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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3-02-09 17:52

为充实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鄂财采规〔2022〕1号)、《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网上注册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办采〔2017〕114号)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能够熟悉操作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评审工作;

(六)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七)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鄂财采规〔2022〕1号)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不具备前款第(二)项所列条件,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能力和特长,且符合评审专家其他资格条款的,经申请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查后出具推荐函,可选聘成为评审专家;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六)项所列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评审专家参加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按照《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鄂财采规〔2022〕1号)的相关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

    三、评审专家注册及审核

评审专家实行网上登记注册,申请人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系统(www.ccgp-hubei.gov.cn:8030),按照流程填报本人相关信息,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原件图片:

(一)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书、信用承诺书;

(二)学历学位证书;

(三)居民身份证;

(四)专业技术职称(水平)证书或财政部门推荐函;

(五)专业技术职称(水平)任职文件或评定结果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六)省财政厅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并对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省财政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审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在线培训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的选聘为评审专家;审核未通过的予以退回。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

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0714-6208323

黄石市财政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