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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政府采购2025年工作要点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5-02-26 15:17

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采购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黄石市政府采购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黄石市政府采购2025年工作要点

黄石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6日

黄石市政府采购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十四五”、谋划“十五五”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建成支点、奋力谱写新篇的奋进之年。全市政府采购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全省以及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支点建设,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努力为加快建成支点贡献更多政府采购力量。

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1.推进省级先行区试点改革。全面总结“采购人内控建设分级管理”、“政府采购跨区域评审”、“打造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服务链”先行区改革试点经验做法,主动对标先进,互学互鉴,确保复制推广在本地区本部门落地见效。结合黄石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聚焦“小切口”深入思考改革事项,积极申报2025年先行区试点改革项目,持续以“小切口”改革推动黄石政府采购“大变化”。

2.推进绿建国级试点考核。按照绿建国级试点考核“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三年全覆盖要求,着力提升绿建项目数量和投资金额,着力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实现全市政府采购工程绿建政策全覆盖,鼓励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3.推进三年行动落实。按照《黄石市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坚持以“整、建、促”为主线,聚焦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联席机制,协同抓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4.推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严格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及时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高预付款比例等扶持措施。对于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断提高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比例。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公开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5.推行“政府采购+乡村振兴”。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乡村产业发展振兴,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督促指导预算单位及时填报预留份额、支付资金,完成在“832”平台的各项流程,按要求完成在“832”平台的采购任务。

6.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填报指导,推动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利率优惠20%、1天放款、0抵押、0跑腿”要求,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7.推行“政府采购+绿色低碳”。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采购、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等政策要求,积极推广绿色消费、绿色低碳理念,综合运用落实需求标准、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举措,在全市营造“以采降碳,以采增绿”的良好氛围。

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8.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时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随部门预算同步集中公开。做好投诉处理结果、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公开。

9.持续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继续推行全面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质保金收取,推进供应商全链条、各环节的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做到《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之外无收费。

10.大力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主动加强同中央、省级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报》《政府采购信息报》《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发布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有重要价值新闻情况,全面展示我市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支持中小企业、支持乡村振兴、支持绿色建材等方面的政府采购工作。

四、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

11.推进政府采购数智化监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各采购当事人积极使用汇聚平台,不断提高全市汇聚平台项目发布数。做好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对接,促进采购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信息数据安全共享。

12.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持续开展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纪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大对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移交依法处置,同时加大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做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

13.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督促指导预算单位科学合理、规范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黄石市直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黄财函〔2022〕58号),做到“应编尽编”。督促预算单位提前做好采购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原则上年初确定的采购项目6月30日前完成采购计划申报,防止年底“突击”采购。

14.做好重大事项的提前沟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从严从紧做好全市进口产品审核、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批准、采购方式变更等工作,建立审核审批事项提前沟通机制,推动审核审批事项规范高效。

15.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聚焦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投诉调解机制的补充通知》等文件,建立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工作机制。提高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的能力水平,主动研究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确保在处理政府采购争议各环节中合法、规范、高效。

16.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抓住政府采购专员这个“关键少数”,建设“知识全面、政策熟悉、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政府采购干部队伍,持续提升我市政府采购队伍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