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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3-03-02 15:01

3月1日,黄石市财政局组织召开全市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财政部负责人对《意见》解读答记者问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宣传等工作的通知》,并部署安排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会监督工作。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波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各行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积极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部门(单位)内部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意见》的适时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财会监督改革的总体方向,是新时代做好新常态下财会监督工作的强力指导,对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全市“一盘棋”理念,整合监督力量,分类精准施策,实现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全面联动、齐抓共管、成果共享。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走深走实,确保《意见》各项具体规定落实到财会监督实际工作中。

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财会监督的工作目标、内涵、定位、原则、“五位一体”体系、“纵横贯通”机制和重点任务。聚焦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金融债务风险、加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建设、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通过全覆盖监督和内控有效执行,深入查找、梳理系统内部各岗位、各环节风险因素,及时改进、不断优化单位体系业务流程和防控措施。努力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随时纠正的动态管控反应机制,及时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干部”“资金”双安全。

会议要求,要狠抓工作落实,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意见》落实落地落细。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跟踪督办,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和调研,深入基层一线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进展,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大数据比对、群众举报线索以及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办核查、落实整改。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线上监督与现场监督有机结合,通过内部审计监督、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多种措施,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财会监督运行长效机制,提升财会监管能效。

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高双喜主持会议,省厅驻黄办,各县(市、区)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市直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各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