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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财政局 对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19-06-07 12:29

周阿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幼儿园生均经费纳入财政拨款的建议》(代表建议〔2019〕6号)的议案已收悉,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1.大力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2018年,我市学前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4386元,比上年11718元增加2668元,增幅22.77%,各县(市)、区将幼儿园生均经费纳入到本级财政预算拨款,较好的保障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2.明确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模式。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鄂教财〔2017〕13号)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是学前教育投入的责任主体,应安排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市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正在研究制订学前教育投入的奖补政策,对情况落实较好的地区给予奖补资金。

3.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渠道。我们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本级财政安排、市级财政奖补等方式解决学前教育所需资金,同时,也通过资金和政策支持等方式引导和扶持民间资本投入学前教育,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普惠性服务。

4.加强学前教育经费监管力度。今年上半年,我们对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黄教计财[2019]2号)、《关于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督办通知》(黄政督[2019]9号)等文件,督促各县(市)区切实履行教育投入主体责任,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进一步提高幼儿园运转保障水平。

 

 

分管领导:张恩强              联系电话:13907238908

人:刘明慧              联系电话:13986582338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