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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3-12-19 10:02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3〕8号)和《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公安局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黄财采发〔2023〕29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黄石市财政局即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

一、征集内容

(一)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如倾斜照顾本地企业,直接或变相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障碍;对企业规模的不合理要求直接或变相限制或排斥中小企业;存在对企业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的不合理要求,设置不同评分标准;存在对产品或者服务品牌的不合理要求,限定或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非法限定供应商所在行业,限制新的供应商进入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参与竞争;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评审标准;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存在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

(二)代理机构乱收费。如违规收取保证金、逾期不退还保证金、违规收取采购文件费用、未明示并公开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违规增收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费用、以个人账户收取上述投标费用等。

(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如提供虚假的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合同业绩及学历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

(四)供应商围标串标。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个人编制,或委托同一单位、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等。

二、征集渠道

举报受理电话:0714-6208323,6208327

举报受理邮箱:hscgb999@163.com

举报受理地址:黄石市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三、相关事项

1、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问题线索需事实清楚、内容详实,包含具体时间、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对查证属实的严格进行处理处罚,及时反馈结果。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