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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受理反映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我市政府违规举债、新增隐性债务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对严重违纪、涉法涉诉等其他问题,请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信访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和反映。
2.请认真填写举报内容。请按照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填写“举报反映主要问题”栏时,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清晰具体,不歪曲、不夸大、不编造,写清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过、后果影响等重点要素,字数限定在一定篇幅内。
3.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时,请按要求完整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市财政局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明确规定举报材料由专人办理、专人管理,严防失密、泄密,保护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市财政局将本着态度认真、办理公正、调查及时、处理严肃的原则,慎重负责地处理举报投诉件。对举报投诉问题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坚决纠正、严肃问责;严重违反规定、已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执纪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5.反对诬告陷害。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的,将综合运用有关数据进行甄别筛查、追踪倒查,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举报投诉专栏主要受理对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我市政府违规举债、新增隐性债务等方面问题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优化营商环境0714-6212398;加强作风建设0714-6217576;违规举债、新增隐性债务0714-6215196;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0714-6217576、0714-6226803。如果您反映其它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