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兵代表:
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关于支持团城山地区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土地出让收益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收储和增值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5〕26号)文件规定“土地增值收益由市城投公司与所辖地区实行7:3的比例分成”,由于该项工作政策性较强,同时鉴于团城山地区社会事务移交给下陆区需要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实际情况,我局建议市政府出台有利于团城山地区发展的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政策,减轻区级财政压力。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支持团城山地区的高质量发展。
分管领导:黄大寒 联系电话:13872070639
经 办 人:杜方伟 联系电话:13971779579
黄石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