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新港园区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乡村振兴局,黄石银保监分局等相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乡村振兴局、湖北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鄂财办发〔2022〕3号)要求,决定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回头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原则
(一)治理目标
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消除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申请简便、取用方便,推动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提升实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级实施。专项治理“回头看”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乡村振兴局、黄石银保监分局统一部署,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分级实施、各负其责,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领域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二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专项治理“回头看”由各级财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按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协调配合,重大问题及时会商研究,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标本兼治,建章立制。针对惠民惠农政策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全面排查基础数据收集、政策实施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完善惠民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2020-2021年,中央、省、市(州)、县(市、区)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突出问题,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一)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应通过“一卡通”发放而不采用“一卡通”发放、该直发而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5.政策清单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或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等问题;
6.补贴资金发放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二)“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代理银行未按照湖北银保监局要求选定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三)违法违规问题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问题;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的问题。
专项治理“回头看”内容根据中央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各县(市)区财政局(含园区财政局,下同)和市直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本领域实际补充专项治理“回头看”内容。
四、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牵头统筹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负责专项治理“回头看”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数据汇总、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民政、人社、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查找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等方面问题,修订完善相关补贴政策制度,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等工作。
(三)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负责对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集中排查一批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向相关部门提供、移送审计发现涉及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相关问题。
(四)银行监管部门负责对代发金融机构选择情况、履约情况、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发放信息反馈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对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收费、违规代办、冒领补贴风险的金融机构严肃查处问责。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下旬前)
市财政局成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牵头制定专项治理“回头看”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举报电话于5月26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二)集中整治(5月-11月底)
1.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贯穿专项治理“回头看”全过程。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专项治理“回头看”治理范围、内容和要求,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广泛开展到村(社区)到户摸底调查和全面排查,深入查找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不到位、“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违法违规问题。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逐一销号,并将整改情况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动态调整。集中自查发现的问题由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财政局汇总后于每月25日前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抄送省财政厅驻黄石市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专项治理“回头看”自查自纠阶段性工作总结及附表于7月10日前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重点抽查。重点抽查集中在9月进行。由省领导小组组织驻黄石市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辖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抽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到村(社区)到户摸排不到位、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县(市)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市直相关单位等,重点抽查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送。省、市领导小组分别于6月底前、10月底前对各地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进行督导,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进展。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情况复杂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督办。根据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
3.督查问责。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对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着力纠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挪用以及发放不及时、不足额、不精准等问题。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并跟踪进展情况。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接受处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在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督查督办中发现推诿扯皮,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的,予以严肃问责。
4.整改规范。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法,强化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采取现场回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专项治理“回头看”成效进行评估检查,提升治理效果。
(三)总结报告(12月中旬前)
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专项治理“回头看”年度工作总结及附表于12月5日前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精心部署,重点突破,深入整改,全面规范。要加强联动,构建部门参与的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有序推进,确保工作不走过场,有效管用,规范长远。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播报、宣传资料发放、微信网络公开、面对面政策宣讲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引导,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为专项治理“回头看”全面推进、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善于总结工作中经验做法,按照统一安排在主流媒体集中公布专项治理成果。
(三)加强作风建设,务求工作实效。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严、细、深、实的作风,推动专项治理“回头看”有力有序开展,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联 系 人: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肖振亚
联系电话:0714-6217698、6235960
附件:
1.湖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问题统计表
2.湖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问题情况汇总表
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黄石市民政局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石市审计局 黄石市乡村振兴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黄石监管分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