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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 “十进十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18-08-21 09:25

局各党支部、各科室(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全局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统筹推进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实现纪律监察宣传教育覆盖全局在职在编干部。

(一)把握“三宣”重点。即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和方略,广泛深入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国特色反腐败法律体系和监察制度,广泛深入宣传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市委关于正风反腐重大决策部署和成效。

(二)注重“学用”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子显示屏、廉政文化长廊、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效果。要将此次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相结合,注重实际效果。要建立健全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学习教育制度,形成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党支部、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形成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宣教格局和责任体系。

二、活动内容及完成时限

(一)进党组织工作议程学习安排,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正风反腐的日常工作和学习制度。局党组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至少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党规党纪、中国特色反腐败法律体系和监察制度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每季度集中学习至少1次。各党支部要对照局党组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部署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完成时限:长期)

(二)进机关日常工作和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委员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机关党委年初要将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纳入年度机关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与机关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每年,局机关至少开展l次党规党纪的宣讲活动;党组书记讲1次廉政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在所在党支部讲1次廉政党课,营造人人都是“宣教员”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机关LED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党规党纪、监察法等内容。(完成时限:8月底前)

(三)进群团组织,建立健全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教育的各项机制。顺应国家监察全覆盖要求,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针对会员团员情况,以“廉政承诺书”、“家庭助廉”、“好家庭评选”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好各项教育,建立健全对群团中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教育机制。(完成时限:长期)

(四)进财政大讲堂,建立健全相应的纪律监察学习培训制度。机关党委要将党规党纪、宪法、监察法等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中,形成长效学习培训机制。财政大讲堂每年要组织干部职工代表在全局至少开展l次党规党纪宣讲活动。(完成时限:8月底前)

(五)进支部,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监督、教育制度。各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的学习活动。(完成时限:8月底前)

(六)进干部职工日常教育活动,建立健全防范治理腐败工作制度机制。局机关纪检委员要根据纪委部门有关要求,对其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廉政教育,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完成时限:8-12月)

(七)进结对社区,建立健全宣传栏、廉政文化展板、墙画等纪律监察宣传教育阵地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机制。结对社区按照纪律监察宣传教育有计划、有阵地、有特色、有制度的目标,制定年度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学习计划,以支部主题党日、以案说纪、政策咨询、廉政党课等形式,组织我局党员干部进社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纪律监察宣传教育活动。(完成时限:8月底前)

(八)进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内容,建立经常性的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专栏等阵地。要围绕“讲好正风反腐当代版和现实版故事,党的纪律建设和正风反腐的革命历史故事,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故事”等内容,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宣传力量,深挖廉政资源,以专栏专刊等方式讲好

“廉政故事”。(完成时限:长期)

(九)进互联网,建立健全网站等宣传教育阵地及相应的工作制度。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QQ等互联网平台聚焦“三宣”重点,讲好“廉政故事”,弘扬“主旋律”,形成打开网络媒体有专栏、有故事、有报道。要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强化舆论引导,不断规范网络行为。(完成时限:长期)

(十)进农村,建立健全市财政局驻大王镇上街村精准扶贫队党支部的纪律监察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各扶贫包保责任人要结合“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深入扶贫村、组、户,开展好传统的宣传教育。各相关职能科室和扶贫工作队要结合送文化下乡、联合举办迎春晚会、法律扶贫等措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使党规党纪和中国特色反腐败法律体系、监察制度等宣传教育延伸所有村组。(完成时限:8-12月)

 三、工作保障

(一)提升思想认识。开展“十进十建”活动是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对所有党员和公职人员纪法教育全覆盖,推进“不敢腐”走向“不想腐”的治标之举。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把“十进十建”活动拿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十进十建”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开展“十进十建”活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活动方案。党组书记是“十进十建”活动“第一责任人”,对活动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要结合分工情况履行好分管责任;各党支部书记、科室(单位)负责人要把“十进十建”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财政大讲堂等学习载体,精心组织开展好活动。

(三)加强督办检查。“十进十建”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年底进行综合考核。局党组将不定期对各党支部“十进十建”活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十进十建”活动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搞形式主义、敷衍应付的,将严肃追究问责,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中共黄石市财政局党组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