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任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黄石市会计师事务所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征求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政策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不宜在制度层面设置“优先委托”条款。在市政府国资委开展市出资企业审计项目选聘第三方审计机构中,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因差旅费用较低、审计方案更贴合我市国企实际,中选概率较高,每年约遴选8家,2024年有5家本地所中选,2025年有7家本地所中选。
在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暂无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差异化监管措施。首违不罚等政策依据《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执行,已列出价格等170项不予处罚的具体情形。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报备和执业质量检查均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级财政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现行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已覆盖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2025年共发放就业见习补贴48.8万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383.26万元。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规定,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的适用范围主体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不在规定范围之内。市属国有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市场行为。
二、关于“引导业务转型升级,拓展服务新蓝海”方面
根据《黄石市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方案(2026-2028年)》,该方案已将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拓展知识产权导航、并购重组咨询等高端业务纳入工作部署,具体扶持措施将结合方案实施逐步细化。
关于参与招商引资尽职调查和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可主动与市国资委、市招商服务中心等部门沟通联系,展示专业能力,争取参与相关项目。我局将积极支持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相关工作。
三、关于“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破解人才瓶颈”方面
注册会计师行业属于现代服务业人才范畴,东楚优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已将现代服务业人才纳入申报范围,入选者可获3万元资金扶持。市人社局已与8所高校共建来黄就业工作站,全市已为149名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发放“东楚优才卡”1035张,符合条件的青年注册会计师可依据我市人才安居保障政策申请住房。
在产学研合作方面,湖北理工学院自2014年起与本地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共建实习实训基地,2024年与湖北荆山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签署产学研协议,每年接纳实习学生近200人次。学校已将“会计师事务所校企合作”纳入产教融合重点工作清单,并出台了管理办法对共建基地给予场地、设备、经费支持。湖北工程职院已与本地企业建立常态化产教交流机制,并对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建产学研基地、开设定向培养班表示高度认可,愿全力配合。
四、关于“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行业效能”方面
市数据局正在牵头推进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建设。会计师事务所若具备数据产品开发能力,经申请并按程序获得授权后,可成为“数据产品开发商”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我市算力基础设施已纳入省级算力互联互通平台体系,可为行业数字化平台建设提供算力支撑。
建设区域性企业财务数据索引库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将先行选择公开渠道可获取的企业财务信息建立索引库试点,依托现有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引入隐私计算等技术手段,确保“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企业购买算力服务可按费用的40%申请最高10万元补助,典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项目可申请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述政策已落地执行。
五、关于“改善市场生态,倡导良性竞争”方面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5〕1号),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在政府采购环节,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对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拥有否决权。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将“异常低价”纳入《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我局将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会计服务进企业”等公益活动,宣传行业典型案例,提升行业社会影响力。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开展业务合作属于市场行为,由经营者自主决定,但须遵守《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不得达成垄断协议或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黄石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