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移交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34号任务整改资料的函》要求,涉及我局的工作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推广与服务工作,现将我局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三年来(2018年-2020年)积极筹措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206万元,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加大推广与服务工作,保障全市有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2、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督促环保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督查环保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支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健全长效机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实地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督促相关单位对已完工项目做好决算审计,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通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
黄石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