成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第九次提标工作,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扩展至30212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9.6万人;城乡低保金筹集规模由12501万元增加到12757万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上调到50%;安排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资金1000万元;落实孤儿养护等社会救助、机构养老等社会福利经费428万元;筹措资金11169万元支持全国创业型试点城市发展,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15亿元,扶持创业7630人,带动就业2.7万人三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资金7900万元,支持农村合作医疗、惠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及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落实市直医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资金3460万元,保障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建立起城乡统筹、全面覆盖的公共医疗保障体系

  5、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切实提升科学理财水平。更加注重向改革要红利,向管理要效益,通过改革的办法和管理的手段,最大限度地让每笔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用出效益来。一是深化财税改革。健全政府预算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围绕深化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优化完善预算管理机制,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主动开展城市建设融资课题研究,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对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调查,进一步规范债务借用还制度,市级债务规模总体可控。推进实施部门决算批复制度,对全部市直预算单位实施部门决算批复。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改革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试点范围推广扩大到全市。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并探索政府采购第三方价格评估机制,政府采购预算单位覆盖面、资金覆盖面、项目覆盖面和批复覆盖面均达到100%,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5.8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3%。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收益3650万元,同比增长15%。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从制度上突破了制约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基本解决了货物与劳务税制不统一和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试点企业税收负担减少净额2240万元,税负下降23%,为制造业抵扣增值税约1亿元。二是推进财政管理创新。试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编报范围,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选择教育、农业、科技、卫生、保障性住房等领域中涉及重大民生、重点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继续推进财政资金存款竞争性招标,打破过去凭惯例选银行的方式,为比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贡献率、比经济实力、比日常服务,继公开遴选保障房账户银行、工资代发银行、住房维修基金和公积金存放银行之后,第五次公开招标选择财政资金服务银行,对社保存量资金定存银行进行了公开招标。通过公开遴选,撬动银行融资授信25亿元,直接增加财政存款收益3000多万元,既盘活了资金存量,又做大了资金增量,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国资经营收益资金检查、社保资金检查、教育资金检查;配合审计部门对“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经费进行检查,2013年市直“三公”经费支出8088万元,比上年下降6.2%,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200万元,下降16%;因公出国经费支出110万元,下降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78万元,下降0.3%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税收收入范围,制止收入混库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印发黄石市税收征管工作“八条禁令”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了税收入库级次的检查和清理,进一步明确了市、区税收收入范围,严明了收入征管纪律,理顺了税收征管关系。

  6、紧紧围绕打造阳光财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加注重阳光财政建设,主动将财政账单“晒”在太阳底下、亮在公众眼中,财政预算信息规范化、公开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在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上,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向人大报告制度和财政决算审查制度;加强重大项目支出管理,及时向人大汇报科技研究与开发支出、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附加支出、人防事业费支出等重大项目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市级部门预算公开209家,公开金额23.65亿元,稳步推进“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公开教育、科技、城建等社会关注的预决算信息。强化公共财政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政协评议督查,切实落实有关评议意见建议。与此同时,积极做好“两案”办理工作,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1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2013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宏观政策调整等复杂局面,全市财税部门克难攻坚、主动作为,为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财政收入增幅趋缓,受经济下行、宏观调控及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不断加大;二是政策性增支因素不断增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社会保障、社会事业投入等加大了财政支出的压力;三是财政创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财政在支持和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中的功能作用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发挥;四是投融资平台债务及国企改革遗留问题所带来的财政风险增大,防范和化解任务比较繁重。财政工作面临的这些困难和问题,有待我们在新的一年工作中积极应对,努力化解。

  二、关于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低速增长态势仍将延续,潜在通胀和资产泡沫的压力加大,世界经济已由危机前的快速发展期进入深度转型调整期。从国内看,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产能相对过剩的矛盾有所加剧,但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大力推进城镇化,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内需、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发展稳中求进的主基调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总态势不会改变。

  从我市情况看,既有不利因素,又有增收潜力。不利的因素主要为:部分骨干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抵扣因素尚待消化,工业税收增长乏力;淘汰落后过剩产能,“营改增”试点扩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短期内将会减少税收收入。增收的潜力主要为:“营改增”扩面试点和减免涉企收费,将会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同时新增市场主体,有效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城镇化建设将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有利于骨干企业产品价格和利润的回升;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以及一大批新建项目投产见效,这些都为明年的经济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这种形势下,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第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的部署,2014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为主线,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这一中心主题,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支持和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坚持开源节流、厉行节约,强化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为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4年预算编制将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压缩5%

  二是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遵循“突出重点、守住底线、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新思路,保障和改善重点民生支出需要

  三是支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的重大发展战略,保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需重点支出项目。

  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信息公开。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衔接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公开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

  (一)  公共财政预算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建议按增长12%安排,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80000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600000万元,比2013年增长6.6%。

  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2400万元,增长8%,加上转移性净收入82600万元,可用财力为255000万元,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4808万元相抵,公共财政预算当年结余192万元。

  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54808万元,剔除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因素,同比增长3.97%。支出分项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23万元,同比增长3.58%;

  2、公共安全支出39677万元,同比增长1.73%;

  3、教育支出42826万元,同比增长4.79%;

  4、科学技术支出3960万元,同比增长4.7%;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95万元,同比增长4.5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22万元,同比增长3.29%;

  7、医疗卫生支出17829万元,增长4.83%;

  8、节能环保支出10074万元,同比增长9.49%;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547万元,同比增长8.81%。;

  10、农林水事务支出7797万元,同比增长9%;

  11、交通运输支出4528万元,同比增长3.12%;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安排12465元,同比增长10.71%;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63万元,同比持平;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898万元,增长1.39%;

  15、住房保障支出1300万元,同比增长20.04%

  16、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784万元,下降1.63%;

  17、其他支出2420万元,同比增长1.86%,其中预备费安

  公共安全支出

  15.57%

  教育支出

  16.8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8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8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8.46%

  医疗卫生支出

  7.0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29%

  节能环保支出

  3.9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

  事务支出

  4.89%

  农林水事务支出

  3.06%

  科学技术支出

  1.55%

  交通运输支出

  1.78%

  其他支出

  0.95%

  商业服务业等服务支

  

  0.42%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

  

  0.31%

  住房保障支出

  0.51%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支出

  0.74%

排2000万元,占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78%。

  

  2014年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图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要求,在编制2014年预算时,市财政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财力性和政策性转移支付项目已纳入预算安排。但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财政部门仍会不定期地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市财政将按照上级下达的专项文件中规定项目予以拨付资金,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2014年上级财政已下达市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18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万元,教育支出5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1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13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104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4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810万元,比上年下降8.55%,主要是三鑫金铜股份公司分红收入8900万元,宝钢黄石公司分红收入240万元,其他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7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810万元,比上年下降8.55%,主要是冶钢集团及矿务局职工安置财政补贴8010万元,企业离休干部财政补贴1200万元,矿务局分离办社会内退人员经费补贴700万元,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财政补贴7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4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278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6000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4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0万元,残保金收入12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08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278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6000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支出4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5000万元,残保金支出12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080万元。

  (四)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2014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49103万元,加上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收入133390万元、省级财政统筹补助收入41976万元及其他收入9917万元,社保基金总收入434386万元。

  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2174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2644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47256万元,其中养老基金累计结余-65769万元,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1962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633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86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3303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775万元,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10121万元。

  三、关于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按照“竟进提质、升级增效”的总要求,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的战略部署,结合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经济发展不动摇一是继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以及结构性减税等政策,突出做好“营改增”改革试点扩面,制定有关激励政策,扩大和释放改革 “红利”。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力争到2015年,财政累计投入的资本金达3.5亿元,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达到10亿元。继续筹措资金支持万达广场、正威电子、沪士电子、西塞山电厂二期项目,促进产业链延伸和集群发展。二是继续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贴息、投资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产业链招商、企业研发创新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创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市、生态文明示范区、新能源示范市的创建。认真贯彻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推进“五小”企业关闭和重点污染源整治。充分利用“营改增”试点扩面的契机,加快推进万达广场、武商、一轴等商业服务项目建设。三是继续支持生态新区建设。积极探索新区建设融资新渠道,盘活用好土地资源,大力支持2平方公里核心区建设,稳步推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态新区功能。四是继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决定,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从源头上遏制“三乱”行为;继续落实减免涉企行政审批收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五是继续做好“三争”工作。加大争取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补助资金、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补助资金、工矿废弃地改造以及新兴战略性产业等项目资金的补助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试点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切实缓解投入不足“短板”和财政支出压力。

  (二)坚持改善民生不放松一是继续推进教科文各项事业发展。继续加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推进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财务管理网络建设,加快实现全市农村义务教育财务管理网络化。贯彻落实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政策。通过国务院和省政府主导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扎实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继续完善新图书馆、新体育馆和新科技馆的配套服务。继续抓好农村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西塞神舟会等保护工作,足额保障第十五届省运会经费投入。二是积极推进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加大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等政策落实力度,认真执行《黄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政策规定,稳步提高参保人员保障水平。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认真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药品集中配送扩面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各项财税政策,支持创业和就业工作。强化资金管理力度,扎实开展财政社保资金的跟踪问效工作,加强社保资金风险管控,不断增强资金管理能力。三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四化”同步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全力支持”三万“活动,支持幕阜山区扶贫连片开发整县推进;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支持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大冶湖水域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加大城市交通、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群众反响强烈领域的投入,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财税改革和创新,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积极探索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解决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僵化问题,提高地方政府安排财力的统筹能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升融资能力,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和财政风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适应园区发展的财政运行模式,集约财力,集中资金,支持大企业、大项目发展,建立健康、稳健、可持续的收入结构,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二是继续深化财政五项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改革,加强各项改革之间的制度设计和有机对接,放大改革合力。三是加强政府结余资金管理。继续探索财政银行账户管理改革新模式,扩大财政银行账户公开招标范围,对医保、计生等专项资金账户进行公开招标,有效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扩大信贷融资投放,更好地服务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建设。加强部门结余资金管理,研究探索结余资金使用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消化存量结余,加强增量收益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坚持从严管理不松懈。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公开,继续实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加快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不断完善项目和资金公开渠道和形式,实现党政群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预算全面公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出国出差以及各类会议管理办法。2014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一律压减5%,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经费一律不予安排。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以预算项目编审为基础,以事中即时监控为重点,以事后抽查和专项检查为补充,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财政监控运作机制。进一步扩增预算内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强化“谁花钱谁负责、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和“要钱难,花钱更难”的财政绩效观念,将支出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快实现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评价的全覆盖。加强财政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常态化、广覆盖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和各类保障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用出效益。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财政部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履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克难攻坚,为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做出财政部门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本级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黄石市本级,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6万元,公务接待费21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20万元,与2013年预算相比,2014年黄石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下降1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下降31.76%,公务接待费下降20.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12.24%。主要是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缩、取消部分出国(境)团组,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预算下降。

  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确保市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