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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 完善措施 湖北省坚决做好2019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    时间:2020-09-11 21:30


为做好2019年度省级部门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根据《预算法》等相关规定,湖北省财政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组织、完善措施,不断提升决算管理工作水平。截至2020年8月28日16时,湖北省省级125个部门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向社会公开了部门决算信息。今年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明确工作流程到具体时点

为确保省级部门决算批复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省财政厅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结合工作流程明确了5个关键时间结点,督促省级部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定决算批复、部门决算公开、督促整改完善、问题收集上报、资料反馈汇总等相关工作,全力确保2019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工作安排,8月13日前,省财政厅完成对口省直一级部门的决算批复工作,同时做好督促一级部门及时批复所属单位决算工作;8月28日前,省直各一级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要求的时间、内容和细化程度向社会公开决算;9月2日前,省财政厅完成对省直一级部门公开决算的检查、督促和整改工作;9月11日前,省直各一级部门将决算批复问题整改、公开等情况报送省财政厅。9月15日前,省财政厅完成省直部门批复、公开等情况及文件资料汇总。

二、适当提前各部门决算公开时间

省人大审查批准2019年度省级财政决算的时间为7月24日,根据《预算法》规定,省财政厅对部门决算批复法定时限为8月13日,部门决算公开法定时限为9月2日。针对往年各部门在法定最后时限统一公开,存在部分内容缺失、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今年省财政厅将统一公开时间提前3个工作日至8月28日,便于对部门开展检查、督促和整改,有利于提升部门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提供便利渠道做好细节提醒

为提升省直部门工作效率,省财政厅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提供便利渠道。统一制作发放部门决算批复公开网络版和单机版参数,供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取使用。取数更快捷,核实或简单加工后即可确定相关数据;制作并发放部门决算批复文件样本和决算公开说明参考样式,为部门完成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提供便利;对数据小数位统一等细节问题进行明确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