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于推行黄石市本级“采购人内控建设分级管理”评价等级结果运用的通知-黄财函〔2024〕28号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4-07-16 18:17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黄石市本级“采购人内控建设分级管理”湖北省先行区创建方案》(黄财函〔2024〕25号),突出评价等级结果运用,现结合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直各预算单位要对照黄财函〔2024〕25号文件的《市直预算单位内控综合评价指标(自查情况表)》中的22项评价指标细则,逐项制定围绕“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项目落实机制。

2.财政部门将对市直各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项目落实机制等进行综合评价。通过突出评价等级结果运用,落实采购人激励约束,推进实现“谁采购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切实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3.分层分级运用评价等级结果。

(1)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即在综合评价的22项指标细则中,实现20项及以上的指标细则,财政部门将评价该单位为“采购人内控建设优秀单位”,作为政府采购预算绩效考核加分项,在全市通报表彰、复制推广其经验做法。

(2)评价得分80分至89分为合格,即在综合评价的22项指标细则中,实现18项及以上的指标细则,财政部门将评价该单位为“采购人内控建设合格单位”,由财政部门发送通报。

(3)评价得分70分至79分为基本合格,即在综合评价的22项指标细则中,有超过5项及以上的指标细则没有实现,财政部门将评价该单位为“采购人内控建设基本合格单位”,采取书面提醒的方式,要求采购人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送财政部门备案。对于未按照期限改正的采购人,降级为不合格单位。

(4)评价得分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即在综合评价的22项指标细则中,有超过7项及以上的指标细则没有实现,财政部门将评价该单位为“采购人内控建设不合格单位”,发送书面文件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并暂停其政府采购行为,在整改结果通过后,恢复其政府采购行为。同时,对于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单位列入重点核查名单,核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待下一轮评价中,晋升为合格及以上单位后,取消该单位的重点核查名单。

4.以一级主管预算单位为考核对象,分层分级运用评价等级结果。一级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采购人内控建设分级管理”的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大政策宣传和指导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黄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