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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财政局 对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18-05-26 12:28

陈新胜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财政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加大预算投入。全市2017年预算安排新型经营主体资金共计1625.46万元,其中:市直650万元,大冶市815.46万元,阳新县160万元,有效培育了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了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2、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我们通过加强与农业局的沟通协调,配合做好广泛收集信息、精心编制方案、及早申报项目等工作,与省厅勤汇报、勤对接,争取工作主动权。全市2017年向上争取新型经营主体资金共计899万元,其中:市直130万元,大冶市701万元,阳新县68万元,极大地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

3、扶贫投入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2017年,市本级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0190万元,其中预算安排7190万元,统筹安排3000万元;2018年市本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00万元,其中预算安排8500万元,统筹安排3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产业扶贫的发展,以“一村一法”为依托,积极培育和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脱贫致富能力。

4、加强信贷政策支持。对专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在明确扶贫责任和帮带机制并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增收脱贫合同的前提下,金融机构给予积极支持。

下一步工作打算主要是:1、我们将按照人大建议案办理的规范程序,按照答复时限和办理要求,做实做细,有力督查,确保人大建议案办理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把代表们的建议与农财工作重点相结合,强化资金监管开展绩效考评,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2、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向上争取力度。做大做强我市新型经营主体,投向资源好、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效益好、品牌优的经营主体项目。为黄石“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打下基础。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张恩强      联系电话:6229175

人:胡学青      联系电话:6268026

 

2018年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