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鼓励采购人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选取部分预付款比例较高的优质案例通报如下:
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黄石市2023年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预付款比例达到70%。该项目预算金额111.2万元,履约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采购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9月28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拨付预付款资金77.84万元至中标供应商指定账户。
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长江黄石段生态补偿和预警管控项目预付款比例达到60%。该项目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项目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2023年12月该项目发布合同公告,12月20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拨付预付款资金484.38万元至中标供应商指定账户。
三、黄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黄石市全民健身双创工程项目预付款比例达到50%。该项目共分A、B、C三个标段,采购合同均约定,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2024年8月28日,黄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分别拨付预付款资金至各标段中标供应商指定账户。
四、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黄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项目预付款比例达到40%。该项目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项目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024年5月22日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月13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拨付预付款资金至中标供应商指定账户。
五、黄石市财政局办公室采购2台局办公楼用电梯项目预付款比例达到40%。2024年5月24日,该项目采购人同中标供应商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6月5日,黄石市财政局拨付预付款资金至中标供应商指定账户。
以上五个优质案例中,采购人单位认真落实预付款政策要求,预付款比例均达到40%以上,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增强标杆意识,主动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进一步压实“谁采购、谁负责”的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黄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措施的通知》和《黄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支付的补充通知》中的政府采购预付款规定,鼓励按照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支付预付款,对于中小微企业、资信良好的供应商,鼓励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我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黄石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