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4)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2-11-18 19:19

根据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4),我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要严肃查处填湖占湖违法行为、推进破堤还湖、退垸还湖等湖泊休养生息工程。整改方案要求,按计划编制完成全省湖泊退垸还湖规划、做好退垸还湖试点工作。而省水利厅在制订整改方案时,对退垸还湖既没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也没有完成时限;督促检查不力、导致工作整体进展滞后。2017年11月,制北省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要求五大湖泊所在地市政府2017作底前上报具体实施方案,但各地无一按时上报、荆州、孝感两市迟至2018年9月才上报。

二、整改目标

严厉打击填湖占湖违法行为,2019年底完成大冶市保安湖桐沙湾、芦海;阳新县网湖分散垸、明港垸4个围垸的退垸还湖任务。

三、整改措施

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区)按照相关程序和现有资金渠道申报项持目,市财政局在职责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支持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湖泊休养生息工程。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19年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水利建设及湖泊保护治理资金1080万元,2020年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水利建设及湖泊保护治理资金654.4万元,2021年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水利建设及湖泊保护治理资金363万元,2022年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水利建设及湖泊保护治理资金363万元,支持水利和湖泊部门项目申报和推进湖泊修养生息工程。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下陆区杭州东路2号)。

联系人:黄然  ;联系电话:0714-6268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