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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应该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办实事建议的答复

来源:黄石市财政局    时间:2024-05-11 16:29

聂亚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采购应该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办实事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黄石市财政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具体措施是:

一、持续推进“政采贷”工作。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自2019年8月2日黄石市成功办理全省首笔线上“政采贷”业务以来,全市已有17家银行机构开通线上“政采贷”业务,2023年8月对“政采贷”平台改造升级,完成与省政务网、鄂汇办APP对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全省通办。对满足线上“政采贷”授信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全面推广实现“利率优惠20%,1天放款,0抵押,0跑腿”的“2100”线上服务模式。截止目前,我市已累计完成531笔政采贷业务,贷款金额148670.6万元,做到应贷尽贷,这些贷款90%以上面向中小微企业,有效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切实减轻了企业融资负担,服务更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

二、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清理工作。我市成立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专班,统筹协调全市减负工作,市经信局联合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督查各预算单位拖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减负政策和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2023年,全市共上报两笔拖欠账款,共计216.5万元。其中阳新县公安局拖欠199.5万元,西塞山区城乡建设局拖欠17万元,已全部清偿。

三、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严格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00万元以上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不低于60%。在全国率先推出政府集中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20%的顶格价格扣除优惠,持续降低中小企业各环节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要求采购人应结合项目特点和供应商诚信状况,鼓励按照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支付预付款。对于中小微企业、资信良好的供应商,鼓励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减轻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

四、积极推动“双千”活动。一是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双千”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化“双千”活动推动工业以进促稳进中提质的实施方案》,市级包保企业共计311家。二是创新服务企业模式。创新“双千+人才”模式,整合高层次人才、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等资源,提高规上企业科技服务覆盖面,推动校企共建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平台。三是提升服务企业质效。每月举办“企业家早餐会”,已交办3期“市长早餐会”反映问题25个。2023年,市直包保部门收集问题383个,已解决369个。市双千办直接交办205 个,已解决169个。共计收集问题1318个,解决1190个,销号率90.29%。

五、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推行“只需一个承诺,免去一摞证明”的基本资格条件线上承诺,数字化授权方式代替资格证明材料,极大便利民营经济体;推行全面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规范质保金收取,并每年开展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政府采购专员管理制度,市直各预算单位至少配备一名采购专员,熟悉政府采购业务知识,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

六、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立全省唯一、全国领先的“政采全程电子化,市县平台全统一;集采分采一体化,政策要求全统一;投标评审远程化,交易规则全统一;档案文件无纸化,操作标准全统一;监督分析智能化,管理制度全统一”的市、(区)县一体“五化五统一”政府采购交易系统。2023年6月,省营商办确定该系统为全省先行区试点改革,在全省推广复制,实现了全域“网上全流程、网下无交易”的目标。

七、实施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定《黄石市政府采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黄石市政府采购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黄石市政府采购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三张清单,并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机制,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增强了中小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营造尊重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好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优便利,推进形成更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政府采购统一大市场。

黄石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1日