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能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黄石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基金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基金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为加强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工作,促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已于2016年出台《黄石市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办法》(黄发﹝2016﹞2号),并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对本地市级文明村镇给予物质奖励。”
二、在今年的工作中,市财政将加强与市文明办沟通协调,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助推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进步。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吴时宏 联系电话:6228220
经 办 人:程 蒙 联系电话:6224727
2018年 4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