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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 “十进十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18-08-21 09:25

局各党支部、各科室(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全局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统筹推进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实现纪律监察宣传教育覆盖全局在职在编干部。

(一)把握“三宣”重点。即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和方略,广泛深入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国特色反腐败法律体系和监察制度,广泛深入宣传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市委关于正风反腐重大决策部署和成效。

(二)注重“学用”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子显示屏、廉政文化长廊、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效果。要将此次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相结合,注重实际效果。要建立健全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学习教育制度,形成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党支部、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形成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宣教格局和责任体系。

二、活动内容及完成时限

(一)进党组织工作议程学习安排,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正风反腐的日常工作和学习制度。局党组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至少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党规党纪、中国特色反腐败法律体系和监察制度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每季度集中学习至少1次。各党支部要对照局党组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部署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完成时限:长期)

(二)进机关日常工作和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委员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机关党委年初要将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纳入年度机关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与机关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每年,局机关至少开展l次党规党纪的宣讲活动;党组书记讲1次廉政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在所在党支部讲1次廉政党课,营造人人都是“宣教员”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机关LED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党规党纪、监察法等内容。(完成时限:8月底前)

(三)进群团组织,建立健全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教育的各项机制。顺应国家监察全覆盖要求,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针对会员团员情况,以“廉政承诺书”、“家庭助廉”、“好家庭评选”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好各项教育,建立健全对群团中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教育机制。(完成时限:长期)

(四)进财政大讲堂,建立健全相应的纪律监察学习培训制度。机关党委要将党规党纪、宪法、监察法等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中,形成长效学习培训机制。财政大讲堂每年要组织干部职工代表在全局至少开展l次党规党纪宣讲活动。(完成时限:8月底前)

(五)进支部,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监督、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