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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财政局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1-10-28 10:28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局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选择重点行业单位,于20218月至10月分别对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阳新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黄石兴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黄石市第二中学、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6家单位开展了会计评估监督重点检查(其中,国有企业3资产评估机构1家,行政事业单位32)。从监督检查的情况看,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并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被检查单位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现将监督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全市共计检查36家单位,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单位34家共查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317596.38

万元,其中:资产不实157857.11万元,费用支出不实2033万元,挤占挪用财政资金81.71万元,其他违规问题金额996.49万元。纠正违规问题金额317069.03万元,其中:调账316951.96万元,追缴财政资金41.2万元,其他75.87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形成的原因是:

一是会计处理不规范。部分单位财务机构人员对新颁布的会计政策和财经法规了解不及时,掌握不全面,对单位的经济业务定性不准,从而在会计核算中产生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或不准确的现象。

二是政府采购法规政策落实到位。部分单位政府采购制度贯彻流于形式,存在先采后办手续或未办政府采购手续及办理的政府采购手续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部分单位财务人员对政策制度学习不够,固定资产划分标准处理有误,导致账务结算处理时,不转入固定资产或部分转入固定资产。

是会计基础工作较薄弱,原始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财会人员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账上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填制不规范、原始凭证附件资料不完整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单位取得的发票为假发票或者是白条、有的使用的收费依据实质是已过期的财政收入票据、有的使用个人抬头的发票入账报销。

二、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依规向被检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各被检查单位均按检查要求和制度规定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了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并向市财政报送了书面整改落实情况。

特此公告。

黄石市财政局

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