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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度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3-01-04 15:05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我局将从2023年2月上旬至6月底组织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督查,现将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是否建立并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

(二)是否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否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货物和服务类是否收取质保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已明确的项目,是否于6月30日前完成政府采购计划申报。

(三)是否合理确定并提前编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四)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支持本国产品、创新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采购、绿色建材等政府采购政策;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是否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五)是否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从6%—10%提高到10%-20%,其中集采机构项目提高到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到4%-6%,其中集采机构项目提高到6%。

(六)是否依法组织履约验收,有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出具验收书,并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是否邀请使用人参与验收项目或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等。

(七)是否随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而同步公开政府采购预算,经人大批复后20天内是否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全面公开项目采购意向,并按照时限公开项目公告、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以及合同履约验收等政府采购信息;是否将2022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预留情况和落实执行情况于2023年一季度之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

(八)是否在“832平台”上按规定预留采购份额并完成采购任务,做好线上爱心消费助农兴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九)是否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在采购文件中对我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政策进行文字阐述,并列明登录网址和登录方法,支持供应商完成有关贷款手续。

二、督查方式及要求

(一)采取自查与网上督查、现场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市直各预算单位应依照督查事项内容,认真全面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做好督查所需文件档案、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整理,自查情况形成报告,于3月1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三)市直各预算单位应认真对待督查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督查要求开展工作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督查专班

市财政局督查专班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人员组成。柯楚、万畅、张燕同志具体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和与市直各预算单位联络协调工作。

四、督查时间

自查阶段:2023年2月6日-3月10日。

网上督查与现场督查阶段:3月13日-6月2日。具体检查单位及检查时间电话通知。

督查结果处理及反馈阶段:6月30日前。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2023年1月3日

附件:2022年度政府采购督查工作依据文件清单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号)4、《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22〕95号)

5、《黄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黄财函〔2020〕38号)

6、《黄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参考文书范本的通知》(黄财函〔2021〕39号)

7、《黄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黄财采发〔2021〕114号)

8、《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黄财采发〔2022〕9号)

9、《黄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黄石市直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黄财函〔2022〕58号)

10、《黄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

11、《黄石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供销合作总社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黄财采发〔2022〕59号)

12、《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 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银〔2019〕25号)

13、《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 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修改<黄石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黄银[20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