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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18-02-01 15:59

  • 目 录

  •   第一部分  黄石市财政局概况

  •   一、主要职责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 第二部分  黄石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6)

  • 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表7)

  •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   第三部分  黄石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 第一部分

  • 黄石市财政局概况

  • 一、主要职责

  • (一)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市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调整预算和市级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监督管理城市住房资金、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公积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 (六)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并提出税政建议。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再生资源企业的退税审核工作。  

  • (七)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 (八)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市级和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 (十)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分配和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负责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  

  • (十一)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  

  •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和市级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下拨专款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 (十四)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 (十五)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 黄石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6个二级事业单位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 序号

    单   位   名   称

    1

    办公室(调研科、信息科)

    2

    政工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3

    综合科(法规税政科)

    4

    预算科

    5

    国库科

    6

    行政政法科

    7

    教科文科

    8

    经济建设科

    9

    农业科

    10

    农村财政管理科(农村财政管理局)

    11

    社会保障科

    12

    企业科(商贸科)

    13

    金融科(国际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14

    会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15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

    16

    绩效评价科

    17

    注册会计师管理科

    18

    黄石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19

    黄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

    黄石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1

    黄石市投融资和债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2

    黄石市国库集中收付局

    23

    黄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24

    黄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5

    黄石市预算编审中心

    26

    黄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征管办公室

    27

    黄石市基本建设投资评审中心


  • 第二部分

  • 黄石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  

  •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  

  •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

  •  

  •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  

  • 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黄石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03.40万元(市财政局6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市财政局机关统一核算),同比增长23.90%。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3303.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03.40万元,同比增长23.90%。其中:基本支出2868.40万元,占总支出的86.83%;项目支出435万元,占总支出的13.17%。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支出2958.40万元,占总支出的89.56%;信息化建设支出110万元,占总支出的3.3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35万元,占总支出的7.11%。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03.40万元,同比增长23.9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68.40万元,较2017年增加252.13万元,增幅9.6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6.08万元,较2017年增加429.13万元,增幅23.36%。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较2017年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奖金及工资调整,以及2018年计划新招录公务员以及军转干部安置等。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47.43万元,较2017年减少1.32万元,减幅0.3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89万元,较2017年减少17.68万元,减幅6.49%。主要用于基本离退休费、离休工资、医疗补助、退休人员奖金工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项目支出预算435万元,较2017年增加385万元,主要是将会计培训及检查工作经费20万元、会计职称考试专项费用70万元、国库支付系统网络租金专项经费110万元、财政票据工本费专项经费65万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建设专项经费100万元等项目经费安排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政府采购及电子商城工作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政府采购日常监管、网络运维管理、培训、宣传、信息发布,政府采购资料、文件印刷、专家库管理、代理机构业绩考核和专项检查工作、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开发及维护。

  (2)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公开网站系统维护及政务公开宣传方面。

  (3)绩效评价经费25万元,主要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聘请专家费用、项目集中汇审费用。

  (4)会计培训及检查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新出台的会计法规及准则培训以及当年安排会计监督检查。

  (5)会计考试专项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全市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试卷费、考场租赁费、考试设备更新费用等相关支出。

  (6)国库支付系统网络租金专项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所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的单位线路租赁费及虚拟数据中心托管费用。

  (7)财政票据工本费专项经费6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财政票据印制工本和票据监管费用。

  (8)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建设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包括人员培训、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及下属6家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47.43万元,较2017年减少1.32万元,减幅0.38%。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11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租赁)费12万元、差旅费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维护)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7.83万元、工会经费31.55万元、福利费39.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及其他交通费88.61万元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51.60万元,包括:货物类28万元,服务类23.6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具体为:

  (一)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23.6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15万元、车辆维修费0.6万元;

  (二)政府采购及电子商城工作经费26万元,其中:信息管理软件的租用费20万元、网站维护费4万元、印刷费2万元;

  (三)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经费1.5万元,其中:网站维护费1.5万元;

  (四)绩效评价工作经费0.5万元,其中:印刷费0.5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0万元(不含2018年本级招商引资专款、省下专款及上级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的“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3.33%。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10万元,比2017年预算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7年预算持平,我单位2018年无公车购置计划。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

  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同比减少25%,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全市各类项目资金检查、评价、验收,上级部门各类专项资金审计、检查、专题调研,接待外地来黄石试点改革考察、学习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因为预计到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黄石市财政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8年,我单位拟按要求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政府采购工作支出15万元,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经费10万元,绩效评价经费25万元。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1.政府采购工作:对财政部门、预算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基础理论和实务操作集中培训,提升政府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2.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新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网上咨询建议投诉,提升财政政务公开透明度。

  3.绩效评价工作:对各级预算单位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准确、有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项目评价质量和结果运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例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