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鄂财采发[2017]4号)、《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网上注册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办采〔2017〕114号)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经行业协会出具具有中级或者高级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鄂财采发[2017]4号)第四十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评审专家参加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鄂财采发〔2017〕2号)的相关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
三、评审专家注册及审核
评审专家实行网上登记注册、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入库的制度。申请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通过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入口,在线注册填报相关信息、下载相关附件、签字后,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
(三)个人简历;
(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国家未颁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业协会出具具有中级或者高级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五)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六)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七)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并对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网上登记注册成功后,省级财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评审专业和信用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符合条件的选聘为评审专家, 对其审核未通过的予以退回。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
此通知常年有效。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714-6208323
黄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