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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公安局、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2-15 10:00

各县(市、区)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市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和《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3〕8号)的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围绕财库〔2023〕28号的“四类”整治、鄂财采发〔2023〕8号的“三大行动”的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三项工作。

(一)全覆盖自查整改。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黄石市市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针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对照《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指引》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自查,并填写《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表》,撰写自查整改报告。

县(市、区)对照以上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黄石市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辖区内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自查整改工作。

(二)按比例重点检查。对省财政厅提供的黄石市代理机构名单,按照不低于10%比例抽取代理机构,再按照1个代理机构至少抽查5个项目,市财政局将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对市直抽取的代理机构和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同时,结合以上全覆盖自查整改、按比例重点检查等两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对采购代理机构实施上门深入检查,通过调阅评审录音录像、发票、收款凭证、汇款凭证、转账记录等资料,询问相关人员,与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充分沟通,督导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一个项目一份工作底稿”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县(市、区)对照以上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的代理机构和项目的重点检查工作,并于2023年12月27日前向市财政局报送《辖区重点检查代理机构和项目的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和盖章版,于2024年1月20日前向市财政局报送《工作底稿》的电子版和盖章版。

(三)“大起底”三年整治。对过去三年(2020~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有效投诉举报和作出的违规违法处理处罚开展一次“大起底”,从中梳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

县(市、区)对照以上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大起底”行动,并于12月22日前向市财政局报送《辖区“大起底”行动总结报告》的电子版和盖章版。

二、工作职责

财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整治监管合力。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开展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虚假检测认证报告线索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情况属实的,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涉嫌围标串标,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违纪的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黄石市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

相关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工作台账,周密抓好实施。

(二)落实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市、区)、市直各预算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工作联系,组织业务骨干对专项整治中的工作要求、可能出现的各项问题等进行研究和解决,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建立本地区、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同时,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治相结合原则,做到“全面自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有则必改”;要通过专项整治,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本地区、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业务水平。

(三)强化工作督办。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每两周将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典型案例和遇到的问题等情况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建立督办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县(市、区)进行督办,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县(市、区)、市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充分运用报纸、报刊、公众号、微信QQ群、单位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以及组织召开动员会等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让政府采购各参与方充分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1.《黄石市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工作底稿》;

3.《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3〕8号)。

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公安局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