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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新要求下,政采营商环境如何再提升?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柯楚)    时间:2024-06-17 14:38

政府采购事业经过20多年发展,初步建立了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但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新形势下政府采购工作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中“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集中采购目录不统一、采购监管平台不协同、CA数字证书不互认、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并存等方面,事实上造成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分割。

对标当前形势和市场主体期望,湖北省黄石市政府采购还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价体系对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提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各参加方需要同步匹配提升;二是数字政府建设以及各类技术支持对政府履职的作用增大,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需要有新的制度规制。

2024年,黄石市将继续以“牢固守住全省第一方阵”为目标导向、以市场主体期望为任务导向,谋划好四项工作。

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上台阶。继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督导采购人立足营商环境新要求,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全面公开采购信息,夯实从预算编制到合同履约验收的全流程采购主体责任,确保政采专员制走深走实;加强政府采购法宣传,持续开展上门督导和举办集中业务培训,寓监管于服务,提升采购各方职业素养和依法采购、公平竞争的法治意识。

二是给予数字化政府采购新赋能。立足市场主体满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等,为政府采购各参与方提供更优便利,推进形成更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政府采购统一大市场。

三是绿色建材试点再扩容、再提质、再增量。针对项目库、企业库进行扩容增量,既要扩大入库项目、入库企业的数量,也要扩大项目的规模,力争数亿元、甚至数十亿元的项目入库,并全力推进平台公司工程项目运用绿色建材。

四是积极开展全国专项整治工作,净化政府采购市场。以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重点整治当前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净化该市政府采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