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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台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地方标准

来源:财政部门户网    时间:2021-02-18 18:52

2020年12月4日,湖北省正式发布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地方标准,具体包括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基本规范、工作行为规范、报告编制规范、报告评级规范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编制指南。系列地方标准于2020年12月24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湖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入标准化阶段。

一、聚焦问题,有序推进制度建设。湖北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有关要求,聚焦“中介服务机构入围资格招标不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从2020年起取消中介机构入围资格招标,并将标准引入到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印发《湖北省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子体系、部门内部规程和管理制度子体系、绩效指标子体系等3个标准建设任务,并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粗后细、先共性后个性”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广泛征集,完成标准论证制定。省财政厅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广东、广西等省份和荆州、宜昌等市县开展专题调研。先后三次召开省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工作组视频会议,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基本规范等进行研讨。以工作组标准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终研讨形成送审稿,获得省地方标准审评中心专家评审会一致通过,修订完善后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

三、全面实施,规范引导第三方机构。湖北省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与湖北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相衔接。基本规范主要规定第三方机构的工作职责、基本要求和专业工作人员要求等,鼓励广泛参与,只要达到基本条件,不排斥任何第三方机构,促进形成公平竞争;工作行为规范主要规定第三方机构参与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等,并重点对工作行为进行规范,着力推进众多机构、人员相互配合、步调一致,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并逐步提升评价质量的目的;报告编制规范主要规定基本要求、格式、内容和篇幅,围绕评价结果呈送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阅览这一目标,兼顾评价结果与评价报告之间、制度与标准之间的有序衔接,着力解决评价报告的实用问题;报告评级规范主要规定报告评级的基本要求、评级方式和评级结果应用等,通过报告评级推动第三方机构强化自我管理,激发竞争力,从而提升参与工作整体水平;编制指南主要规定预算单位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工作流程等,推动预算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实施规范化的预算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