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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财政:强化举措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助推湖北高质量发展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    时间:2020-06-11 09:5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近日,湖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助推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担负起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优化财政投入,强化财政管理,助推湖北高质量发展。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一是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支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支持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等。二是支持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支持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等。三是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加强长江、汉江、清江流域及重点湖泊等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等。四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支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等。

二、充分履行职能,加强财政保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落实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建立生态环保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体制,建立和完善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实施绩效管理。引导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融资机制,健全与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相匹配的投入保障机制,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资金,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管理。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政策红利。充分发挥财税优惠政策的激励促进作用,积极推广绿色政府采购政策,健全上下联动和横向互动相结合的协调配合机制。

三、以人民为中心,贯彻绿色发展。一是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以增进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发展的根本目的,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二是秉承空间均衡发展原则,既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重大任务、重大项目,还支持“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扶贫等,强化公平和效率双重目标取向,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三是秉承共同参与治理原则,支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推进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力争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生态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