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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4-12-30 11:36

2024年,黄石市财政局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同时,不断优化创建法治营商环境,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推进黄石市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2024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建立法治学习常态机制。一是开展法制学习例会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等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班子和全局干部全年学习计划,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全局干部共同学的常态化学习例会制度。截止11月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了20次集中学习,深刻领悟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论述、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讲话和文件精神。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采取支部集中学、专家授课、旁听庭审等不同形式,开展不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等。如: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培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确保实践活动见行见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收看省财政厅举办的“湖北财政讲堂”精品论坛专题视频辅导讲座;组织开展黄石市财政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运用“法宣在线”、“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等线上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并将学习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年终考核指标中,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开展多项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专项普法活动,由局领导牵头,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的同时,深入街道、社区、村镇,将一幅幅行政复议法宣传挂历发放到群众家中。组织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完善法制程序依法行政。一是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意识。按照中共黄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将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定期召开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讨论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和财政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实施推进和同步督促落实。如:制定了黄石市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法治文化活动计划和法治宣传信息任务清单,细化量化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指引和统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开展文件清理和评估工作。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在2023年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以黄石市财政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和审核。2024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件。先后在QQ、微信工作群中发布《关于开展黄石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通知》,联合法律顾问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以黄石市财政局名义印发的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起草科室初评、法制机构审核、上会讨论研究等工作,最后评定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继续有效文件3件、拟修改1件、废止1件;以黄石市财政局名义印发的继续有效文件2件、拟修改1件、废止0件。通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我们加强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了法制统一,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一是完成行政执法重点工作任务。如:梳理汇总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我市财政系统2023年以来共计受理了37件行政许可,开展了145宗行政检查,进行了1次行政处罚和1次行政确认,其他行政行为实施情况均无。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基层财政法治工作书面调研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梳理近三年来我市开展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参照省财政厅制定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执法事项法律法规规章目录,共清理出行政执法事项42件,行政执法事项法律法规规章34个等。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财政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制定方案计划,规范执法检查公示,如对财政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管、节日纠风监督检查,要求逢查必公示。积极主动对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主要执法环节能够有据可查。进一步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专项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每月按时评估和统计《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认真开展本部门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节假日监督检查以及重点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遵照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依法依规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接受行政相对人和广大群众监督。

(四)服务法治惠民实事项目。一是实施“五化五统一”改革,实行“一网通投”,推进交易系统与省电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使我市政府采购实现了从过去的“最多跑一次”,到现在“一次都不跑”的跨越。而且按照“每逢项目必磋商,集采项目分散做,公开招标必打分”规则,违规设置门槛、“量身定做”排斥潜在供应商等顽疾得到了很好的根治,促进了政府采购规范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大力推广完善“政采贷”,截至目前线上融资累计445笔12.52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对项目库、企业库、专家库进行扩容增量,推进平台公司工程项目运用绿建,已持续完善系统的“四方评价”功能和预警提示功能,提高了市场主体便利度,实现了政府采购“零成本”。“五化五统一”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线以来,目前已有1002家采购预算单位、253家代理机构、34332家供应商完成注册登记。已完成交易1025个,执行预算28.1745亿元,成交金额24.5894亿元,为广大的市场主体节约周转资金约14.58亿元。

(五)落实惠企政策良法善治。一是做好营商日常工作。分解《关于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打造全省标杆城市重点任务清单》、《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等工作任务,每月协调督办相应科室报送落实进展。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深化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报送优化营商方面自查进展情况。组织收集,汇总报送第一、二季度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用稿情况,根据省、市级要求,完成《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和2024年一季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二是做好营商专项工作。组织完成经责审计的资料报送工作。根据省审计关于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政策落实的有关要求,积极对接相应科室,组织填报省审计所需报表,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全力做好省审计优化营商方面迎检工作;认真研究政协委员关于优化营商财政惠企举措的相关问题,就财政在优化营商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财政将采取的一系列举措进行了详细的汇报;组织局内开展2024年惠企政策梳理工作,按照时效性对相应政策需清退的进行清退,需修改的及时修改,可增项的按流程核实后增加;根据《强化政府履约专项行动落实方案》的精神,就财政涉及四项专项行动组建专班,做好财政专项牵头工作,收集相应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报市营商办备案。

二、2025年法治工作思路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大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和法治建设的高标准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对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的深入研究不深入、不系统,成效不明显,法治建设创新不够、亮点不多。

2025年,我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实施好“八五”普法,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精选宣传内容,提高财政法律法规知晓度、理解度、掌握度,特别是切实抓好复议法及其公平竞争条例的学习宣传。二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落实“无纸化”学法用法,进一步创新学法方式、丰富学法内容,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专业法律保障。四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管理工作,促进我局重大决策、政策制定更加科学规范。五是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加强与市政府法治部门的沟通,积极做好协调联动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案质量。通过上述举措,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六是加强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深入查找财政工作中的政策、合规、法律、公共关系、外事、保密、安全等各类风险,明确风险等级,明晰各个节点的工作责任,突出对直接掌管资金分配和政策制定等高风险岗位的权力进行限制。

黄石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