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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资金如何统筹到一起——湖北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纪实(下)

来源:中国财经报    时间:2019-09-20 11:10

  纵观湖北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其最大特点是“贫困县突出整合、非贫困县突出统筹”。

  “相对于整合资金,统筹资金因为没有改变资金的部门属性,相对而言阻力要小得多,取得了显著成效。”湖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2013年到2018年,湖北省连续6年被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评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A级”,获奖励资金6.6亿元;连续3年获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优秀”等次,获奖励资金12亿元。

  既收获了荣誉,又获得了奖励,湖北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可谓“名利双收”。

  为资金使用“松绑”

  统筹资金,顾名思义就是把不同部门的钱统在一起,相对集中财力,办一些政府想办、老百姓迫切需要办的急事难事。

  “随着财政蛋糕的不断做大,近年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总量也越来越大、种类越来越多。2014年以前,这些钱基本是‘撒糊椒面’‘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限制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而将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能够实现化‘零钱’为‘整钱’,集中力量办大事。”湖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自2014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的要求,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形成了省委省政府主导下的、省财政省直主管部门等多位一体的政策体系,实现了不同层面统筹支持政策的无缝对接,能够最大限度形成政策合力、最大程度上为县级统筹使用资金“松绑”。

  从2014年开始,湖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统筹使用资金责任主体是县级党委、政府,明确统筹使用的资金范围和地域范围、统筹使用资金工作机制和省级支持机制;湖北省财政厅出台系列文件,明确统筹使用资金的范围、路径方法、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统筹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

  “湖北省从2014年开始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强调的是将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在不改变原有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在县一级统一规划引领下统筹使用,相当于‘各出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实现集中财力干大事。”湖北省财政厅农业处负责人介绍说,在这个大的资金统筹使用方案下,湖北省还有一个支持脱贫攻坚的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即湖北省28个国家级贫困县可以按照中央要求,对中央财政17项涉农资金改变其原有资金用途,围绕各县脱贫攻坚的实际需要整合使用,相当于“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对省以下的各类资金,允许28个国家级贫困县和9个省级贫困县“可统、可整”,自主安排。

  据长阳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许冰介绍,长阳县分层级组建了统筹“三级”工作力量。一是领导挂帅,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相关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的县统筹使用财政资金领导小组。二是全员上阵,筹资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等32个单位全部成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部门群策群力,同舟共济,改变原先各自为战的局面,“一切服从扶贫统筹”“一切让位扶贫统筹”,确保集中力量办大事。三是专职专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一名财政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牵头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另抽调两名财政干部专职从事办公室具体工作。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县攻坚办构建了“8+1”的运行模式,除统筹办外,另成立8个指挥部,分别负责产业发展、危房改造、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公共社会事业发展及服务、健康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设立统筹专户,建立资金池,统筹整合资金纳入资金池管理,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湖北省财政厅农业处负责人说,相比于其他省份,湖北省的资金统筹有5个鲜明特点:一是起步早,在2014年开展涉农资金统筹;二是地域广,实现全省贫困、非贫困县全覆盖;三是资金全,包含省、市、县所有到人到户的资金、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历年存量资金,实现“应统尽统”;四是机制活,省级支持机制、县级推进机制不断创新完善;五是路径优,实现大类内打通,大类间统筹,不改变原有资金用途,实施阻力更小。

  目前,湖北省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工作已在各层面、各层级形成了共识,被纳入到市州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中,并作为结果应用的重要依据。各县市也将统筹使用资金作为集中资金办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大事要事的重要抓手,统筹使用资金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规范方法路径提高统筹能力

  湖北省通过完善省级支持机制、县级统筹机制,规范统筹使用资金的方法路径,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县市承接能力。

  在省级层面,湖北省不断创新省级支持机制。一是进一步下放权限。由2014年实行资金、项目、管理和责任“四到县”,发展到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责任“五到县”,省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一律切块下达,不指定具体项目、不提出与扶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不断扩大县级统筹自主权。二是建立负面清单。加强对下放权限之后资金使用的约束,明确负面清单“5个不得、5个防止”之外的资金,县级均可自主安排、统筹使用。三是强化源头整合。从预算编制环节着手,大力清理整合现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将农业领域的专项资金数量从42个整合成8个,解决多渠道资金重复交叉和部门间难以协调配合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要求,湖北省明确,2019年允许脱贫摘帽的国家级贫困县继续保持资金整合政策不变,在保障全部贫困村达到退出标准的前提下,可安排整合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也可用于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非贫困村。

  在县级层面,湖北省重点要求进一步落实县(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推进机制,通过成立专门的统筹协调机构,推进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进一步规范各县(市)资金统筹的路径,由2014年的“以规划为引导”的统筹方式,发展到“以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主导、以奖补资金为引领”的统筹方式,由“各出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发展为“省级部门出料、县级统筹炒菜”,采取“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办法进行统筹。同时,28个国家级贫困县统筹整合的资金实行“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进一步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

  在完善统筹工作机制方面,湖北省清晰界定职责,明确县级统筹协调机构、县级财政部门、县级扶贫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审计机关的责任划分;完善项目统筹,县级主管部门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分类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对项目库之外的项目不安排资金。相关部门向上级申报或报备项目,应首先报统筹协调机构备案后,再行上报,以利于统筹项目资金的对接落地。同时,完善考评机制,健全考评体系,实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共享,减少考评次数,减轻基层负担。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考评体系,重点考核统筹资金的科学性、真实性、绩效性。

  确保“接得住、管得好、用得优”

  结合审批权限下放后基层管理风险加大等实际情况,湖北省积极推动市县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确保“权限接得住,资金管得好、用得优”。

  完善监管机制。湖北省改进、重构资金统筹后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与资金统筹工作相适应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结合日常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改进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突出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突出资金风险防控;推行随机抽查,县级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或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及重点资金加大抽查力度;加强绩效评价,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建立资金分配与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实行公示公告,扩大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通过报纸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和公开公示,提高公开效果;强化奖惩约束,建立健全支农资金管理奖惩机制,由县级政府对资金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乡镇(部门),予以通报表彰,优先安排涉农资金,反之则予以通报批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实行“逢检必查”。

  规范管理运行。湖北省规范预算管理,区分各级各类涉农资金并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根据经报备的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在预算指标账中记录有关资金用途调整情况,如实反映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建立“双台账”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怎么来、怎么统、怎么用”,实行专账管理,加强资金流向、支付进度、结余存量等实时监控,定期会商、季度报告;建立统计分析机制,定期填报统筹使用资金的来源、使用方向和拨付进度等相关数据,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

  据洪湖市财政局局长张春辉介绍,洪湖市对统筹资金实行“五到乡镇”和“六统一”管理。即资金、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管理、责任“五到乡镇”,统一区域规划、统一勘测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项目实施、统一检查验收、统一报账“六统一”。同时,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对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资金下达及支出范围、资金管理与监督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界定,制定规范的资金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资金下达与项目清单的匹配,确保资金投入与项目建设任务相统一;建立项目资金投向管理台账,加强资金流向、支付进度、结余存量等实时监控。

  强化督办整改。针对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通报整合试点存在的问题,湖北省切实采取措施,扎实落实整改要求。一是梳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对近期中央及省级考核、督办、检查、巡视中发现的统筹资金管理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二是台账管理,采取盘点销号。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举一反三,及时整改,确保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三是强化督查,突出责任落实。按照“准、实、严”要求,以贫困县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对问题突出、资金绩效考评差的县市进行实地督查、现场督导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