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黄石市财政局在对某学校项目立案调查仅3个工作日内就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自2022年11月《黄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出台以来的首张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体现了黄石市行政处罚的“速度”和“温度”。
《清单》是以清单形式明确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据了解,2023年2月9日当事人收到某学校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当事人在勘察施工现场时得知该项目施工时间具有特殊性,当事人表示工作人员因身体原因无法夜间施工,拒绝与采购人——某学校签订合同,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黄石市财政局经立案调查后了解到,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并未明确项目施工时间的特殊性,当事人是在与采购人准备签订合同时才知道在校园施工要求一般都是夜间。当事人拒签合同,并表示无法履行项目要求。但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承认违法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据黄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目中的当事人行为确系违法,但危害后果轻微,符合《清单》中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于2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告诫当事人今后要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受疫情冲击的市场主体更需要‘宽容’和‘温度’,黄石市财政部门对市场主体的包容与理解,可以更好地树立市场主体对全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信心。”上述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