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财政局对“大冶湖核心区土地征收成本及市众邦公司在核心区内的投入审核和评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对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大冶湖核心区土地征收成本及市众邦公司在核心区内的投入审核和评估
采购单位:黄石市财政局
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5月6日下午17:00
报价方式:请将提交材料送市财政局322办公室
预算金额:叁拾伍万元以内,超出预算报价无效
二、采购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以独立法人身份出具报告;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二)须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相应资质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函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交至黄石市财政局322办公室。
(三)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完成工作时间以正式报告时间为准)。
(四)工作内容清单:
对大冶湖核心区土地征收成本进行审核及市众邦公司在核心区内的投入进行审核和评估,出具报告。具体审核和评估范围包括:
1、对已投入大冶湖核心区范围内土地征收成本性支出进行审计,包括:(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还建安置和过渡费、购买用地指标费以及与土地征收相关且按国家政策规定可纳入土地支出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财政部门规定的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含因出让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的相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以及相关需要支付的银行贷款本息等支出;(3)支农支出,包括用于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农业土地开发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对大冶湖核心区范围内已规划或立项的土地征收成本性投入项目进行评估预测,包括:(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还建安置和过渡费、购买用地指标费以及与土地征收相关且按国家政策规定可纳入土地支出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财政部门规定的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含因出让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的相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以及相关需要支付的银行贷款本息等支出;(3)支农支出,包括用于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农业土地开发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对市众邦公司在大冶湖核心区内除土地征收成本性投入外的其余投入进行审计,包括奥体中心建设、奥体公园建设、大冶湖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绿化景观工程建设等等。
2020年4月26日
项目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7146227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